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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0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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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09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发行股份数量和价格: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数量:本次发行股份数量245,871,156股,公司股份数量变更为2,845,853,619股

  发行价格:12.50元/股

  2、发行对象认购数量和限售期

  ■

  3、预计上市时间: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于2021年2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登记手续,公司于2021年2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新增股份可在锁定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上市时间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限售期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

  4、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

  5、本公告中有关简称与本公司2020年5月14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奥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的有关简称相同。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发行为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奥股份”)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一部分,已取得的决策和审批如下:

  1、本次发行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发行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发行已经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2020年5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ENN Group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新奥集团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06号),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50,000万元。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份的种类及面值

  本次发行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

  2、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包括新奥控股在内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本次发行承销方式为代销。

  其中,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玉锁先生以其控制的新奥控股参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认购规模为24,587,116股,不低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总股份数的10%。

  3、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为询价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1年1月13日。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不低于11.12元/股。

  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结果,并遵循认购价格优先、认购金额优先及收到《申购报价单》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2.50元/股。

  本次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112.41%,发行价格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比率为89.99%。

  4、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金额

  2021年1月15日9:00-12:00,簿记中心共收到30单申购报价单,申购总金额为490,686.00万元。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2.50元/股,本次发行股数245,871,156股,募集资金总额3,073,389,450.00元。

  (三)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月21日出具的《验证报告》(中喜验字【2021】第00006号),截至2021年1月20日15:00时止,中信证券共收到特定投资者缴纳的认购款项人民币3,073,389,450.00元。

  2021年1月21日,中信证券将扣除财务顾问费和承销服务费后的上述认购款项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月22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中喜验字【2021】第00007号),截至2021年1月21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073,389,450.00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45,029,544.8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028,359,905.14元,其中新增股本245,871,156.00元,资本公积2,782,488,749.14元。

  2、股份登记情况

  2021年2月2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新增股份登记已办理完毕。

  (四)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及法律顾问意见

  1、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组织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要求;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询价、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已报送的《发行方案》中的相关安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法律顾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

  “新奥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核准;新奥股份本次发行所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缴款通知》《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符合《发行办法》《实施细则》《发行与承销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新奥股份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及发行过程符合《发行办法》《实施细则》《发行与承销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

  二、发行结果及发行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8家。本次发行结果如下:

  ■

  (二)发行对象简介

  1、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本次认购数量为14,400,000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6,400,000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3、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9,216,000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4、河北中冀财工业升级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河北中冀财工业升级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认购数量为6,400,000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5、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6,400,000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6、山东能源集团创元投资有限公司

  ■

  山东能源集团创元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8,000,000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7、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10,800,000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8、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9,600,000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9、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9,544,000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0、UBS AG

  ■

  UBS AG本次认购数量为16,160,000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1、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6,400,000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2、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65,312,000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3、杭州金投盛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杭州金投盛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认购数量为6,400,000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6,400,000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5、珠海金藤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珠海金藤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认购数量为6,400,000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6、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

  ■

  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本次认购数量为8,804,000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7、Merrill Lynch International

  ■

  Merrill Lynch International本次认购数量为24,648,040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8、新奥控股

  ■

  新奥控股本次认购数量为24,587,116股,股份限售期为18个月。

  (三)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除新奥控股外,以上获配的17家投资者及所管理的产品均非新奥股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或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三、本次股份变动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变化

  (一)本次股份变动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及持股比例情况如下表所示(截至2021年1月29日):

  ■

  (二)本次股份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

  (三)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

  本次发行前,新奥国际为公司控股股东;王玉锁先生直接、间接控制公司75.62%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后,新奥国际仍为公司控股股东;王玉锁先生直接、间接控制公司69.95%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发行前后,本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次交易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等有积极影响,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奥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第十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六、为本次发行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

  (一)独立财务顾问

  机构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电话:0571-8578 3757

  传真:0571-8578 3771

  经办人员:李宁、康昊昱、周焱、焦健、崔集、杨君、王天阳、沈明、杨枭(二)法律顾问

  机构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张利国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7层

  电话:010-66090088/88004488

  传真:010-66090016

  经办人员:刘斯亮、张莹、刘雪晴

  (三)审计机构

  机构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增刚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1层

  电话:010-67085873

  传真:010-67084147

  经办注册会计师:祁卫红、邓海伏、李伟、王英伟

  (四)验资机构

  机构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增刚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1层

