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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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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事宜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21-019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称“2019年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期权数量为6,118,002份,占2019年计划已授予期权总量的4.42%。有关期权全部行权公司新增股份将占公司目前总股份数的0.16%。

  2、有关期权将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

  3、有关激励对象不包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4、有关期权行权事宜尚需有关机构核准,公司将另行公告。

  公司于2021年1月28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事宜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9年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期权实施情况概要

  1、简述

  2019年6月19日公司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计划,同意向激励对象授予13,837万份期权,其中首次授予11,209万份,预留2,628万份。

  有关期权有效期自授予日起不超过48个月。预留授予的期权在等待期结束后分三期行权,每个行权期12个月。三个行权期行权数量分别为预留授予期权数量的33%、33%和34%。

  2、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9年5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独立董事就2019年计划相关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19年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做出了核查说明。

  2019年6月19日公司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计划。

  2019年7月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以2019年7月2日为授予日,向486名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首次授予11,209万份期权,期权初始行权价8.49元/股。2019年8月6日首次授予的期权完成相关登记手续,简称:中南JLC3,代码:037079。

  2020年1月2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以2020年1月20日为授予日,向89名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授予20,889,400份预留期权,期权初始行权价9.83元/股。2020年3月6日公司授予的部分预留期权完成相关登记手续,简称:中南JLC5,代码:037089。

  2020年5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以2020年6月1日为授予日,向8名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授予539万份剩余预留期权,期权初始行权价7.91元/股。2020年6月17日公司授予的剩余预留期权完成相关登记手续,简称:中南JLC6,代码:037095。

  3、部分预留授予期权行权价格变动情况

  2020年8月1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和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实施2019年度分红派息方案,根据有关规定,中南JLC5的行权价格由9.83元/股调整为9.55元/股。

  4、部分预留授予期权的行权安排

  ■

  若达到2019年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可在以上行权期的可行权日内行权。

  二、中南JLC5符合行权条件的情况说明

  中南JLC5第一个行权期的等待期已经结束,公司和有关激励对象满足2019年计划规定的如下行权条件:

  ■

  董事会认为中南JLC5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计划的实施与已披露的2019年计划不存在差异,同意70名激励对象的6,118,002份期权在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三、中南JLC5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安排

  1、行权股票来源: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2、行权价格:9.55元/股。根据2019年计划,出现行权价格需要调整的情形时,公司将按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3、本次可行权期权数量:6,118,002份,具体情况如下:

  ■

  注: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中南JLC5其他激励对象获授的期权将按规定注销。

  4、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5、可行权日:2021年2月10日至2022年1月19日间的交易日。具体可行权日的起始时间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完成为准,而且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按规定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的应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激励对象必须在期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有效期结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按规定予以注销。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激励对象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本次可行权对象不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上市条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因此发生变化。如果有关期权全部行权,对公司各期损益不产生影响,公司总股份将增加6,118,002股,占目前公司总股份的0.16%。

  期权行权后公司将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将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六、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等待期将期权成本计入当期的管理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中的其他资本公积。根据期权的会计处理政策,在授予日后,公司不对期权的价值进行重新评估。

  七、有关期权行权募集资金管理及个人所得税缴纳安排

  1、有关期权行权募集资金将存储于专用账户,作为公司自有资金。

  2、有关期权行权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八、不符合条件的期权处理方式

  根据2019年计划,期权有效期过后,已授出尚未行权的期权不得行权。失效的期权公司将按规定注销。

  九、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9年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19年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不存在有关规定要求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有关激励对象不存在规定要求的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形;

  2、有关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规、有效。

  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19年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获准行权的激励对象进行核实后认为:

  1、有关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2019年计划等有关规定,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规、有效。

  2、有关激励对象2019年绩效考核均达到考核要求,满足行权条件。

  十一、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监事会对2019年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获准行权的激励对象进行核实后认为:

  本次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2019年计划等有关规定,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规、有效。

  十二、法律意见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行权已取得相应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行权条件已满足,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19年计划的相关规定。

  十三、备查文件

  1、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监事会核查意见;

  4、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21-017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潍坊锦琴、南宁景信等公司

  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675.9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315.30%,请投资者关注有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潍坊锦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潍坊锦琴”)提供担保事宜

