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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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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58 证券简称:力盛赛车 公告编号:2021-003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2020年12月23日,公司披露了《回购报告书》(更新后)(公告编号:2020-073)。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其他合法资金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回购资金总额为4,000万元(含)至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为15元/股,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截至2021年1月28日,公司本次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并于次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6)。公司根据《回购细则》等有关规定,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了截止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

  截至2021年1月28日,公司本次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734,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6%,最高成交价为11.8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7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0,017,812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经董事会审议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以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均符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已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发布本公告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不存在违反前期承诺的情形。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的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未达到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属于《回购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第四项“(四)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情形,不适用《回购细则》第十八条“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对回购股份数量限制的规定。

  六、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按照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本次回购股份完成后,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股权变动情况如下:

  ■

  注:公司限售流通股及无限售流通股数量变动因中国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以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其名下的在本公司股份为基数,按25%计算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导致曹传德和龚磊的高管限售股分别减少了1,406,250股和355,069股。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3,734,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6%,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本次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披露本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并在披露本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减持,若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转让完毕,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发生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履行减资相关决策程序,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期间公司暂停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工作,也将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恢复。公司将适时作出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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