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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0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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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1-013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 2月2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 2月2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 2月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 2月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192号海药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潘达忠

  6、本次股东大会的内容及大会召集、召开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403,522,28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204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401,961,58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087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560,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16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862,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14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301,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97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560,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168%。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4、北京朗山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列入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逐一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一、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3,522,2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6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二、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3,522,2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6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2021年2月)》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朗山律师事务所的张龙律师和李辉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朗山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1-014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海药”)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原计划“回购股份作为公司拟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之标的股份”变更为“公司全部回购股份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回购股份共计38,614,138 股,本次变更及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335,979,264股变更为1,297,365,126股。

  公司于2021 年 2 月 2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1年 2 月 3 日 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335,979,264 元人民币减至 1,297,365,126 元人民币。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本公告的“公司债权人”不包含“本公司子公司的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申报债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21 年2 月 3 日至 2021 年 3 月 19 日,每个工作日 8:30—12:00,13:30-17:00;

  2、申报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192号海药工业园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小素邮政编码:570311联系电话:0898-36380609 传真号码:0898-36380609  电子邮箱:000566@haiyao.com.cn.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 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 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 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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