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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86  股票简称:金晶科技 编号:临2021-004号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月2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七届二十九次董事会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2月8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刚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鉴于资本市场环境及监管政策发生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为能更好地开展后续公司战略部署,进而促使业务更优更快发展,经与中介机构沟通并审慎论证,决定终止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依据再融资相关政策,重新研究论证并制订了新的再融资方案,后续继续开展再融资事宜。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根据批文核准的期间和有关规定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 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 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的80%。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发行价格下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 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若按目前股本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不超过42,863.10万股。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将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相关监管机构最终核准的发行数量上限、募集资金总额上限和发行价格等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 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 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0,000.00万元(含14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

  宁夏太阳能光伏轻质面板项目分二期实施,一期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70,000万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的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公司编制了《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编制了《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出具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对当期每股收益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拟定了填补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具体措施方案,相关主体出具了承诺,制定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投资者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引导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和《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发行”)工作的顺利完成,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决议许可的范围内,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处理与公司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以满足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

  2. 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法规、政策变化、市场变化及有关部门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审核意见等情形,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发行数量区间、发行对象、发行价格以及调整募集资金总额上限)及相关申请文件、配套文件作出补充、修订和调整;

  3. 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以及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制作、签署、修改、报送有关本次发行的申报材料,并履行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必要或适宜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

  4. 聘请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中介机构,修改、补充、签署、执行本次发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合同、协议等重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承销及保荐协议等),并履行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必要或适宜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

  5. 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及总额度内,根据监管机构的意见、市场条件变化、本次发行情况等,调整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注资方式等具体安排,办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申报、备案,确定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等有关事宜;

  6. 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股份锁定事宜,并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7. 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非公开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非公开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非公开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

  8. 批准与签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

  9. 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各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事宜的条件下,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办理以上授权事项。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2月26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上述详细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1-010)。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9日

  证券代码:600586        证券简称:金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9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本公司特此承诺如下:本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9日

  证券代码:600586 证券简称:金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7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就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具体措施说明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测算

  (一)测算假设及前提

  1、假设本次发行于2021年9月完成,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发行上限42,863.10万股,募集资金不超过140,000.00万元,暂不考虑本次发行的费用。本假设不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做出承诺,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发行股份数量、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2、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2020年1-9月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319.0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319.72万元。假设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数据的4/3倍,假设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分别与2020年度持平、增长10%、增长20%三种情形。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0年及2021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对本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3、在预测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时,以预案公告日的总股本142,877万股为基础,除此之外,仅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影响,不考虑分配股票股利、股票回购注销等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变动的情形。

  4、假设在测算2020年和2021年相关财务指标影响时,不考虑2020年度和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影响。

  5、假设公司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6、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7、不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

  注:基本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系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中的规定进行计算。

  二、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股东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增加,若公司业务规模和净利润未能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均有一定幅度下降。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摊薄即期股东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宁夏太阳能光伏轻质面板项目

  1、项目必要性分析

  (1)积极响应国家新能源战略发展要求

  随着全球能源逐渐趋紧及低碳经济的兴起,发展新能源已成为我国重要的能源发展战略。2007年,我国第一份能源白皮书《中国的能源状况与政策》发布,标志着中国开启了能源转型道路。2014年、2016年,我国相继颁布《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和《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提出到2030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60亿吨标准煤以内,要加快构建清洁高效、安全可持续的现代能源体系。

  近年来,我国已成为太阳能光伏的重要生产基地,形成了高纯多晶硅制造、硅锭、硅片生产、太阳能电池制造、光伏组件封装以及光伏系统应用等环节的产业链,光伏设备制造及一些光伏配套产业也得到了快速发展。光伏玻璃作为光伏组件核心原材料之一,近年来随着光伏行业的快速发展和下游旺盛的需求,保持了较高的增长率。在此背景之下,本次建设太阳能光伏轻质面板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能够满足与日俱增的市场需求,可以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市场占有率,对公司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2)抓住市场需求快速增长的发展机遇,调整产品结构,实现稳步发展

  得益于光伏产业链成本的不断下降和双玻组件渗透率的快速提升,下游光伏行业需求旺盛。而光伏玻璃作为光伏组件的必备材料,将在较长时间内维持较高的行业景气度。同时,面对近年来国内玻璃产能过剩带来的行业利润下滑状况,公司及时调整发展思路,坚持“终端主导、原片配套”,加大在太阳能光伏光热、绿色建筑、工业品等领域的研发生产经营的资源投入,开发新产品,创新既有优势产品的组合,不断创造和满足客户新需求。

