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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01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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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泸州中海粮油工业有限公司、泸州润华物流有限公司、和润集团有限公司、和润控股有限公司、中海粮油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江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长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苏华和热电有限公司、虞松波、虞旻昊、四川农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舟山金港物流有限公司、成都润富置业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已将其在下表(详见附件一)所列债权及其相关权益所对应的借款合同、补充协议、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法院判决与裁定、仲裁委员会裁决等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特此将上述债权及相关权益转让的事实通知与该等债权及相关权益有关的借款人、抵押人、质押人、保证人、法院判决与裁定、仲裁委员会裁决确认的责任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及其各自的承继人(下称“义务人”)。

  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作为该等债权及其相关权益的转让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作为该等债权及相关权益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各“义务人”立即向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履行相应合同约定、法院判决或裁定、仲裁委员会裁决确定的全部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联系人:

  1. 周奔,0830-3120665;张淑梅0830-3125961

  2. 龚富琴,0571-87163152;金聪浩,0571-87163469

  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21年1月29日

  附件一:

  截至2020年11月22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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