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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0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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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公告编号:2021-008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2月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四路6号烽火科技园1号楼511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鲁国庆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现场会议并做见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

  2、 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7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符宇航女士出席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终止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律师:鲁黎、王毅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2月9日

  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公告编号:2021-009

  转债代码:110062            转债简称:烽火转债

  转股代码:190062       转股简称:烽火转股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

  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烽火通信”或“公司”)关于终止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议案已经2021年1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和2021年2月8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及《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根据相关决议,本公司将回购注销激励对象所持的限制性股票共38,611,173股。回购完毕后5日内,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170,153,992元减少为1,131,542,819元。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如下:凡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2021年2月9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履行偿还债务之义务或者要求本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有效担保。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登记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四路6号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2、申报时间:2021年2月9日至 2021年3月25日

  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 14:00-17:00

  3、联系电话:027-87693885

  4、传真号码:027-87691704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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