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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0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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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1-001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等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345,39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汇率挂钩结构性存款(澳元/美元双区间单层触及结构)等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一年

  ●履行的审议程序: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通过适度委托理财,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资金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上述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合计345,390万元。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财务部、证券部建立了理财台账,及时跟踪分析理财产品的投向、进展、赎回等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具体投资情况进行审计。

  3、独立董事、监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门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证券部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具体投资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志邦家居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工商银行双岗支行为志邦的开户银行,为已上市金融机构(股票代码601398)的商业银行,与志邦家居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二)志邦家居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为志邦的开户银行东亚银行合肥分行为香港已上市金融机构(股票代码0023HK)的商业银行,与志邦家居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志邦家居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已上市金融机构,(股票代码000728),与志邦家居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四)志邦家居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为志邦的开户银行,系已上市金融机构(股票代码600016)的商业银行,与志邦家居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五)志邦家居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合肥分行为志邦的开户银行,系已上市金融机构(股票代码600000)的商业银行,与志邦家居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六)志邦家居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兴业银行寿春路支行为志邦的开户银行,系已上市金融机构(股票代码601166)的商业银行,与志邦家居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七)志邦家居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为志邦的开户银行,系香港已上市金融机构(股票代码3698HK)的商业银行,与志邦家居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八)志邦家居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为志邦的开户银行,系已上市金融机构(股票代码600926)的商业银行,与志邦家居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九)志邦家居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为华泰证券,系已上市金融机构(股票代码601688),与志邦家居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十)志邦家居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牌楼支行为志邦的开户银行,系已上市金融机构(股票代码601988)的商业银行,与志邦家居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十一)志邦家居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已上市金融机构,(股票代码600030),与志邦家居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十二)志邦家居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申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已上市金融机构,(股票代码000166),与志邦家居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十三)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全国性商业银行,其具体情况如下: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88年7月8日,法定代表人:尹兆君,注册资本:人民币19,687,196,272元,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等有价证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和代客外汇买卖;代理国外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业务;离岸金融业务;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银监会等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人民币263,279,785万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20,956,423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7,631,248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258,092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十四)

  志邦家居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嘉兴中南锦乐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已上市公司中南建设(股票代码000961)的全资子公司。

  (十五)志邦家居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志邦的开户银行,系已上市金融机构(股票代码601916)的商业银行,与志邦家居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四、对公司影响

  单位:元

  ■

  注:2020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使用,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情形。

  截止2020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760,188,490.79元,本次委托理财资金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详见“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新金融准则,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或货币资金,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涉及到的投资产品主要为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从而对预期收益造成波动。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召开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0年5月7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资金收益,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信息详见2020年4月16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

  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部分闲置自由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单位:万元

  ■

  ■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1-002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等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2,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徽商银行智慧理财“本利盈”组合投资类“乐享周期型”开放式

  理财计划(三个月投资周期)等

  ●委托理财期限:3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办理的银行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交易对方与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

  风险控制分析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证收益型的产品,风险水平较低。产品存续期间,公司与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徽商银行(3698.HK)为香港上市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交易对方徽商银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

  根据新金融准则,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或货币资金。

  五、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上述理财产品为低风险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经济及金融政策变化、操作风险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召开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亿,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信息详见2020年4月16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

  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一致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经营性现金流状况良好,在保障生产经营、募投项目建设等需求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产品(或具有类似风险等级的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公司内控措施和制度健全,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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