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解放 公告编号:2021-008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2. 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3. 业绩预告情况表
■
注:①若剔除重组前置出资产的影响,本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区间为310,748万元至345,348万元;
②因公司本报告期完成重大资产重组,故同时列示重组前及重组后数据。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上年同期追溯调整后实现的净损益作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列示,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9,855.11万元;
③基本每股收益(本报告期和上年同期重组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重组后总股本。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0年,本公司净利润与重组前相比大幅增长,主要为重组完成,置入盈利能力较强的资产所致。净利润与重组后相比上升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商用车市场持续向好,公司加强战略管理,坚持产品领先,推进车联网平台和生态建设,持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实现中重卡销售39.45万辆,同比增长38.7%,实现了净利润快速增长。
四、其他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指标数据将在公司2020年度报告中进行详细披露,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解放 公告编号:2021-009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1年1月25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1、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公告》。
3、由于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股份”)为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一汽”)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在此项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胡汉杰、朱启昕、张国华、柳长庆、杨虓和张志新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4、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5、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6、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关联股东一汽股份将回避表决。
(二)关于预计2021年度与一汽财务有限公司金融业务金额的议案
1、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预计2021年度与一汽财务有限公司金融业务金额的公告》。
3、由于中国一汽为公司与一汽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实际控股股东,同时财务公司股东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富维”)为中国一汽的联营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交易。在此项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胡汉杰、朱启昕、张国华、柳长庆、杨虓和张志新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4、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5、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6、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关联股东一汽股份将回避表决。
(三)关于对一汽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1、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3、由于中国一汽为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实际控股股东,同时财务公司股东一汽富维为中国一汽的联营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交易。在此项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胡汉杰、朱启昕、张国华、柳长庆、杨虓和张志新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4、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四)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解放 公告编号:2021-010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1年1月25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的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和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内容:
(一)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1、该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公告》。
3、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于预计2021年度与一汽财务有限公司金融业务金额的议案
1、该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预计2021年度与一汽财务有限公司金融业务金额的公告》。
3、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一年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解放 公告编号:2021-011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指公司与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一汽”)及其子公司、合营及联营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中产生的交易。公司结合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在对2021年经营环境和市场情况进行总体分析之后,与关联方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为2,069,088.17万元,上年同期实际发生金额为1,960,040.46万元。
2、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由于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股份”)为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中国一汽通过一汽股份间接控制公司,是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在此项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胡汉杰、朱启昕、张国华、柳长庆、杨虓和张志新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3、上述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在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关联法人一汽股份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金额单位:万元
■
注:因2021年1月尚未完成财务核算,故上表中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与上年发生金额相同,均未经审计。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
■
■
■
注: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
■
■
注1:上述表格中中国一汽及其子公司的数据为2019年度经审计的母公司财务数据;
注2:上述表格中中国一汽及其子公司的合营及联营企业数据为2019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数据。
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均为依法存续且持续经营的法人实体,经营情况正常,在与公司具有长期的协作配套关系中,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基本上不会形成公司的坏账损失。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开、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在有市场可比价格的情况下,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在无法确定市场价格时,可参照同类产品的公允价格,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将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签署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中国一汽及其下属公司具备很强的技术实力和经营能力,作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能够为本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提供多方面的服务,是公司生产经营必需的后备支持。同时为了充分利用中国一汽的整体优势,使公司的人、财、物等有限资源发挥更大的作用,必然要与中国一汽及其下属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
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保障公司的正常经营,更好地开展主营业务。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
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任何依赖,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度预计与各关联方进行的各项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的客观需要而产生,能充分发挥各关联公司的资源优势,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开展;交易以市场价格为作价原则,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价格,价格合理公允,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议案的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关联董事胡汉杰、朱启昕、张国华、柳长庆、杨虓和张志新回避表决。
4、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5、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取得并查阅公司相关制度、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董事会和监事会相关决议,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对上述关联交易的内容、方式、必要性、履行的审批程序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本次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事项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履行了相应程序、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董事意见;
4、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解放 公告编号:2021-012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2021年度与一汽财务有限公司金融业务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月29日,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与一汽财务有限公司金融业务金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水平及使用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2021年度与一汽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开展货币资金存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授信和票据贴现业务(以下简称“本次关联交易”)。2021年度各项金融业务预计金额如下:
(1)公司在财务公司货币资金存款的每日最高限额为300亿元人民币,存款利率参照执行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发布的同期同类存款基准利率的最高上限倍数。
(2)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授信额度为90亿元人民币。
(3)票据贴现额度为100亿元,贴现利率参考市场同期贴现利率水平。
2、构成关联交易
由于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一汽”)为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实际控股股东,同时财务公司股东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国一汽的联营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审批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5、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关联法人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股份”)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名称:一汽财务有限公司
