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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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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93  股票简称:三峡新材   编号:临2021-001号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为真实、公允地反映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0年(以下简称“本年”或“本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各项需要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公司本年拟需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8.5亿元,超过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公司本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较2019年大幅增加,主要由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恒波商业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恒波”)经营状况持续恶化。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方法

  针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基于迁徙模型所测测算出的历史损失率,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前瞻性因素的调整得出坏账损失率,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针对商誉、无形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二)计提明细

  1、应收款项

  公司2019年末已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27亿元,本报告期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7亿元。

  2、商誉

  公司2019年末已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59亿元,本报告期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9亿元。

  3、无形资产-商标

  公司2019年末已计提商标减值准备0.19亿元,本报告期拟计提商标减值准备2.5亿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0年,公司合并报表计提信用减值损失7亿元、计提商誉和商标减值准备11.5亿元,减少净利润18.5亿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导致公司本年度由盈转亏、股东所有者权益大幅减少,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以上为公司初步核算数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93    股票简称:三峡新材   编号:临2021-002号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经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初步测算,预计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0000万元到-220000万元。

  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后,预计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为-179000万元到-219000万元。

  一、本年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0年度将出现大额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0000万元到-220000万元。

  2、预计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79000万元到-219000万元。

  (三)本年度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本次业绩预告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中包含拟计提的7亿元的信用减值损失及11.5亿元的商誉减值和商标减值。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82.3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66.66万元。

  (二)每股收益:0.0093元。

  三、本年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大额亏损的主要原因是:计提信用减值损失7亿元、计提商誉减值和商标减值11.5亿元。具体如下:

  1、报告期内,受新冠疫情影响,线下零售业务亏损严重。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恒波商业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恒波”)业务主要集中在线下零售,受疫情冲击较大,导致深圳恒波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大幅下降,是公司主营业务亏损的主要原因。

  2、报告期内,因“中邮案”持续近三年且未最终结案,深圳恒波银行融资受限,自有资金严重不足,致使深圳恒波大部分业务无法正常开展;同时深圳恒波下游客户回款周期拉长,大部分应收款项账龄随之逐年增长,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规定,本报告期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7亿元,是公司亏损的重要原因。

  3、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及《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前期收购深圳恒波等资产组进行系统性减值测试。综合客观因素和未来业务发展判断,公司拟对深圳恒波所在的资产组的商誉及商标计提减值11.5亿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数据待评估机构与审计机构进行评估和审计确定后,将在公司2020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93  股票简称:三峡新材  编号:临2021-003号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交所关于业绩预告事项

  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业绩预告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159号),具体内容如下:

  2021年1月28日,你公司提交年度业绩预亏公告称,2020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亏损18亿元到22亿元人民币,同比由盈转亏,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计提商誉及商标减值、应收账款坏账金额较大。前期,我部在2019年年报问询函中已对商誉和应收账款减值进行关注。经对上述公告事后审核,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6.1条等有关规定,现请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1.本次业绩预告称,因“中邮案”持续近三年且未最终结案,子公司深圳市恒波商业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恒波”)银行融资受限,自有资金严重不足,致使恒波公司大部分业务无法开展,公司对前期收购深圳恒波等资产组进行系统性减值测试,预计计提商誉减值和商标减值11.5亿元。2019年年报,公司仅对商誉计提减值 6,584.86 万元,我部对商誉减值是否充分进行问询,公司回复表示已计提充分。请公司补充披露:

  (1)本次商誉及商标减值的测试的方法、参数选取及依据、计算过程,如涉及资产评估报告请一并披露;

  (2)列示本次计提减值商标的形成方式与背景、初始确认金额、摊销情况,以及减值迹象出现时间节点、减值具体测算过程,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3)对比近三年“中邮案”进展情况与深圳恒波经营情况,说明前后年度对商誉减值计提金额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与合理性,商誉减值的计提时点是否准确,2019年商誉减值计提是否充分,是否存在集中计提大额商誉进行财务“大洗澡”的行为,本次商誉减值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2.本次业绩预告称,深圳恒波公司下游客户回款期拉长,大部分应收款项账龄随之逐年增长,本期对应收账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7亿元,占2020年三季度应收账款余额超过60%,占比较大。请公司补充:

  (1)列示本次计提坏账准备所对应的应收类款项的具体情况,包含但不限于欠款方名称、业务背景和形成原因、对应款项金额、账龄、是否关联方、何时陷入资金困难或合同纠纷,对应的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2)说明本次坏账减值的具体测算过程,说明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时间节点和合理性,论证此次计提大额减值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比公司近三年坏账减值计提情况,前后计提坏账减值准备的会计估计政策是否发生变化,如差异较大请解释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前期计提不足的情形,是否存在前期业绩虚假或调节利润的情形;

  3、公司自2016年收购深圳恒波后,2018年业绩承诺期满后标的资产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即出现大幅下滑,“中邮案”也于2018年发生,至2020年相关商誉与资产计提大额减值,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何时开始与“中邮案”相关方发生业务往来,相关业务发生的时间、金额,何时出现何种因素导致相关诉讼发生;(2)收购深圳恒波前,对标的资产进行的尽职调查包括哪些方面,“中邮案”所涉及业务是否在收购前即存在,如是,对相关业务履行了怎样尽职调查程序;(3)结合收购后标的资产的生产经营与业绩情况,说明前期收购决策是否审慎、合理。

  4、请补充披露公司及子公司深圳恒波在业务运营管理、应收账款管理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有相关措施把控存货真实性、应收账款回款率等,在原有内部控制制度下出现“中邮案”和大额应收款项无法回收的原因和合理性,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

  5、请公司结合现阶段的经营、财务等方面情况,补充披露公司针对业绩大额亏损已采取及拟采取的解决方案及应对措施,并充分揭示相关风险。

  请会计师对上述问题1、2发表意见。

  请你公司于2020年1月29日披露函件,并于2月5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上为《问询函》的全部内容,公司将积极按照上交所的要求准备回复公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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