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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0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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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期内承销证券的公告
关于博时恒生沪深港通大湾区综合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平安证券为场内申购、赎回代办券商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经履行适当的审批程序,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管理的博时中证5G产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811)、博时睿远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0518)参与了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黄金”)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上述基金托管人的关联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99元/股。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中国黄金于2021年1月29日发布的《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现将本公司上述基金获配信息公告如下:

  ■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日

  关于博时恒生沪深港通大湾区综合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平安证券为场内申购、赎回代办券商的公告

  由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申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自2021年2月2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将新增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为博时恒生沪深港通大湾区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简称:博时大湾区ETF;场内简称:恒生湾区;基金代码:159809)场内申购、赎回业务的代办券商。投资者可通过上述券商办理本基金的场内申购、赎回等业务。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

  或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 ,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了解有关情况。

  二、截至2021年2月2日,本基金场内申购、赎回业务的代办券商如下: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日

  博时弘盈定期开放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

  溢价风险提示及停复牌公告

  近期,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博时弘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场内简称:弘盈A;交易代码:160520)在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出现大幅度溢价,交易价格明显偏离基金份额净值。2021年2月1日,弘盈A二级市场收盘价为2.562元,相对于当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溢价幅度超过100%,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追高,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弘盈A将于2021年2月2日开市起至当日10:30停牌,2021年2月2日10:30复牌。

  特此提醒投资者密切关注基金份额净值,注意投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弘盈A已开通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业务,投资者可自由将弘盈A场外份额转至场内。如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弘盈A场外份额转至场内,并在二级交易市场卖出,因场内份额的增多,弘盈A的在场内的交易溢价可能出现大幅收窄,交易价格贴近基金份额净值的水平。如有场内投资者在弘盈A溢价时买入,将可能承担由于交易价格贴近基金份额净值而带来的损失,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此风险。

  2、博时弘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当前封闭期为自2019年9月10日至2021年3月9日,本基金将于2021年3月10日进入开放期。开放期内,弘盈A的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别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与弘盈A的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无关。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高预期风险、中高预期收益的基金品种。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3、弘盈A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在当前溢价水平下买入,可能使投资人面临重大损失。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博时弘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博时弘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博时富乾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博时富乾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博时富乾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博时富乾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大会表决投票时间从2020年12月28日起,至2021年1月28日17:00止(送达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截止至本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2020年12月28日,本基金总份额为6,714,585,381.08份。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6,704,585,033.82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99.85%,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6,704,585,033.82份,占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0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00%。

  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有效基金份额为6,704,585,033.82份(超过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博时富乾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此次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21年2月1日在本基金的托管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由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本次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7000元,律师费20000元,合计27000元,由基金资产承担。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1年2月1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博时富乾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一)对《基金合同》的修订

  将“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的“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中的如下条款进行修改,由:

  “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基金存续期内,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基金存续期内,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将终止并进行基金财产清算,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时基金管理人应履行相关的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

  修改为:

  “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基金存续期内,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对招募说明书的修订

  1、将“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中的“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如下条款进行修改,由:

  “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基金存续期内,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基金存续期内,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将终止并进行基金财产清算,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时基金管理人应履行相关的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

  修改为:

  “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基金存续期内,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删除“第十六部分  风险揭示”中的“7、本基金的特有风险”的如下条款:

  “如出现《基金合同》第五部分约定的资产规模过小等情形的,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

  (三)修改后的执行

  自2021年2月2日起,本基金将按修改后的《博时富乾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执行。

  四、备查文件

  1、《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富乾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富乾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公告》

  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富乾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公告》

  4、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博时裕通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博时裕通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博时裕通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博时裕通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大会表决投票时间从2020年12月28日起,至2021年1月28日17:00止(送达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截至本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2020年12月28日,本基金总份额为2,870,783,749.17份。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2,861,128,022.21份,占权益登记日(权益登记日为2020年12月28日)基金总份额的99.6637%,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2,861,128,022.21份,占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000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0000%。

