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1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公告编号:2021-008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1月2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并于2021年1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民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情请参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嘉美包装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公告编号:2021-009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2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月28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关毅雄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监事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9,000万元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嘉美包装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公告编号:2021-010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第2229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嘉美包装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5,263,1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9,615,577.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1,405,908.5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8,209,668.45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9年11月25日出具了天衡验字(2019)00128号《验资报告》,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三片罐生产线建设项目(简阳嘉美)、二片罐生产线建设项目(临颍嘉美)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项目。

  截至2021年1月20日,募投项目已投入金额具体如下:

  ■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1年1月20日,公司共设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21年1月2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1,974.03万元(包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并扣减手续费)。

  三、前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2020年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9,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1年1月20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9,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9,000.00万元已于2021年1月19日归还完毕。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计划分步投入募集资金,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将使用总额不超过9,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及进展,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在此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内,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及时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12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公司承诺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按照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限9,000.00万元以及银行现行一年期基准贷款利率4.35%计算,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使公司节约利息支出约391.50万元。(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

  五、 相关审核、审批程序

  公司已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9,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六、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是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目的是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并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及进展,也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使用时间未超过12个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

  1. 嘉美包装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嘉美包装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28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