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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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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泰达能源提供10,000万元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84.5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75.85%,对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51.3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06.86%,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能源”)向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分行(以下简称“天津银行”)申请融资12,500万元,期限5个月,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业务为国际信用证,开证授信额度为12,500万元,泰达能源以开证金额的20%交存保证金;天津国泰会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国展”)以其房产(本次抵押价值为56,259.00万元)提供抵押担保,公司提供10,000万元(敞口)连带责任保证。

  二、相关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经公司于2020年5月8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0年度为泰达能源提供担保的额度为293,000万元,后于2020年12月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临时)会议,额度调整为253,000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泰达能源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81,939.50万元,本次担保后的余额为191,939.50万元,泰达能源可用担保额度为61,060.50万元。

  上述抵押担保事项已经天津国展的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 单位名称:天津泰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1999年5月31日

  3. 注册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万象路187号

  4. 法定代表人:孙国强

  5. 注册资本:25,196万元整

  6.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润滑油销售;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成品油批发(限危险化学品)等。

  7. 股权结构图

  ■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2019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三)截至目前,泰达能源不存在抵押、担保、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四)泰达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天津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

  1、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证费、送达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2、担保金额:10,000万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期间:每笔借款合同确定的借款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二)该笔担保使用的担保额度有效期限将在泰达股份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届满,担保额度的审批需重新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三)泰达能源的其他股东中润华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润华隆”)和邹凌提供保证式反担保。

  (四)天津国展与天津银行签署了《最高额抵押合同》

  1.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主债权支出的费用、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证费、送达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2. 抵押值:10,000万元。

  3. 担保方式:抵押担保。

  4. 主合同开证申请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依主合同之分别约定。授信额度的授信期限为5个月,自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5月24日。

  (五)抵押物的基本情况:

  抵押物为天津国展持有的坐落于西青区汇川路221号的建筑面积为268,938.91㎡的房地产(房地证津字第111011417892号)。抵押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清单如下:

  单位:万元

  ■

  天津市中盛勃然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抵押物进行了评估出具了《房地产抵押评估报告》(津中盛勃然房评企字(2020)第A0256号),截至评估报告出具日2020年9月7日,未设定法定优先受偿权利下的公开市场价值为529,259.00万元,房地产评估师知悉的法定优先受偿款为473,000.00万元,房地产的抵押物的抵押价值为56,259.00万元。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以保证资金需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根据被担保人泰达能源资产质量等,董事会认为担保风险可控。泰达能源的其他股东中润华隆和邹凌提供保证式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已审批2020年度担保额度内,担保总额度仍为136.00亿元。

  (二)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84.5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75.85%。

  (三)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0。

  (四)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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