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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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0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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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

  通货膨胀率,从而导致公司、国华公司、汉帛公司、华博公司及华盛公司实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

  8、产品不成立风险:如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募集期届满,募集总金额未达到规模下限(如有约定)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发生本产品难以成立的其他情况,经中国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产品说明书》规定向公司、国华公司、汉帛公司、华博公司及华盛公司提供本产品的,中国银行有权利宣布产品不成立。此时,公司、国华公司、汉帛公司、华博公司及华盛公司应积极关注中国银行相关公告,及时对退回资金进行再投资安排,避免因误认为结构性存款产品按原计划成立而造成投资机会损失。

  9、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 金融市场危机、战争或国家政策变化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银行系统故障、通讯故障、电力中断、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发生,可能对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等造成影响,甚至可能导致产品实际收益率降低乃至本金损失。对于由于不可抗力及非因中国银行原因发生的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由公司、国华公司、汉帛公司、华博公司及华盛公司自行承担,中国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90天(挂钩汇率看涨/看跌)及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 24 天(挂钩汇率看涨)

  1、政策风险:本产品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流程的正常进行。

  2、市场风险:本产品存续期间,可能会涉及到利率风险、挂钩标的对应的汇率、商品等多种市场风险,导致结构性存款实际收益的波动。

  3、信用风险:交通银行发生信用风险如被依法撤销或被申请破产等,将对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认购资金及收益产生影响。

  4、流动性风险:产品存续期内国华公司及国泰投资无提前终止权,如果国华公司及国泰投资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

  5、产品提前终止风险:在产品期限内,如果发生银行提前终止本产品,国华公司及国泰投资可能面临无法按预期产品持有期限(若有)取得预期收益的风险。

  6、产品不成立风险:在产品成立日前,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且经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结构性存款协议约定向国华公司及国泰投资提供本产品,则银行有权决定本产品不成立。

  7、信息传递风险:国华公司及国泰投资需要通过登录银行门户网站或到银行营业网点查询等方式,了解产品相关信息公告。国华公司及国泰投资应根据本产品协议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国华公司及国泰投资未及时查询,或由于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的影响使得国华公司及国泰投资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影响国华公司及国泰投资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国华公司及国泰投资自行承担。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8、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由于不可抗力及/或国家政策变化、IT系统故障、通讯系统故障、电力系统故障、金融危机、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非银行所能控制的原因,可能对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可能导致产品收益降低乃至产品遭受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损失,国华公司及国泰投资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责任,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因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导致银行无法继续履行产品协议的,银行有权提前解除产品协议,并将发生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后剩余的国华公司及国泰投资产品资金划付至国华公司及国泰投资指定结算账户。

  9、最不利投资情形下的投资结果

  如本产品成立且银行成功扣划投资者认购本金的,则银行向该国华公司及国泰投资提供本金完全保障,并根据本产品协议的相关约定,向国华公司及国泰投资支付应得收益。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国华公司、汉帛公司、华博公司、华盛公司及国泰投资负责提出购买理财产品业务申请并提供详细的理财产品资料,根据公司审批结果实施具体操作,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国华公司、汉帛公司、华博公司、华盛公司及国泰投资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公司监察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三)、独立董事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四)、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国华公司、汉帛公司、华博公司、华盛公司及国泰投资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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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目前,公司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金额为59,90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08%;公司用自有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金额为438,1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1.80%。

  六、备查文件

  (一)、中国银行客户回单及理财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

  (二)、交通银行客户回单及理财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

  特此公告。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091        证券简称:江苏国泰          公告编号:2021-14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0),由于工作人员疏忽,现对公告附件中的授权委托书更正如下:

  更正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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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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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附件。由此给投资者造成不便,公司深感歉意。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日

  附件: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2月19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2月19日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2月19日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1年2月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中路109号国泰大厦2号楼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江苏国泰财务有限公司20%股权暨终止前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3、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2021年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国泰: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江苏国泰: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江苏国泰:关于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报告》、《江苏国泰: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江苏国泰财务有限公司20%股权暨终止前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江苏国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三)、特别指明事项

  上述议案2为关联交易事项,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关联股东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将回避表决,同时关联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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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1年2月18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21年2月18日9:00-11:00、14:0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张家港市人民中路109号国泰大厦31楼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12-58988273;0512-58698298

  传真:0512-58988273;0512-58698298

  联系人:张健、徐晓燕

  与会人员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91。

  2、投票简称:“国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2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2月1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备查文件

  1、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委托人名称: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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