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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01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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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中签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1,66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163号)。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1,667万股,发行价格为29.45元/股。本次发行网上发行1,667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

  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并于2021年2月1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具体内容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1年2月1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3、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网上申购。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根据《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于2021年1月29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深业中心308室主持了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现将中签结果公告如下:

  ■

  凡参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33,340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

  

  

  发行人: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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