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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0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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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反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4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反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10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康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相关公告编号:2021-011)。根据上述议案及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赣州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爱康光电”)拟根据持股比例为赣州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赣发集团”)向赣州发展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赣发租赁”)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金额不超过292,294.87万元。相关进展情况如下:

  赣发租赁于2021年1月1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赣州分行”)签署了《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贷款金额为5,000万元,贷款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1日。赣发集团于2020年12月31日与中信银行赣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3亿元及利息等其他费用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赣州爱康光电拟与赣发集团签署《反担保合同》,赣州爱康光电按在赣发租赁19.4435%持股比例为赣发集团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金额为5,833.05万元,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反担保保证期间为自担保人实际履行担保责任之日起三年。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若包含本次拟签署的《反担保合同》,赣州爱康光电为赣发集团向赣发租赁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合同金额为197,867.78万元,反担保的融资余额为134,072.83万元。

  以上担保金额在公司履行审议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履行其他审议、审批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注:上述被担保方2019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0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被担保方信用等级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0年12月31日,赣发集团与中信银行赣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3亿元及利息等其他费用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赣州爱康光电拟与赣发集团签署《反担保合同》,赣州爱康光电按在赣发租赁19.4435%持股比例为赣发集团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金额为5,833.05万元,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反担保保证期间为自担保人实际履行担保责任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

  1、公司全资子公司赣州爱康光电的参股公司赣发租赁新增融资5,000万元,赣发集团为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3亿元。赣州爱康光电按在赣发租赁19.4435%持股比例为赣发集团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金额不超过5,833.05万元。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

  2、根据公司《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公司指定专门人员持续关注上述被担保人的情况,收集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资料和审计报告,定期分析其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对外担保以及分立合并、法定代表人变化等情况,建立相关财务档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经审议的对外担保额度为133.84亿元。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6.48亿元,其中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3.45亿元;对正在办理交割手续的出售给泰兴人才广场的电站项目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6.66亿元;其他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6.37亿元。以上担保累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210.57%。若包含本次担保,累计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210.7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经披露过的担保平移、代偿事宜外,公司没有新增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应承担的损失。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并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5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苏州爱康光电拟向关联方提供高效组件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交易优先使用苏州爱康光电生产的高效异质结HJT电池组件,具体以交易对方的项目实际实施进度确定。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具体以公司最终审批情况为准。

  一、交易概况

  2021年2月普枫迅联投资(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枫迅联”)与苏州华睿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华睿”)签订了《合作协议书》,以普枫迅联投资建设为主,苏州华睿利用自身在光伏行业的强大影响力及良好的政府关系协助普枫迅联开发分布式光伏项目,并为普枫迅联提供技术支持、工程设计、业务咨询等服务。初步确定规划合作装机100兆瓦光伏项目,合作期限为两年。目标项目资源主要以大型工业厂房及适合建设光伏发电的其他区域和双方认可的其他目标项目。同时约定由苏州华睿开发的项目优先由苏州华睿及其关联方实施EPC;普枫自行开发的项目将给予苏州华睿及其关联方同等条件下优先投标担任该项目EPC总承包商的权利。

  基于此,苏州华睿拟交由其关联方苏州爱康能源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能源工程”)对上述项目实施EPC总包。苏州华睿与爱康能源工程及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康科技”)全资子公司苏州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爱康光电”)拟签署《关于100MW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EPC总包合同》,针对普枫迅联自行开发或普枫迅联和苏州华睿共同开发项目,若最终由爱康能源工程作为EPC总承包商,优先使用苏州爱康光电生产的高效异质结HJT电池组件,按照合同及组件规格初步确定为100MW双玻异质结组件。

  苏州华睿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邹承慧的母亲刘罗秀控制的企业,爱康能源工程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邹承慧先生控制的其他企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后续将根据具体合作事项及交易金额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苏州华睿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华睿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2MA22ENUP7Q

  法定代表人:刘倩

  注册资本:2,000万新加坡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大厦821室

  成立日期:2020年9月14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苏州华睿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邹承慧的母亲刘罗秀控制的企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构成公司关联方。

  3、经公司查询,苏州华睿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苏州爱康能源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爱康能源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05347164XE

  法定代表人:邹承慧

  注册资本:13,645.8333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张家港杨舍镇(塘市街道)金塘西路北侧1幢

  成立日期:2012年9月5日

  经营范围:能源工程技术服务;新能源发电工程设计;EPC工程管理服务;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新能源发电工程设计;能源领域内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能源领域内的管理服务;太阳能光伏产品销售;水净化设备、空气净化设备、LED照明设备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凭资质经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爱康能源工程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邹承慧先生控制的其他企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构成公司关联方。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0年度)与爱康能源工程发生类似业务的交易订单总金额为95.85万元,本次合同签订金额占公司2020年度与爱康能源工程同类业务订单总金额(未审计数据)的21,387.58%。

  4、经公司查询,爱康能源工程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于100MW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EPC总包合同》中与本公司相关的内容

  甲方(发包人):苏州华睿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承包人):苏州爱康能源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组件提供方):苏州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100MW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地点:张家港、泰兴等

  2、本次项目优先使用苏州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高效异质结HJT电池组件,初步确定价格如下:

  ■

  3、组件价款支付及发票的开具

  支付时间:本合同签订后,针对具体每个项目,预付20%货款,剩余80%货款发货前付清。总价以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为准。

  支付方式;电汇/6个月内银行承兑汇票。

  发票的开具:丙方在收到合同总价款100%并出货完毕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开具13%增值税发票。

  4、与本公司有关的违约责任

  (1)丙方所交付组件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应根据组件的具体情况,由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因调换或补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2)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货款的,乙方迟延支付合同货款的,丙方有权相应推迟发货日期,每逾期一日,应向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0.1 %的违约金,逾期10日的,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乙方若未按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接收组件,每逾期一日以逾期收货货物未付部分价款0.1%向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的费用。

  (4)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提货或中途退货,应当承担丙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5)丙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不能及时交货的,每逾期一日,按逾期交付货物金额的0.1%承担违约金,但乙方不能及时安排收货的情况及乙方延迟支付货款的除外。

  (6)在乙方付清所有组件的款项前,组件所有权仍属于丙方。

  (7)组件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需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

  2、苏州华睿与普枫迅联签署的仅为合作协议书。本次交易受签署合作协议的落地、项目开发进度、市场环境变化、公司经营策略和生产能力等因素的影响,实际履约存在不确定性;

  3、如果本次交易实施,将有利于高效异质结组件的市场推广,抢抓光伏市场发展机遇,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4、本次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上述合同当事人形成依赖。

  5、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履行决策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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