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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0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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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908     证券简称:牧高笛    公告编号:2021-006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浙江嘉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嘉拓”)持有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 8,199,84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30%,为公司大股东及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浙江嘉拓自2020年9月15日起至2021年3月14日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66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不超过1%,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具体内容详见《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

  2021年2月5日公司收到浙江嘉拓告知函及承诺函,其于2020年9月15日起至2020年12月1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已减持公司股份共计443,7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654%;2020年12月15日至2021年2月5日未有减持公司股份。浙江嘉拓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充分认可,承诺未来12个月不会主动减持公司股票,因此上述减持计划期间已提前结束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减持计划期间提前结束实施完毕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浙江嘉拓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充分认可,承诺未来12个月(2021年2月6日起至2022年2月5日)不会主动减持公司股票,因此上述减持计划期间已提前结束实施完毕。

  特此公告。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2-6

  证券代码:603908         证券简称:牧高笛          公告编号:2021-004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5日收到控股股东宁波大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牧投资”)的告知函,大牧投资将持有公司的7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以下简称“标的股份”)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进行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约定购回式交易的基本情况

  ■

  二、本次交易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等相关法律、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待购回期间,标的股份对应的出席公司股东大会、提交提案和表决等股东或持有人权利,由国泰君安按照大牧投资的书面意见行使;

  3、待购回期间,标的股份产生的相关权益(包括现金分红、债权兑息、送股、 转增股份、配股和配售债券等)归属于大牧投资;

  4、待购回期间,大牧投资可以提前购回,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协议约定禁止的情形除外;若因交易一方主动申请提前购回或其他原因提前购回,到期购回证券安排自动废止,须重新发出购回委托,购回交易要素另行计算;

  5、本次交易前6个月内,大牧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增持公司股份;

  6、购回期满,如大牧投资违约,国泰君安有权按照相关业务规则处置标的股份。

  四、备查文件

  1.大牧投资告知函

  2.《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协议书》。

  特此公告。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6日

  证券代码:603908       证券简称:牧高笛       公告编号:2021-005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来十二个月承诺不主动减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5日收到控股股东宁波大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牧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嘉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拓投资”)、公司董事兼外销业务总监徐静女士、董事兼内销产品总监周艳女士、生产总监马其刚先生、财务总监杜素珍女士、监事余立平先生签署的承诺函。

  大牧投资、嘉拓投资及上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充分认可,承诺未来12个月(2021年2月6日起至2022年2月5日)不会主动减持已持有的公司股票。

  特此公告。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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