  本次建设太阳能光伏轻质面板项目,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市场规模,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紧跟市场对光伏玻璃产能和光伏产业技术不断迭代的需求,生产与太阳能产业相配套的玻璃品种,推进公司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2、项目可行性及市场前景分析

  (1)国内市场空间进一步扩大,下游产能不断扩张

  2015-2019年全国组件产量持续稳定增长,2020年全国组件产能将达到107GW。根据相关上市公司公告及地方政府公布的数据,2020年四季度光伏相关企业的新增产能投资总额超过1,200亿元,主要扩产方向为硅料、硅片、电池片以及组件,其中硅料约4.7万吨,硅片约26.6GW,电池片约84GW,组件约104GW,基本涵盖了光伏行业上游的整个产业链。而按照目前行业的平均技术水平和工艺水平,生产1GW组件对传统单玻(3.2mm)、双玻(2.5mm)、双玻(2.0mm)原片的需求分别为5.4万吨、8.8万吨和7.2万吨。因此,下游光伏组件的产能扩张,将给光伏玻璃产业带来巨大的增长空间。

  (2)西北地区新增光伏装机总量较大,区域内产品市场需求旺盛

  根据国家能源局2021年一季度网上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2020年我国光伏新增装机4820万千瓦,其中集中式光伏电站3268万千瓦、分布式光伏1552万千瓦。从新增装机布局看,中东部和南方地区占比约36%,‘三北’地区占64%”。

  从下游组件产能看,2020年度各大组件厂商纷纷扩增产能,在西北地区,以区域内最大的组件厂商之一隆基股份为例,仅2020年上半年,其单晶组件产能就从年初的14GW增长至25GW,增幅近一倍。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地点为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靠近下游厂商,方便项目建成后产能的就近消化。

  (二)马来西亚超白压延光伏玻璃项目

  1、项目必要性分析

  (1)满足光伏发电行业在全球范围内稳定增长带来的市场需求

  随着欧洲光伏最低价格承诺协议(MIP)的取消及光伏组件价格的下跌,光伏发电已在全球较大范围内成为最便宜电力能源,预计未来光伏发电将在全球范围内逐步实现对存量火力发电的替代,因此,未来几年全球光伏行业仍将保持合理的增长空间和稳定的增长速度,同时也将为光伏玻璃行业市场规模的增加提供了更大动力。

  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数据预测,2021年至2025年全球光伏组件需求的每年增幅将达到20%以上,考虑组件功率提升及双玻组件替代等因素,国内光伏玻璃产能规模需由目前的25,000t/d水平增长至30,000t/d水平,才能满足为满足下游光伏组件行业的需求增长。

  公司已于2019年在马来西亚投资建设太阳能玻璃生产线,目前项目一期已进入工程建设收尾、设备进厂安装阶段,本次募投项目是在前期产能的基础之上,利用前期在马来西亚当地投资建设的经验,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形成规模优势,促进公司快速发展。

  (2)项目实施将推动公司产品结构优化及全球产业布局

  公司传统业务涵盖玻璃和纯碱两类产品,受行业周期及国家政策影响,玻璃行业当前面临产能过剩、需求放缓、成本攀升等诸多不利因素,原片玻璃利润空间越来越小。而随着我国可再生能源应用的快速增长,以及光伏行业的迅猛发展,光伏玻璃作为光伏组件的重要原材料之一,其市场空间不断扩大。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之一“马来西亚光伏玻璃生产线项目”是公司响应国家政策,推动公司产品结构优化和国际化战略的重要举措,使公司能够把握光伏行业快速发展的机遇,增强公司的国内外市场布局和盈利能力。

  2、项目可行性及市场前景分析

  (1)新兴市场快速崛起,中国光伏产业话语权不断增强

  全球范围内,在传统市场继续保持平稳的同时,新兴市场的快速崛起为光伏玻璃行业市场规模的增加提供了更大动力。

  美国市场补贴措施的取消虽已明确,但短期的抢装和待建项目将引导市场转向平稳发展;日本、中国补贴下调,但未来仍有较高的增长预期;欧洲市场虽然出现衰减,但英国等新兴市场国家仍然为其注入新的活力;随着印度、拉美、中东等新兴市场的不断崛起,未来几年,全球光伏市场仍将保持合理的增长空间,同时也将为光伏玻璃行业市场规模的增加提供了更大动力。

