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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定增部分)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7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定增部分)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3日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定增部分)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1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

  2、2021年1月6日至2021年1月1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内部公示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1月16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1月21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1年1月22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业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定增部分)首次授予情况

  (一)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二)授予价格:30.97元/股。

  (三)首次授予日:2021年1月22日。

  (四)授予限制性股票(定增部分)数量:93.87万股。

  (五)授予对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定增部分)的激励对象总人数131人,授予定增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分配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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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情况,系因在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六)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首次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1个月。

  2、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3个月、25个月、37个月;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根据授予年份确定。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

  若预留部分在2021年授出,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若预留部分在2022年授出,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份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注销。

  3、解除限售期内,除需满足上述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外,仍需满足以下考核条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上述“营业收入”口径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值为准。

  若预留部分在2021年授出,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在2022年授出,则预留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上述“营业收入”口径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值为准。

  若公司业绩考核未达到上述条件,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同时与其个人上一年度的绩效考核挂钩,具体解除限售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具体如下:

  ■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合格的情形时,当期可解除限售数量回购注销;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合格,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数量×个人解除限售比例(Y)。

  激励对象按照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数量解除限售,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七)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1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共计3.43万股限制性股票,前述自愿放弃的限制性股票的来源均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由449人变更为438人(其中回购部分激励对象人数未进行调整,为307人;定向发行部分激励对象由142人调整为131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68.0470万股变更为364.6170万股(其中回购部分授予数量未进行调整,为270.747万股;定向发行部分授予数量由97.30万股调整为93.87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其所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价格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致。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月26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361Z0015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止至2021年1月22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截至2021年1月22日,公司已收到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股本合计人民币938,700.00元,全部以货币出资。股权激励对象共计438人实际缴纳的投资认购款人民币91,343,349.00元,均以货币出资。截至2021年1月22日已全部缴存公司于中国银行高科技园支行开立的人民币存款账户内,账号:423459443434。其中,定向发行限制性股票认购款29,071,539.00元,包括股本938,700.00元,资本公积28,132,839.00元。

  四、授予股份的上市日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1年1月22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定增部分)上市日期为2021年2月5日。

  五、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

  注:本次变动前股本结构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2月2日《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按股份性质统计)》数据统计,具体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六、每股收益摊薄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新股本459,721,088股摊薄计算,2019年度每股收益为2.12元。

  七、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股份上市日前6个月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

  八、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58,782,388股增加至459,721,088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万利达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前的49.30%减少至49.20%,其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九、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的用途

  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2月04日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6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1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划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还需满足保本要求。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6日和2021年1月22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近期,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厦门国际银行”)签订了《理财产品协议》等;公司控股子公司漳州众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订了《理财产品协议》等,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认购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已于2020年12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刊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21)。自2020年12月17日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新增购买理财产品总金额为43,400万元,其中未到期余额为38,4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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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与平安银行、光大银行、厦门国际银行和招商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风险提示

  1、信用风险:理财产品所投资的债券或其他资产,可能因债务人违约或者其他原因在投资期限届满时不能足额变现,由此可能导致本理财产品遭受损失。

  2、流动性风险:除产品协议另有约定,在投资期限内理财客户无提前终止权,如果客户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理财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期限内允许赎回的,若发生巨额赎回,投资者将面临不能及时赎回理财产品的风险。

  3、政策风险:理财产品项下的投资组合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流程的正常进行。

  4、提前终止风险:在投资期内,如果发生银行提前终止理财产品,客户可能面临无法按预期产品投资期限(若有)取得预期收益的风险。

  5、信息传递风险:投资者应根据理财产品协议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者由于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并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双方在补充协议或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6、利率及通货膨胀风险: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限内,即使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存款利率或贷款基准利率,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可能并不会随之予以调整。同时,理财产品存在客户预期收益率或实际收益率可能低于通货膨胀率,从而导致客户实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

  7、延期风险:如出现不能及时变现等情况,将面临理财产品期限延期、延期兑付或分次兑付、不能及时收到本金及预期收益的风险。

  8、理财产品不成立风险:如理财产品募集期届满,募集总金额未达到规模下限(如有约定)、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发生理财产品难以成立的其他情况,银行将有权利但无义务宣布理财产品不成立。

  9、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由于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变化、IT系统故障、通讯系统故障、电力系统故障、金融危机、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非银行所能控制的因素,可能对理财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可能导致产品收益降低乃至理财产品遭受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损失,投资者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责任,双方在补充协议或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导致银行无法继续履行理财产品协议的,银行有权提前解除理财产品协议,并将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后剩余的投资者理财产品资金划付至投资者清算账户。

  四、风险应对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投资理财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当值总裁及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门为具体经办部门。财务部门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以及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关于投资理财的决议等情况,对理财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判断,对理财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降低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取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尚未到期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授权的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含子公司)持有的理财产品及使用募集资金办理的单位大额存单业务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158,85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和办理的单位大额存单业务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17,950万元,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140,9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七、备查文件

  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签订的《产品协议书》、《产品说明书》等。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02 月 0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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