  电话:010-67085873

  传真:010-67084147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增刚、刘敏

  七、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报告》;

  4、《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5、《验资报告》(中喜验字【2021】第00006号、中喜验字【2021】第00007号);

  6、《新奥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及摘要;

  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8、《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9、其他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重要文件。

  特此公告。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3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10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由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导致,控股股东新奥国际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权益变动原因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于2021年2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登记手续,公司于2021年2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245,871,156股,其中,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玉锁先生控制的新奥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参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认购规模为24,587,116股。发行股完成后,公司股份数量增至2,845,853,619股。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控股股东仍为ENN GROUP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简称“新奥国际”),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王玉锁先生。

  二、权益变动情况

  因公司发行股份导致股本增加,新奥国际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具体情况如下:

  ■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本次发行股份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新奥股份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新奥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3日

  股票简称:新奥股份          股票代码:600803.SH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新奥股份

  股票代码:600803.SH

  信息披露义务人:ENN GROUP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

  住所:Pasea Estate,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通讯地址:RMS 3101-04 TOWER 1 LIPPO CTR 89 QUEENSWAY HONG KONG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新奥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祥路

  通讯地址: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祥路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廊坊合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鸿润道28号

  通讯地址: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鸿润道28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河北威远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和平东路383号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和平东路383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王玉锁

  住所: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鸿润道38号

  通讯地址: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鸿润道38号

  股份变动性质:因非公开发行股票致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二月二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2、本报告书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指ENN GROUP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指新奥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合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河北威远集团有限公司、王玉锁。上述各方已约定由ENN GROUP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负责统一编制和报送本报告书,且各方均已对信息披露的内容进行了确认。

  3、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其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新奥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5、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6、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

  注: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本报告书中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新奥国际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1、新奥控股

  ■

  新奥控股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

  2、合源投资

  ■

  合源投资主要负责人情况:

  ■

  3、威远集团

  ■

  威远集团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

  4、王玉锁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奥国际与新奥控股、合源投资、威远集团同为王玉锁控制的企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是因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致其持股比例被动减少,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下降超过5%。

  二、未来十二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或减持新奥股份股份的计划。若有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奥国际持有上市公司1,370,626,68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52.72%;其一致行动人新奥控股持有上市公司406,150,335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15.62%;合源投资持有上市公司98,360,65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3.78%;威远集团持有上市公司89,004,283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3.42%;王玉锁持有上市公司1,911,75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0.07%。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75.62%。

  本次权益变动后,新奥国际持有上市公司1,370,626,68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8.16%;新奥控股因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24,587,116股,共持有上市公司430,737,451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5.14%;合源投资持有上市公司98,360,65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3.46%;威远集团持有上市公司89,004,283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3.13%;王玉锁持有上市公司1,911,75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0.07%。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69.95%。

  二、本次权益变动说明

  2021年2月,新奥股份向包括新奥控股在内的18家投资者非公开发行245,871,156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导致上市公司股本增加,新奥国际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5.6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受到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新奥控股持有的上市公司430,737,451股中,已质押158,000,000股;合源投资持有的上市公司98,360,656股中,已质押67,300,000股;威远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89,004,283股中,已质押61,200,000股。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情况。

  四、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已公开披露,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披露程序,详细情况请参阅上市公司相关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未来如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发生重大交易或形成其他安排,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无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新奥股份股票的情形。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ENN GROUP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

  法定代表人:王玉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新奥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玉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廊坊合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金永生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河北威远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建潮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王玉锁

  签字:王玉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法人营业执照、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的《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

  法定代表人:王玉锁

  信息披露义务人:ENN Group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王玉锁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新奥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金永生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廊坊合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于建潮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河北威远集团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王玉锁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王玉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法定代表人:王玉锁

  信息披露义务人:ENN GROUP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王玉锁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新奥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金永生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廊坊合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于建潮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河北威远集团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王玉锁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王玉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11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穆迪上调公司国际信用评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2月1日,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以下简称“穆迪”)发布了对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奥股份”)的信用评级更新报告。穆迪将新奥股份的公司家族评级和公司全资子公司ENN  Clean  Energy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发行的5亿美元高级无抵押债券信用评级由“Ba2”上调为“Ba1”,评级展望为“稳定”。

  特此公告。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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