2、历史沿革:财务公司于1987年12月经监管机构批准成立,原名为解放汽车工业财务公司,1988年3月2日正式挂牌营业。1993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更名为中国第一汽车集团财务公司,1996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更名为一汽财务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全华强
4、成立日期:1988年3月2日
5、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6、注册资本:260,000.00万元人民币
7、注册地址: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大街3688号
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1239985608
9、经营范围:
(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3)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
(4)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5)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
(6)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7)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8)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9)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10)从事同业拆借;
(11)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
(12)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
(13)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
(14)有价证券投资;
(15)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10、主要股东及出资情况
■
11、主营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2020年度财务指标未经审计,2019年度、2018年度为审计后数据。
12、资本充足率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本充足率为13.72%。
13、关联关系介绍
一汽股份为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同时公司持有财务公司21.8393%股份,为财务公司的股东。
三、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与财务公司已签署了《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财务公司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公司提供全方位的金融产品和服务。2021年度,公司与财务公司各项金融业务预计金额如下:
1、公司在财务公司货币资金存款的每日最高限额为300亿元人民币,存款利率参照执行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发布的同期同类存款基准利率的最高上限倍数。
2、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授信额度为90亿元人民币。
3、票据贴现额度为100亿元,贴现利率参考市场同期贴现利率水平。
四、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严格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经营业绩良好,风险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公司作为财务公司的股东,在财务公司进行日常存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授信、票据贴现业务有利于支持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水平及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该项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资金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关于在一汽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公司成立风险处置领导小组,建立存、贷款风险报告制度,以定期或临时报告的形式向董事会报告。
2、财务公司承诺确保资金管理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并将严格按照中国银监会颁布的财务公司风险监测指标规范运作,资产负债比例、流动性比例等主要监管指标应符合中国银监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财务公司承诺定期向本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报告,并根据公司需要提供月度会计报表。
4、财务公司承诺一旦发生可能危及公司存款安全的情形或其他可能对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将及时向本公司履行告知义务。同时,公司将立即调回所存款项。
5、公司将不定期地全额或部分调出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以验证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六、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与财务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与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其中2020年度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货币资金存款每日最高限额为300亿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常短期借款余额为0元,支付借款利息0元,公司在财务公司的结算账户上存款余额为141亿元。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财务公司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
七、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公司作为财务公司的股东,利用财务公司的金融服务平台进行日常存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授信、票据贴现业务,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水平及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开展此项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将《关于预计2021年度与一汽财务有限公司金融业务金额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提供的财务公司相关材料,对财务公司的营业资质、经营状况及日常存款业务等方面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作为财务公司的股东,在财务公司进行日常存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授信、票据贴现业务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而开展的正常金融业务,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水平及使用效率,在风险控制的条件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与一汽财务有限公司金融业务金额的议案》,关联董事胡汉杰、朱启昕、张国华、柳长庆、杨虓和张志新回避表决。
4、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与一汽财务有限公司金融业务金额的议案》。
5、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取得并查阅公司相关制度、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董事会和监事会相关决议,本独立财务顾问对上述关联交易的内容、方式、必要性、履行的审批程序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本次预计2021年度与一汽财务有限公司金融业务金额的事项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履行了相应程序、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预计2021年度与一汽财务有限公司金融业务金额的议案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本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相关协议;
4、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董事意见;
5、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解放 公告编号:2021-014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21年2月24日下午14:4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1年2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2月24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2月24日上午9:15至2021年2月2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2月10日。
7、出席对象: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汽车开发区东风大街225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提案:
(1)《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2)《关于预计2021年度与一汽财务有限公司金融业务金额的议案》
2、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2021年1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3、上述议案均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履行回避表决,不接受其他股东对议案的委托投票。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以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2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6:00(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1年2月22日下午16: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3、登记地点: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本运营部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出席人身份证。
(3)受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及会议费用:
(1)公司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汽车开发区东风大街2259号
联系人:杨育欣
联系电话:0431-80918881、80918882
传 真:0431-80918883
电子邮箱:faw0800@fawjiefang.com.cn
邮政编码:130011
(2)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经董事签字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一月三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00
2、投票简称:解放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年2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2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单位)已充分了解本次会议有关审议事项及全部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持股的股份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户代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解放 公告编号:2021-015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解放有限”)近日获得2020年吉林省支持物流补贴款预计人民币2,903万元。本次政府补助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目前已拨付至控股股东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股份”),后续将由一汽股份拨付至解放有限,本次政府补助不具备可持续性。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本次获得的政府补助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相关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本次获得的政府补助属于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其他收益。
3、补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获得的政府补助,预计将增加公司2020年度损益0.29亿元。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本次获得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公司将及时披露后续收款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相关文件。
2、记账凭证。
特此公告。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