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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0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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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和部分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21-009

  债券代码:128091          债券简称:新天转债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和部分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贵阳甲秀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及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陈珏蓉女士、董事王文意先生、董事季维嘉女士、监事会主席安万学先生、职工监事游何宇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7月1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和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9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贵阳甲秀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甲秀创投”)计划自2020年7月10日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3,136,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4.8820%,占公司总股本的2.6769%,受可转债转股影响,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已按2020年12月31日最新总股本进行调整,下同)。

  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陈珏蓉女士计划自2020年7月10日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3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3.5294%,占公司总股本的0.0256%)。

  公司董事王文意先生计划自2020年7月10日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51,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0.0435%)。

  公司董事季维嘉女士计划自2020年7月10日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9,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0.0077%)。

  公司监事会主席安万学先生计划自2020年7月10日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4,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4.9110%,占公司总股本的0.0120%)。

  公司职工监事游何宇先生计划自2020年7月10日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9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4.3697%,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5%)。

  公司于2021年2月1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甲秀创投以及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陈珏蓉女士、董事王文意先生、董事季维嘉女士、监事会主席安万学先生、职工监事游何宇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截至2021年1月29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到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告知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1、截至2021年1月29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甲秀创投、董事兼副总经理陈珏蓉女士、董事王文意先生、董事季维嘉女士、监事会主席安万学先生、职工监事游何宇先生的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均已到期,上述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告知的减持计划均一致,不存在差异。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除持股5%以上股东甲秀创投以及董事王文意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了公司部分股份外,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陈珏蓉女士、董事季维嘉女士、监事会主席安万学先生、职工监事游何宇先生均未减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

  注:上表中减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按照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最新总股本(117,150,543股)计算。

  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公司实施2017年度权益分派所获得的相应股份。

  持股5%以上股东甲秀创投自2017年5月19日公司上市之日起,累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4.1442%。

  公司董事王文意先生自2017年5月19日公司上市之日起,累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0213%。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上表中减持前后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均按照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最新总股本(117,150,543股)计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次减持计划到期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甲秀创投以及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陈珏蓉女士、董事王文意先生、董事季维嘉女士、监事会主席安万学先生、职工监事游何宇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实施情况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本次减持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不违反股东作出的任何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

  三、备查文件

  1、甲秀创投、陈珏蓉女士、王文意先生、季维嘉女士、安万学先生、游何宇先生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2日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0

  债券代码:128091         债券简称:新天转债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或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A股部分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回购方案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该部分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公司未来实施的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实施该用途,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分别于2020年12月29日、2020年12月30日、2021年1月5日发布的《关于继续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56)、《继续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157)、《关于继续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暨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实施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继续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1年1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56,491股,占公司总股本(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最新总股本117,150,543股计算)的0.39%,最高成交价为16.3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29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7,227,384.07元(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继续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在实施股份回购期间,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的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上市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1月4日)前5个交易日(2020年12月25日-2020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5,772,100股的25%(即1,443,025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本次继续回购股份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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