  为了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潍坊锦琴拟发行5,000万元定向债,期限12个月。公司为有关融资提供本息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5,000万元。

  2、为南宁景信置业有限公司(简称“南宁景信”)提供担保事宜

  为了促进南宁十洲项目发展,公司持股42%的子公司南宁景信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友爱支行(简称“农行南宁友爱支行”)借款50,000万元,期限60个月。公司为有关交易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50,000万元。

  3、为余姚甲由申置业有限公司(简称“余姚甲由申”)提供担保事宜

  为了促进余姚春风江南院项目发展,公司持股75%的子公司余姚甲由申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简称“民生银行宁波分行”)借款32,000万元,期限30个月。公司持股75%的子公司宁波锦宏置业有限公司质押其持有的宁波市锦智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宁波市锦智置业有限公司质押其持有的余姚甲由申100%股权,公司为有关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本金金额32,000万元。

  4、为金华市中厚置业有限公司(简称“金华中厚”)及杭州翰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简称“杭州翰昌”)提供担保事宜

  为了促进金华君启项目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翰昌以400万元向公司间接持有3.7036%有限合伙劣后份额的杭州泽蒙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泽蒙投资”)平价转让其持股51%的金华中厚的1%股权,泽蒙投资向金华中厚借款62,600万元,期限不超过18个月。杭州翰昌承诺到期回购以上转让股权并质押其剩余持有的金华中厚50%股权,公司为有关交易提供本息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合计82,058万元,金华中厚股东金华市厚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按其持股比例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2020年第八、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深圳宝昱等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为安徽鸿鹰等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有关情况详见2020年11月18日和2021年1月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

  注1: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可使用担保总额;

  注2: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子公司可使用担保总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潍坊锦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7月26日

  注册地点: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月河路3177号高新技术产业园孵化器15楼1520房间

  法定代表人:孔得涛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股东情况:

  ■

  关联情况: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有关公司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2、南宁景信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3月25日

  注册地点:中国(广西)自有贸易实验区南宁片区金龙路8号16号楼2层

  法定代表人:侯金生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凭资质证经营);对房地产业的投资;室内外装修装饰工程、室内装潢设计

  股东情况:

  ■

  关联情况: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有关公司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3、余姚甲由申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12月23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余姚市泗门镇固北路21号

  法定代表人:何启荣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日用品销售;土石方工程施工;信息咨询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专业作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

  股东情况:

  ■

  关联情况: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有关公司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4、金华市中厚置业有限公司(非并表)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2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长安街1号1幢208室

  法定代表人:王凯

  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股东情况:

  ■

  关联情况:公司间接持有泽蒙投资3.7036%有限合伙劣后份额,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有关公司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

  财务情况:新成立公司,暂无财务数据。

  5、杭州翰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4月21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三花国际大厦2区512室

  法定代表人:王凯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主营业务:企业管理。

  股东情况:

  ■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四、担保文件的主要内容

  1、为潍坊锦琴提供担保事宜

  (1)担保方:公司

  (2)担保主要内容:公司出具《保证担保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5,000万元。

  (3)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以及为实现债权、质权等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4)保证期限:主债权到期日之日起二年内。

  2、为南宁景信提供担保事宜

  (1)担保方:公司

  (2)担保主要内容:公司签署《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50,000万元。

  (3)保证范围: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南宁景信和公司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农行南宁友爱支行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4)保证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3、为余姚甲由申提供担保事宜

  (1)协议方:公司、民生银行宁波分行

  (2)协议主要内容:公司与民生银行宁波分行签署《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金金额32,000万元。余姚甲由申股东上海绽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3)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款项和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4)保证期限: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为金华中厚及杭州翰昌提供担保事宜

  (1)协议方:公司、泽蒙投资

  (2)担保主要内容:公司与泽蒙投资签署《保证合同》,提供本息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合计82,058万元。金华中厚股东金华市厚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为借款本息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3)保证范围:有关合作协议、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购买协议及借款合同项下,金华中厚应向泽蒙投资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补偿款/补偿金、逾期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等款项,杭州翰昌应向泽蒙投资支付的股权购买价款、补偿款/补偿金、逾期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等款项和应向泽蒙投资返还的股权转让价款,以及泽蒙投资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用、公证费用、鉴定费用、执行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款项;

