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2月0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ST八菱     公告编号:2021-015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事项概述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回购方案后12个月内,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6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100万元(均含本数)的自有资金,采取集中竞价方式,以不超过人民币4.5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1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11)。

  二、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1月31日,公司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

  2021年2月2日,公司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本次股份回购,回购股份数量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其中,最高成交价为2.89元/股,最低成交价2.8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88,1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2月2日)前五个交易日(2021年1月26日至2021年2月1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24,020,845股。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6,005,211股)。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交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3日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ST八菱    公告编号:2021-016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八菱,证券代码:002592)连续2个交易日(2021年2月1日、2月2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自查,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 目前公司主营业务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已于2021年1月30日披露了2020年度业绩预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1-013)。

  4. 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3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