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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0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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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3

  债券代码:128052        债券简称:凯龙转债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1月2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2月2日以书面审议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为11名,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为11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凯龙转债”的议案》

  公司A股股票自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2月1日连续二十一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6.67元/股的130%(即8.67元/股),已经触发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董事会同意行使“凯龙转债”有条件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凯龙转债”。

  《关于“凯龙转债”赎回实施的第一次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2月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意见、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3日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4

  债券代码:128052        债券简称:凯龙转债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月2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1年2月2日以书面审议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6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凯龙转债”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A股股票自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2月1日连续二十一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6.67元/股的130%(即8.67元/股),已经触发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监事会同意行使“凯龙转债”有条件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凯龙转债”。

  三、备查文件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2月3日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5

  债券代码:128052        债券简称:凯龙转债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凯龙转债”赎回实施的第一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凯龙转债”赎回登记日:2021年3月23日

  2、“凯龙转债”赎回日:2021年3月24日

  3、“凯龙转债”赎回价格:100.25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1.0%,且当期利息含税)。

  4、“凯龙转债”停止交易日:2021年3月24日

  5、“凯龙转债”停止转股日:2021年3月24日

  6、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2021年3月29日

  7、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1年3月31日

  8、“凯龙转债”拟于2021年3月24日起停止交易,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凯龙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凯龙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届时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发布的“凯龙转债”停止交易的公告。

  9、截至2021年3月23日收市后仍未实施转股的“凯龙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凯龙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10、“凯龙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凯龙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风险提示:截至2021年2月1日收市后,“凯龙转债”收盘价为270.146元/张。根据赎回安排,截至2021年3月23日收市后尚未实施转股的“凯龙转债”,将按100.25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截至 2021年2月1日收市后距离 2021年 3月23日(可转债赎回登记日)仅有31个交易日,特提醒“凯龙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一、赎回情况概述

  1、触发赎回情形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619号”文核准,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1日公开发行了3,288,548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2,885.48万元,“凯龙转债”于2019年1月2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并于2019年6月27日起进入转股期。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凯龙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6.97元/股。2019年6月12日,公司实施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凯龙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6.77元/股。2020年7月15日,公司实施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凯龙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6.67元/股。

  公司A股股票自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2月1日连续二十一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6.67元/股的130%(即8.67元/股),已经触发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1年2月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凯龙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凯龙转债”有条件赎回权,对赎回日前一交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凯龙转债”进行全部赎回。

  2、赎回条款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对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赎回实施安排

  1、赎回价格(含息税)及赎回价格的确定依据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的约定,“凯龙转债”赎回价格为100.25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

  IA为当期应计利息;

  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每张面值为100元);

  i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1.0%;

  t为计息天数:从上一个付息日(2020年12月21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1年3月24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93天(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利息IA=B×i×t/365=100×1.0%×93/365=0.25元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利息=100.25(元/张)

  对于持有“凯龙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每张赎回价格为100.20元;对于持有“凯龙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每张赎回价格为100.25元;对于持有“凯龙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每张赎回价格为100.25元。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对象

  赎回登记日(2021年3月23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凯龙转债”持有人。

  3、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5个交易日内(即2021年2月3日至2月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至少刊登赎回实施公告三次,通告“凯龙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凯龙转债”拟于2021年3月24日起停止交易,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凯龙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凯龙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届时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发布的“凯龙转债”停止交易的公告。

  (3)2021年3月24日为“凯龙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赎回日前一交易日:2021年3月23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凯龙转债”。自2021年3月24日起,“凯龙转债”停止转股。本次有条件赎回完成后,“凯龙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4)2021年3月29日为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

  (5)2021年3月31日为赎回款到达“凯龙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凯龙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凯龙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4、其他事宜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林宏余平

  电话:0724-2309237

  三、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凯龙转债”赎回公告刊登日至停止交易日(2021年3月24日)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内,“凯龙转债”可正常交易;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凯龙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凯龙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届时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发布的“凯龙转债”停止交易的公告。

  2、“凯龙转债”赎回公告刊登日至赎回登记日(2021年3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内,“凯龙转债”可正常转股。

  3、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凯龙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公司股票,具体转股操作建议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4、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金额以及利息。

  四、备查文件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提前赎回“凯龙转债”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上海市君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法律意见书》

  6、《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凯龙转债”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3日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6

  债券代码:128052        债券简称:凯龙转债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委托贷款概述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支持控股子公司山东天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宝化工”)经营发展,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银行向天宝化工发放不超过15,000万元的委托贷款,用于补充其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1年,贷款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5%。委托贷款由天宝化工依据实际情况申请,由公司进行办理,最终以签订委托贷款合同的日期为准。

  上述委托贷款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委托贷款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委托贷款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天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00168693189E

  住所:平邑县城蒙阳南路西327国道北

  法定代表人:李兴叶

  注册资本:叁亿零贰佰伍拾叁万壹仟陆佰柒拾伍元整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生产膨化硝铵炸药、乳化炸药(胶状)、中继起爆具、工业导爆索、塑料导爆管、多孔粒状铵油炸药(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矿山工程、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隧道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凭资质经营);上述相关的技术研发与咨询服务;机械设备制造及租赁;房屋租赁。(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天宝化工59.08%股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天宝化工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2020年12月31日数据未审计。

  三、委托贷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委托贷款合同尚未签署,合同内容以最终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及相关文件为准。

  四、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及逾期未收回情况

  截止本委托贷款事项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委托贷款授权额度累计为43,500万元,占最近一期(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净资产的25.39%。

  截止本委托贷款事项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委托贷款余额为33,600万元,占最近一期(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净资产的19.61%。

  除了对控股子公司的委托贷款外,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以外的其他公司的委托贷款,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五、本次委托贷款的目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支持天宝化工可持续发展,公司本次对天宝化工提供的委托贷款主要用于补充其流动资金,为天宝化工长期发展奠定良好基础,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和整体利益。

  天宝化工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还款来源为其销售收入,委托贷款风险可控,不存在回收困难及逾期风险,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后续公司将积极采取适当的策略及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促进其稳定健康发展。

  六、备查文件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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