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1-021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2月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1398号金台大厦8楼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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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柴琇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3人,董事刘宗尚先生、董事罗彦先生、董事崔海女士、独立董事苏波先生、独立董事孙立荣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会主席邹士学先生、监事王玉红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谢毅女士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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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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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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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议案1为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议案1-2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任松、郭永来及其他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如持有公司股票)对议案1回避表决,柴琇、任松、吉林省东秀商贸有限公司及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议案2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邓颖、季培雯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