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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1-005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1年2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斯萍君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京能集团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京西煤矿产能转移及红墩子煤矿建设”项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使用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二、关于向红墩子煤业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三、关于向西部能源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四、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五、关于更换公司第六届监事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公司监事斯萍君女士由于工作另有任用,经股东推荐,同意提名吕进儒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感谢斯萍君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

  特此公告。

  附:吕进儒先生简历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2月5日

  附件:吕进儒先生简历

  吕进儒先生简历

  吕进儒,男,1970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管理学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统计师。历任北京矿务局大安山煤矿房山采区团总支副书记、大安山煤矿团委副书记,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安山煤矿信达公司副经理、煤矿党委宣传部部长、煤矿党委办公室主任,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大安山煤矿纪委书记(副处)、工会主席、副矿长,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内控部副部长、部长、金泰集团董事(正处),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务审计部部长、审计中心主任,现任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审计部部长、审计中心主任,北京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1-006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

  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华能源”或“公司”)向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能集团”)申请委托贷款。

  ●委托贷款额度:2亿元

  ●本次委托贷款期限3年,利率为1年期LPR利率,即3.85%。

  ●昊华能源与京能集团在过去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一、本次委托贷款概述

  为适应国家煤炭行业去产能政策及北京市“非首都核心功能”疏解的需要,昊华能源实施了京西煤矿退出和京外项目拓展,2019年成功收购了宁夏红墩子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墩子煤业”)60%股权。

  2020年,京能集团依托“京西煤矿产能转移及红墩子煤矿建设”项目申请了国有资本金预算2亿元,并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先行拨付给昊华能源,贷款期限3年,利率为1年期LPR利率,即3.85%。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加强企业财务信息管理规定〉的通知》(财企﹝2012﹞23号)规定,待昊华能源增发股票时,再转为京能集团对昊华能源的股权投资。

  本次申请国有资本金主要用于红墩子煤业红一煤矿建设,其中:矿建工程1.32亿元;其余0.68亿元用于设备及安装工程支出。

  因京能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京能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委托贷款事项属于关联交易。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京能集团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京能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公司本次向京能集团申请委托贷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关联方主要财务指标

  2019年度京能集团经审计资产总额3,026.88亿元、资产净额1,074.90亿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31.38亿元、净利润37.79亿元。

  三 、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向京能集团申请委托贷款2亿元,用于红墩子煤业红一煤矿建设。本次委托贷款期限3年,利率为1年期LPR利率,即3.85%。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发生与此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四、委托贷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向实际控制人京能集团申请委托贷款,是为了满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使用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事前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同意该议案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遵循了公允、合理、平等、自愿等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表决情况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况

  《关于京能集团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京西煤矿产能转移及红墩子煤矿建设”项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使用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孙力先生、许汇海先生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属合理、合法的经济行为,是公司经营活动的市场行为,所有交易价格均为市场公允价格。没有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独立意见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2月5日

  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1-004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司应出席董事12人,实到董事12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京能集团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京西煤矿产能转移及红墩子煤矿建设”项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使用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方董事孙力先生和许汇海先生回避表决,通过此议案。同意京能集团先行以委托贷款方式向公司拨付2亿元国有资本金,用于红墩子项目建设。本次贷款期限3年,利率为1年期LPR利率,即3.85%。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加强企业财务信息管理规定〉的通知》(财企﹝2012﹞23号)规定,待昊华能源增发股票时,再转为京能集团对昊华能源的股权投资。

  2、关于向红墩子煤业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同意公司在收到京能集团以委托贷款方式向公司拨付的2亿元国有资本金后,再通过委托贷款方式将该笔国有资本金拨付给红墩子煤业,用于红墩子项目建设。本次委托贷款利率不低于京能集团向昊华能源提供委托贷款暨“京西煤矿产能转移及红墩子煤矿建设”项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使用的利率。待后续红墩子煤业增资时,转为昊华能源对红墩子煤业的股权投资。

  3、关于向西部能源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同意公司向西部能源提供4亿元委托贷款。

  4、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同意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5、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同意许汇海先生和周弘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并感谢许汇海先生和周弘强先生在任董事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同时根据股东推荐,同意提名赵兵先生和朱方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同意公司近期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附:赵兵先生、朱方文先生简历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2月5日

  附件:赵兵先生、朱方文先生简历

  赵兵先生简历

  赵兵,男,1977年11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木城涧煤矿财务科副科长、经营管理部党支部副书记,财务科科长兼经营管理部党支部书记,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鄂尔多斯市昊华精煤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部长,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投资部部长,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现任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

  朱方文先生简历

  朱方文,男,1984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历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购融资部执行董事、保荐代表人,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上海赫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北京文华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北京首钢基金有限公司资本市场部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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