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0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2月9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2月2日通过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华农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到9名。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自2020年初以来,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受到一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中设定的业绩考核指标已不能和公司当前所处的市场环境及应对策略相匹配,达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难度较大,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结合激励对象意愿和公司实际情况,经审慎论证后公司董事会拟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同时一并终止与之配套的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剩余限制性股票983,408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的理财产品 。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前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至专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因存在部分激励对象发生离职、公司业绩考核未达到解锁要求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对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660,492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9.98元/股,公司本次支付回购价款共计人民币6,591,710.16元。
公司已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完成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将减少660,492股,公司总股本将由385,858,813股减少为385,198,321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385,858,813元减少为385,198,321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期限12个月,年利率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合同为准。本次申请贷款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 2021年2月25日(星期四)下午 14:30 在公司三楼大会议室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议案:
1、《关于终止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10日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1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2月9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2月2日通过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廖英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剩余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9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业务骨干的勤勉尽职,不会影响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意终止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对1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983,408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同时一并终止与之配套的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的理财产品,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2月10日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2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983,408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9.98元/股,公司本次支付回购价款共计人民币9,814,411.84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一)2019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2019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19年10月24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人员名单》等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公司内部并公示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为2019年10月24日至2019年11月2日。在公示的时限内,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2019年11月4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人员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公告》。
(三)2019年11月5日至2019年11月7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期间,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乔惠平女士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于2019年11月8日召开的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四)2019年11月8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并于2019年11月11日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公司于2019年12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2019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2020年1月15日,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20名激励对象授予了合计1,643,900股限制性股票。
(七)2020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 八)2020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九)2021年1月20日,公司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情况
1、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说明及回购注销相关事项
(1)本次终止实施激励计划的原因
鉴于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计划2020、2021年两个会计年度对应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后的数值。
自2020年初以来,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受到一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中设定的业绩考核指标已不能和公司当前所处的市场环境及应对策略相匹配,达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难度较大,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结合激励对象意愿和公司实际情况,经审慎论证后公司董事会拟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同时一并终止与之配套的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文件,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剩余限制性股票983,408股。
2、回购注销的数量
公司终止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19人,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83,40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385,198,321股的0.26%。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将减少983,408股,公司总股本将由385,198,321股减少为384,214,913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385,198,321元减少为384,214,913元,公司将于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减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回购价格及调整
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及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公司根据《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将本次回购的部分2019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0.23元/股调整为9.98元/股。
4、回购资金总额及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拟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9,814,411.84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四、本次回购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终止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核心业务及技术人员将继续勤勉尽责,履行其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为公司发展做出贡献。根据《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则,本次激励计划终止后即失去法律效力,所有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文件应终止执行。
公司自创立以来始终重视对人才的激励,因此本次激励计划终止后,公司将通过优化薪酬体系、完善绩效考核体系等方式继续充分调动公司技术、业务及管理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健的发展;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充分考虑行业、市场环境并结合同行业成功经验和公司实际情况的前提下,研究其他有效激励方式的可能性,或择机考虑后续推出股权激励计划,促进公司稳健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承诺自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审议和披露股权激励计划。
五、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相关意见及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终止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剩余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9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终止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983,408股,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剩余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9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业务骨干的勤勉尽职,不会影响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意终止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对1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983,408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同时一并终止与之配套的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
3、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信达律师认为,公司终止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将本次回购注销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规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手续,并按照《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10日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3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前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至专户。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03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9月8日向12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745,606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8.24元,共募集资金651,999,853.44元。,扣除发行费 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39,620,850.64元。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勤信验字【2020】第004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亦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
截至2021年1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10,095.05万元,账户余额54,180.80万元(包含银行存款利息收益)。由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及进度推进,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的状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预计未来一年内剩余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可能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效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及期限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当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的理财产品,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在获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后将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短期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以上资金投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不超过4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视公司资金情况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并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二)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增加对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
六、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意见。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此事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此事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能最大可能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提升公司整体业绩,以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的上述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和公司日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1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10日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4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因存在部分激励对象发生离职、公司业绩考核未达到解锁要求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对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660,492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9.98元/股,公司本次支付回购价款共计人民币6,591,710.16元。
公司已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完成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将减少660,492股,公司总股本将由385,858,813股减少为385,198,321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385,858,813元减少为385,198,321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总额将减少,公司拟将《公司章程》 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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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具体事宜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依据相关规定尽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具体变更内容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10日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5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2月25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2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2月2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2月25日9:15至2021年2月25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2月2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滨海二路一号雄韬科技园公司锂电大楼五楼 大会议室(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滨海二路一号雄韬科技园)。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终止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于公司2021年2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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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1年2月24日16: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深圳市大鹏新区滨海二路一号雄韬科技园证券部,邮编:518120,信函请注明“信函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1年2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伟健
联系电话:0755-66851118-8245
联系传真:0755-66850678-8245
联系邮箱:linwj@vision-batt.com
联系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滨海二路一号雄韬科技园三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518120
5、其他: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住等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按照会议登记方式中的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进行登记后参加会议。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1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2733”,投票简称为“雄韬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2月2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25日9:15至2021年2月25日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议案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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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姓名及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6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深圳市三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瑞科技”)的通知。获悉三瑞科技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三瑞科技近期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6%)转入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专用证券账户中,该部分股份所有权未发生转移。
截至本公告日,三瑞科技共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合计124,108,239股,占公司总股本35.45%。其中用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公司股份为3,511,1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83%,占公司总股本的0.91%。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10日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7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1、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2019年第十次会议及2019年12月26日召开了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公司于2020年10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0年11月3日召开了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3、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公司及2021年1月20日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变更情况
基于上述事项,公司现已办理完成上述事项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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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信息外,营业执照其他信息未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