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1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公司股东施明泰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28%);公司股东龙少柔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24%);公司股东龙少静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6%);

  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12月24日分别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近日,公司分别收到股东施明泰先生、龙少柔女士、龙少静女士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结合公司市场行情走势,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判断,股东施明泰先生、龙少柔女士、龙少静女士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以及该等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 相关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 备查文件

  1、股东施明泰、龙少柔、龙少静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30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