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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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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1-007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29日和2020年6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自本议案获得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为了满足各控股子公司的发展需求,将6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分配至有担保需求的各级控股子公司。

  上述担保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邦建设”)和湖北顺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顺达”)因生产经营的需要,近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南湖支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中邦建设向银行申请20,000万元的贷款,湖北顺达向银行申请20,000万元的贷款,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署了《保证合同》。

  经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可向中邦建设提供的担保额度为50,000万元,可向湖北顺达建设提供的担保额度为60,000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前,中邦建设可用担保额度为49,200万元,湖北顺达可用担保额度为60,000万元,本次担保后,中邦建设可用担保额度为29,200万元,湖北顺达可用担保额度为40,000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中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中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6年6月4日

  3、注册地点:武汉市新洲区三店街西黄村

  4、法定代表人:党京伟

  5、注册资本:16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市政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土石方工程、环保工程、通讯工程、钢结构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对科技行业投资,工程设计活动(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中邦建设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中2019年12月31日数据经审计,2020年9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

  9、经核查,中邦建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湖北顺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湖北顺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0年4月4日

  3、注册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36号帅府商通大厦10楼101-105号

  4、法定代表人:张章攀

  5、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机电设备、钢结构的安装(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须经审批后或凭有许可证方可经营)。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湖北顺达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中2019年12月31日数据经审计,2020年9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

  9、经核查,湖北顺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额度:(1)为中邦建设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担保;(2)为湖北顺达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担保。

  3、担保期限: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反担保措施: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202,229.55万元,占2019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6.27%,占2019年末公司经审计总资产的4.62%,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1-008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获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何巧女女士、唐凯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存在被轮候冻结的情况,经与股东确认,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1、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

  2、股份累计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1月28日,何巧女女士共持有本公司852,773,065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1.76%。截至公告披露日,其所持有公司股票累计被冻结股份数为852,773,065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1.76%。

  截至2021年1月28日,唐凯先生共持有本公司154,012,147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74%。截至公告披露日,其所持有公司股票累计被冻结股份数为154,012,147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74%。

  二、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原因

  何巧女女士于2018年5月8日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了股票质押业务,共涉及质押公司股票29,132,171股,由于何巧女女士未能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质权人向法院申请对何巧女女士和唐凯先生持有的公司股票进行轮候冻结。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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