  自2013年以来,中国光伏产业异军突起,我国光伏新增装机量已连续7年位居全球首位,根据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统计数据,2020年上半年国内厂商实现光伏组件出口33.8GW,同比增长4.91%,大幅好于市场预期。而光伏玻璃方面,2020年6月12日美国国际贸易法院(CIT)裁定,进口双面组件将继续豁免201关税,受上述利好政策的影响,2020年1-8月国内光伏玻璃厂商累计实现出口136.23万吨,同比增长2.98%。海外市场需求即使在疫情影响下依然保持旺盛,未来随着全球范围内的疫情逐渐得到控制、疫苗研制成功,海外市场需求存在继续大规模扩张的可能,而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光伏产业在国际领域的话语权不断增强,有利于国内光伏产业链相关企业在未来全球范围内的行业增长中,获取更大的收益。

  (2)双玻组件渗透率的提升将给光伏玻璃行业带来更广阔的的市场空间

  双玻组件相较于传统单玻组件拥有发电量更高、生命周期更长、耐候性、耐磨性、耐腐蚀性更强等优势,市场前景广阔,目前市场占比正在快速提升。

  根据光伏协会预测,2022年双玻组件的渗透率将有望达到50%,按2021年全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总量160GW(预测值)计算,光伏玻璃原片总需求量为1,132.91万吨,同比增长33%。由于双玻组件的盖板及背板均采用光伏玻璃制造,因此,双玻组件的渗透率提升,将带来光伏玻璃需求量的进一步增长,以及需求增速的进一步提升。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在玻璃制造行业深耕多年,具有较强的先发优势和规模化经营优势。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纯碱和玻璃的制造与加工,公司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纯碱-玻璃原片-玻璃深加工”产业链。公司本次募集资金计划用于宁夏太阳能光伏轻质面板项目和马来西亚三期项目,是公司现有玻璃制造业务拓展与延伸。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紧紧围绕公司的主营业务,顺应公司发展战略。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拥有一支具备丰富的生产、研发、市场开发及管理经验的管理团队,管理团队一直在玻璃行业从业,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公司设有专门的技术研发部门,独立从事新产品的开发和传统产品的升级换代工作,研究中心拥有高素质的专业人员。公司在招收、引进人才的同时,注重与行业内的专家、高等院校、国际知名企业进行技术交流,积极培养专业人才,以加强专业技术队伍的建设。另外,公司还将继续实施自我培养和引进相结合的人才战略,建立精干、高效的科研队伍,以人才奠定技术创新与改造的基础,促进公司科研开发能力不断提高。此外,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劳动力资源充足,公司可就地招聘生产人员,促进当地的就业。优秀的技术与管理团队、项目实施地充足的劳动力资源为项目实施奠定了人才基础。

  2、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技术方面的储备情况

  与普通白玻相比,超白玻璃91%以上的太阳光透过率及逐步下降的成本,使其成为太阳能光伏、光热玻璃板材组件的首选产品。公司作为国内第一家生产超白玻璃的企业,为太阳能光伏、光热组件配套是公司产品的核心定位,是国内为数不多的可以提供从光伏到光热、从背板到面板全系列产品的公司。

  公司通过多年的研发积累和持续的技术改造,现已掌握多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工艺技术,具备较强的产品开发和加工能力。同时,公司在超白玻璃领域的技术积累和生产经验,保证了本次募投项目所生产的产品对超白薄基板的质量要求,从生产源头上保证基板缺陷低于同行业水平。同时,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加强与国内外科研机构合作,持续推进技术研发与产品创新,维持核心竞争力。公司拥有良好的技术储备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撑。