  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有效基金份额为2,861,128,022.21份(超过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全票表决通过,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博时裕通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此次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21年2月1日在本基金的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由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本次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7,000元,律师费20,000元,合计27,000元,由基金资产承担。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1年2月1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博时裕通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为实施博时裕通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方案,需对《基金合同》和《博时裕通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中涉及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内容进行修订。现将《基金合同和》和《招募说明书》的具体修订说明如下:

  (一)对《基金合同》的修订:

  将“第五部分 基金的存续”中的如下条款:

  “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或发起资金申购本基金确认日之日起(以较晚者为准)三年后继续存续的,基金存续期内,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或发起资金申购本基金确认日之日起(以较晚者为准)三年后继续存续的,基金存续期内,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时基金管理人应履行相关的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修改为:

  “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或发起资金申购本基金确认日之日起(以较晚者为准)三年后继续存续的,基金存续期内,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六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对《招募说明书》的修订:

  将“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存续”中的如下条款:

  “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或发起资金申购本基金确认日之日起(以较晚者为准)三年后继续存续的,基金存续期内,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或发起资金申购本基金确认日之日起(以较晚者为准)三年后继续存续的,基金存续期内,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时基金管理人应履行相关的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修改为:

  “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或发起资金申购本基金确认日之日起(以较晚者为准)三年后继续存续的,基金存续期内,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六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调整后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执行

  在通过《关于博时裕通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议案》的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前,本基金仍按照调整实施前《博时裕通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博时裕通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约定的条款执行。自2021年2月2日起,本基金将按照调整后的条款执行。

  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将于下次更新招募说明书时同步更新相关内容,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四、备查文件

  1、《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裕通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裕通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公告》

  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裕通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公告》

  4、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日

  博时荣华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

  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2月2日

  (一)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查询其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的确认情况;

  (3)各销售机构如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请参看各销售机构相关公告和业务规则;

  2 正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首次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详情请见当地销售机构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基金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体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10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某一类别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份时,该类份额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投资人通过销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时,本基金单笔某一类份额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若投资者单个交易账户持有的某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将不受此限制,但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将该类份额全部赎回。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单笔赎回申请限制,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4.2 赎回费率

  赎回费率见下表:

  ■

  (注:1个月=30日)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用于市场推广、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对于A类基金份额,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在30日以内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资产;对持续持有期在30日至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75%计入基金资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的赎回费50%计入基金资产。对于C类基金份额,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赎回份额和账户最低持有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体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和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其中:申购费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的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业务规则

  ①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②前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只能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的其它基金(申购费为零的基金视同为前端收费模式),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可以转换到前端或后端收费模式的其它基金,非QDII基金不能与QDII基金进行互转。

  ③基金转换的目标基金份额按新交易计算持有时间。基金转出视为赎回,转入视为申购。基金转换后可赎回的时间为T+2日。

  ④基金分红时再投资的份额可在权益登记日的T+2日提交基金转换申请。

  ⑤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转出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2)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适用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的有关规定。

  出现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形或其它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3)重要提示

  ①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可以销售包括本基金在内的两只以上(含两只),且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同一机构的博时旗下基金的销售机构。

  ②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及举例参见2010年3月16日刊登于本公司网站的《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③本公司管理基金的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2)申购费率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申购费率与普通申购业务的费率相同,见上文。

  (3)扣款日期和扣款金额

  投资者须遵循各销售机构有关扣款日期的规定,定投金额A类基金份额每次不少于人民币10元(含10元),定投金额C类基金份额每次不少于人民币10元(含10元)。

  (4)重要提示

  1)凡申请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

  2)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投资者可以从T+2日起通过本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办理网点、致电本公司客服电话或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其每次申购申请的确认情况。申购份额将在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中心及直销网上交易)。投资者如需办理直销网上交易,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定期投资业务规则》等办理相关开户、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7.1.2 非直销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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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公告一次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 在规定网站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上述销售机构均受理投资者的开户、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本基金若增加、调整直销网点或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20年9月26日发布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bosera.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博时荣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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