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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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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部分拆迁补偿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5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部分拆迁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22日、2019年7月10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订〈上海市城市非居住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议案》。公司位于上海市松江区永丰街道大江路89号的土地、房产及设施附属物等被列入政府动迁计划,公司与上海仓桥经济联合总公司和上海市松江第一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签署了拆迁协议,征收补偿费用合计人民币183,143,373.00元。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6月25日、2019年7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签订〈上海市城市非居住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35)。

  公司分别于2019年8月26日、9月26日、11月1日、2020年1月14日、2020年3月19日、2020年5月20日、2020年6月19日、2020年9月21日、2020年10月15日、2020年12月28日收到上海仓桥经济联合总公司支付的拆迁补偿款18,314,337.30元、10,000,000.00元、20,000,000.00元、30,000,000.00元、10,000,000.00元、10,000,000.00元、10,000,000.00元、8,000,000.00元、5,000,000.00元、20,000,000.00元。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媒体上披露的《晶华新材关于收到部分拆迁补偿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9、2019-046、2019-054、2020-001、2020-004、2020-023、2020-030、2020-037、2020-040、2020-062)。

  近日,公司收到上海仓桥经济联合总公司支付的拆迁补偿款15,000,000.00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收到拆迁补偿款156,314,337.30元,仍有26,829,035.70元拆迁款尚未收到。

  公司已在2020年度将此次房屋拆迁事项涉及的补偿款予以确认,预计拆迁补偿款对公司2020年度的业绩影响约11,000万元。具体会计处理及相关财务数据以经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本次收到的拆迁款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产生影响。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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