  3、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市场方面的储备情况

  经过多年的市场建设,已建立了稳定的销售渠道,客户结构较为丰富。公司目前的市场涵盖了东南亚、欧洲等地区,市场覆盖范围广。在全国玻璃产能过剩严重、行业低价竞争日益突出的情况下,公司及时调整产业方向,依托超白玻璃的优势,深耕太阳能玻璃细分市场。2019年,公司在马来西亚投资建设了太阳能玻璃生产线,目前项目一期已进入工程建设收尾、设备进厂安装阶段,该项目旨在为全球最大的薄膜光伏组件生产商提供本地化的供货服务,以缩短双方的产业链,同时扩大公司在光伏行业中的影响和知名度,为公司在光伏玻璃领域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市场基础。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展开,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均具有较好的基础。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五、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促进业务健康、良好的发展,充分保护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本公司将采取如下具体措施提高日常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增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本公司的业务规模、经营效益,为中长期的股东价值回报提供保障。

  (一)强化主业发展、推动业务转型

  平板玻璃行业的产能严重过剩,同质化严重,导致价格波动频繁,行业盈利水平极不稳定。加快产品结构调整步伐、提升工艺水平和产品技术含量、推动行业节能环保建设及行业整合、产业转型至复合型产业经营模式已成为未来行业发展的趋势。

  公司拟引进和自主研发行业领先的产品生产技术,加快现有产品结构调整,从而不断提高公司产品中高附加值产品的比重;同时公司不断扩大和延伸产业链,进行产业整合,推行循环式生产,最大限度地实现对资源的有效利用,降低生产成本,强化主业发展,推动业务转型升级。

  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公司的资金需求压力,本公司的资本实力将得到有效提升,有利于本公司进一步强化现有业务的发展,整合行业优质资源,提高自身规模、经营水平和综合竞争力。

  (二)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可在一定程度上满足本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提升本公司的资本实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确保募集资金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于募投项目、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严格科学的论证,并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业务规模,优化产品结构,提高持续盈利能力。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尽量降低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三)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本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非执行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本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本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四)强化投资回报理念,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3年11月30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对股东回报制定了合理规划。

  本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中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回报理念,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

  六、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要求,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做出以下承诺:

  (一)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保证本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未来如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1、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督促公司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

  3、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4、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七、本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审议情况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承诺的相应议案,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9日

  证券代码:600586  证券简称:金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0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2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2月26日14 点00分

  召开地点:山东淄博高新技术开发区宝石镇王庄金晶科技418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2月26日

  至2021年2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七届二十九董事会、七届十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1年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刊登。公司将于本次会议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金晶科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本人的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后附)、委托方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办法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办理预约登记。

  3、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人:董保森

  2、联系电话:(0533)3586666 传真:(0533)3581362

  3、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宝石镇王庄

  4、邮政编码:255086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其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2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86  股票简称:金晶科技 编号:临2021-005号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2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2月8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永强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鉴于资本市场环境及监管政策发生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为能更好地开展后续公司战略部署,进而促使业务更优更快发展,经与中介机构沟通并审慎论证,决定终止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依据再融资相关政策,重新研究论证并制订了新的再融资方案,后续继续开展再融资事宜。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监事会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根据批文核准的期间和有关规定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 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 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的80%。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发行价格下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 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若按目前股本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不超过42,863.10万股。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将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相关监管机构最终核准的发行数量上限、募集资金总额上限和发行价格等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 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 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0,000.00万元(含14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

  宁夏太阳能光伏轻质面板项目分二期实施,一期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70,000万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的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公司编制了《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编制了《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出具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对当期每股收益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拟定了填补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具体措施方案,相关主体出具了承诺,制定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投资者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引导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和《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2月9日

  证券代码:600586  证券简称:金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6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概述

  公司于2019年8月2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七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七届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

  二、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及履行的决策程序

  鉴于资本市场环境及监管政策发生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为能更好地开展后续公司战略部署,进而促使业务更优更快发展,经与中介机构沟通并审慎论证,决定终止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出具独立意见,鉴于该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尚未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依据再融资相关政策,重新研究论证并制订了新的再融资方案,后续继续开展再融资事宜。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尚未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我们同意公司终止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及相关议案。

  五、监事会意见

  鉴于资本市场环境及监管政策发生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为能更好地开展后续公司战略部署,进而促使业务更优更快发展,同意终止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9日

  证券代码:600586       证券简称:金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8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且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董事会应按照本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发行申请文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止日的最近一次(境内或境外)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作出决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2011 年 2 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9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4,000 万股新股。此次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股票12,127 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576,51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32,830,2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543,679,800.00元。2011 年3月9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对公司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1】第 3-0006 号《验资报告》。

  公司自 201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后,最近五个会计年度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满五个会计年度。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说明。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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