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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0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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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21-011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紧急会议)通知于2021年2月2日以电话、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2月3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行业标准确定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和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提请于2021年2月22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日内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4)。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21-012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紧急会议)通知于2021年2月2日以电话、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2月3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行业标准确定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21-013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1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服务需求,公司经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友好协商,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审议同意,公司拟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2)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4)执行合伙人:梁春、杨雄

  (5)人员信息: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3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64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人。

  (6)业务信息:2019年度业务总收入199,035.34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万元。

  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19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97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19年度年末职业风险基金266.73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0次。3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段奇,2002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起拟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辛庆辉,2009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7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起拟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唐卫强,2004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9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起拟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

  2.诚信记录

  拟项目合伙人段奇、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辛庆辉、拟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唐卫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行业标准确定审计费用报酬(在2019年费用基础上,上下变动20%以内)。

  二、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1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9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不存在已委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1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服务需求,公司经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友好协商,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审议同意,公司拟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事宜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公司已允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双方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无异议。

  三、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书面陈述意见;

  6.大华会计事务所基本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21-014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1年2月22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2月22日上午9:15-9:25,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2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东街道百丈北路28号,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会议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2021年2月9日。

  8.出席对象:

  (1)2021年2月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2月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2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2.登记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东街道百丈北路28号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2月20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江建

  联系部门: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6-86183925

  传真号码:0576-86183897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东街道百丈北路28号

  邮 编:317500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的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七、备查文件

  1.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082

  投票简称:万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若选举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拥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 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 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 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 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2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2月22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1年2月9日下午15:00 交易结束时,本公司(或本人)持有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现登记参加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股东帐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或本人)出席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被委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注:1.请在上述非累积投票选项中打“√”,累积投票选项填写同意票数;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4.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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