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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0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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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07 证券简称:济南高新 编号:临2021-015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山东济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济安产业”)。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本次公司为济安产业提供的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本次担保发生前公司未对济安产业提供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余额为6.9亿元,公司已采取向法院起诉方式主张公司权利,目前已收取全额保证金,解除了公司担保风险,上述逾期对外担保中,公司与深圳富奥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5.4亿元保证合同纠纷案件,法院一审判决确认涉案《保证合同》对公司不发生效力,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6月24日、2021年1月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违规担保风险解除的公告》、《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及进展的公告》。

  一、担保概述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安产业分别与山东万蚨祥实业有限公司(简称“万蚨祥实业”)、山东鑫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简称“鑫能控股”)及济南市高新区东方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方小贷”)签署《委托贷款借款合同》、《保证合同》,万蚨祥实业、鑫能控股分别通过东方小贷向济安产业提供委托贷款3,000万元和2,000万元,借款期限12个月,借款利率为10%/年,公司为济安产业上述5,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济安产业本次借款在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融资额度范围内。

  经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在2020年度50亿元的担保额度内,将济安产业等6家新增子公司纳入融资担保范围,同时对原被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进行调整并调剂至上述6家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调整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融资担保范围的公告》。

  本次担保金额在2020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济安产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MA3U1N0Y6D;法定代表人:袁涌为;注册资本:10,000万元;成立日期:2020年9月18日;注册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龙奥北路1577号龙奥天街主办公楼1603室;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房地产经纪;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房地产评估;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20年11月30日,济安产业总资产3,801.07万元,净资产-0.43万元;2020年1-11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实现净利润-0.44万元。(未经审计)

  三、公司与相关方签署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合同项下的融资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2、保证方式: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主债权履行期届满,债务人未按合同约定还款付息的,公司依约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主债务履行期间,主债务提前届满的,或者提前收贷,公司对提前到期的主债务及其他保证范围内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如债权人根据合同约定或者委托人指示提前收贷,或主债务履行期提前届满时,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如展期,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本合同还对保证人声明和承诺、违约责任等事项进行了约定。

  四、对外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次担保外,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70%;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6.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3.16%;公司及公司子公司逾期对外担保余额为6.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3.16%,公司已采取向法院起诉方式主张公司权利,目前已收取全额保证金,解除了公司担保风险,上述逾期对外担保中,公司与深圳富奥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5.4亿元保证合同纠纷案件,法院一审判决确认涉案《保证合同》对公司不发生效力,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6月24日、2021年1月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违规担保风险解除的公告》、《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及进展的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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