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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0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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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1-011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月31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1年2月5日(星期五)上午9:0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9名,本次会议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姚培武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程事项,并对有关议案进行了书面记名投票表决。经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要求,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发展公司质量,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的公告》(中国证监会公告[2020]69号)、湖南证监局《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湘证监公司字[2020]31号)等最新监管要求和工作布署,认真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同意公司制定的《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正在办理部分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公司注册资本(股本)将减少1.89万元;因此,公司决定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章程》修订的内容具体对照情况如下:

  ■

  《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根据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中授权事项第(7)项“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锁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锁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因此,本事项无须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根据业务需要,公司将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延期,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2年3月16日。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原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上述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延期事宜,将提请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公司将于2021年2月24日(星期三)下午14:00时在公司办公会议室(具体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龙珠四路2号方大城T1栋36楼)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1-012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1月31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1年2月5日(星期五)下午14:00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到会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钢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同意公司制定的《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同意公司因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的修订。本事项已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办理,无须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为确保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顺利推进和实施,同意公司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2年3月16日。除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外,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原方案保持不变。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的授权期限延期事宜将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1-013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公司正在办理部分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1.89万元;因此,公司决定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情况如下:

  一、修订内容

  公司拟办理部分激励对象(象崔再安等4名激励对象)所持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共计18,900股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68,623.584万元减少为268,621.694万元,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第一章第六条、第三章第十八条进行修订。

  二、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及对照情况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内容具体对照情况如下:

  ■

  《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根据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中授权事项第(7)项“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锁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锁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因此,本事项无须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1-014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延长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延期,将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2年3月16日。原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延期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2020年3月17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授权期限均为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即将于2021年3月16日到期。

  2021年1月25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已获得了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续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才能进入发行程序。为确保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有序推进和顺利实施,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的授权期限延期。2021年2月5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2年3月16日。除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外,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原方案保持不变。公司股东大会原审议通过的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授权事宜如下: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进行修订、调整和补充,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及对象、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比例、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转股价格修正、赎回、债券利率、担保事项、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及其召开程序以及决议的生效条件、修订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决定本次发行时机、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其它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投向范围内,根据有关部门对具体项目的审核、相关市场条件变化、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度及实际资金需求,调整或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及经营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自筹资金先行实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市场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但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除外;

  3、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手续等相关发行申报事宜;

  4、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制作、报送文件等,并决定向对应中介机构支付报酬等相关事宜;

  5、根据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和转股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可转换公司债券挂牌上市等事宜;

  6、在监管部门对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但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7、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或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政策发生变化时,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

  8、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必须的、恰当或合适的所有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事项中,除第2、5项授权有效期为至相关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其余事项授权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2年3月16日。本事项将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1-015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2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2月24日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具体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龙珠四路2号方大城T1栋36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2月24日

  至2021年2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相关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印章)、出席会议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受托代理人需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于下述时间登记,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龙珠四路2号方大城T1栋36楼;

  6、出席会议登记时间:2021年2月19日9时至16时;

  7、登记联系人:文俊宇

  8、联系电话(传真):0755-86360638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文俊宇

  2、联系电话:0755—86353588

  3、会议预计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2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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