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2月0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1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1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关于提请罢免易增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2、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中,议案3表决通过是议案4和议案5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议案7表决通过是议案11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议案8表决通过是议案12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议案9表决通过是议案13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议案10表决通过是议案14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6《关于选举陈翔炜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与议案17《关于提请选举王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为互斥议案,股东或其代理人不得对议案16与议案17同时投同意票;股东或其代理人对议案16与议案17同时投同意票的,对议案16与议案17的投票均不视为有效投票。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2月9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109)。

  2021年1月22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西藏景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景源”)发出的《关于增加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为保障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按时披露以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西藏景源提请公司董事会在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增加《关于公司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选举陈翔炜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1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2021年1月2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南方银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银谷”)发出的《关于提请增加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南方银谷提请公司董事会在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增加《关于提请罢免李臻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等9项提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南方银谷提交的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2月9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2021年1月2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西藏景源发出的《关于增加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西藏景源认为,易增辉违反关于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和关于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的承诺,其行为严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严重扰乱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管理、控制,严重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为了规范上市公司运作,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保护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西藏景源提请公司董事会在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增加《关于提请罢免易增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至2021年1月28日,西藏景源持有公司股份61,810,9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0%,其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法定资格,且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亦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因上述临时提案的增加,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审议议案有所变动,但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更新后的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2月9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2月4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皖水路58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起诉易增辉公司增资纠纷的议案》

  2、审议《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3、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审议《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提请罢免李臻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8、审议《关于提请罢免廖凯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9、审议《关于提请罢免甄峰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10、审议《关于提请罢免王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提请选举周发展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审议《关于提请选举周成栋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3、审议《关于提请选举王夕众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4、审议《关于提请选举刘漪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5、审议《关于提请罢免易增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16、审议《关于选举陈翔炜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7、审议《关于提请选举王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上述议案1至议案6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6、议案15、议案16为股东西藏景源提请增加的临时提案,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7至议案14以及议案17为股东南方银谷提请增加的临时提案,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2020年10月19日、2021年1月26日、2021年1月29日、2021年2月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议案3、议案4、议案5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其中议案2至议案3、议案6至议案17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中,议案3表决通过是议案4和议案5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议案7表决通过是议案11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议案8表决通过是议案12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议案9表决通过是议案13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议案10表决通过是议案14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

  议案16与议案17的内容存在互斥情况,股东或其代理人不得对议案16与议案17同时投同意票;股东或其代理人对议案16与议案17同时投同意票的,对议案16与议案17的投票均不视为有效投票。

  三、议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1年2月5日9:30-11:30、14:30-17:00;

  2、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皖水路58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有效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在2021年2月5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4、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5、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杨敬梅

  联系电话:0551-62969206

  传真号码:0551-62969207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皖水路58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30088

  邮    箱:wtkj@wantong-tech.net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5、《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6、《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7、《关于提请增加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8、《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股东临时提案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31

  2、投票简称:皖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2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2月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1年2月9日召开的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公司/本人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限:自本次会议召开时起,至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只有在备注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翔炜先生: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TCL金能电池有限公司、广州蓝月亮有限公司,历任北京美中智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圣诺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和天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汇智源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