  (4)保证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向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上述公司发展需要,目前上述公司经营正常,偿债能力强,担保不增加公司风险。对于为非全资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采取要求被担保对象的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等措施控制公司风险。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六、公司担保情况

  提供有关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675.9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315.30%。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主体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4.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58.02%;逾期担保金额为0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0元,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为0元。

  七、备查文件

  1、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21-020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

  控股股东共同参与定州污水处理厂政府

  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

  为了把握市场机会,提高投资回报率,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与控股股东中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南控股”)持股87.45%的子公司北京城建中南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南土木”)、独立第三方中山市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和梅州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共同参与定州污水处理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定州污水处理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预计总投资约4.8亿元,项目要求政府与社会资本方按照2%和98%的出资比例成立项目公司。公司在项目公司的权益比例预计不高于95%,中南土木在项目公司中的权益比例计划为2.9%,独立第三方中山市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和梅州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项目公司中的权益比例计划分别为0.05%。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由于中南土木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与中南土木共同参与定州污水处理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构成关联交易。

  3、交易审议程序

  预计公司权益对应的项目预计总投资约4.56亿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2.13%,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未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标准。

  2021年1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有关事项。关联董事陈锦石、陈昱含、辛琦、柏利忠、唐晓东、胡红卫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月2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借壳,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参与项目基本情况

  定州污水处理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包括两个子项目,分别是经开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和市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其中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子项目位于河北省保定市定州经济开发区,市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子项目分布在定州市自来佛南街、城里南北街等市区道路和建业大道(定曲路-祥园路)等经开区道路两侧。项目授权实施机构为河北省定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该项目已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项目管理库。

  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子项目需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设计污水处理能力近期为3万立方米/天,远期为7万立方米/天,建设配套管网19.544公里;市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子项目需进行市区雨污分流改造,涉及道路34.3公里,需新建雨水管网49.7公里,同时配套建设相关设施。项目预计总投资约4.8亿元,其中工程费用约3.9亿元。项目要求政府与社会资本方以自有资金按照2%和98%的出资比例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应占到项目总投资金额的21.61%以上。

  项目合作期限2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8年。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城建中南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代码:9111000010115173X5

  成立日期:1994年12月20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800万元

  注册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化工路59号院1号楼1至14层01内B座九层1001室

  法定代表人:黄锡阳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园林绿化服务;投资管理;经济贸易咨询;技术咨询;租赁建筑工程机械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机械电器设备;仓储服务;劳务服务;普通货物道路货物运输(仅限使用清洁能源、新能源车辆);工程设计;工程勘察

  股东情况:公司控股股东中南控股持股87.45%,独立第三方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2%,独立自然人黄锡阳持股5.55%

  关联关系:中南控股87.45%持股,中南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

  2019年中南土木实现营业收入141,671.58万元,净利润9,322.37万元。2020年9月末中南土木总资产420,355.96万元,净资产21,410.29万元。2020年1~9月中南土木实现营业收入125,202.86万元,净利润-437.39万元

  四、其他参与方基本情况

  1、中山市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22134.472万元

  注册地点:中山市孙文东路濠头路段宏兴楼二楼

  法定代表人:宋应民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营业务:承接环境污染防治工程、市政工程、建筑工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以上项目与资质证同时使用,不涉及外商投资产业禁止、限制类));机电安装工程(不含电力承装承修);环保工程技术咨询、设计;环保高新技术及设备的开发与研究;园林环境景观的设计;园林绿化工程;绿化管理

  股东情况:独立第三方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

  关联情况: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有关公司无关联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

  2、梅州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86年8月20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6.4万元

  注册地点:梅州市梅新路8、10号

  法定代表人:刘远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营业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壹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城市园林绿化叁级,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贸易咨询服务;投资咨询服务;科技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调研服务;商务咨询服务;植物养护服务;制冷、空调设备销售,电器辅件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金属材料销售

  股东情况:独立自然人罗声宏持股35%,独立自然人刘苑苑持股35%,独立自然人罗莉冬持股30%

  关联情况: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有关公司无关联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

  五、有关合同主要内容

  1、定州污水处理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总投资金额约4.8亿元,采用“建设-运营-移交”运作模式。项目要求政府与社会资本方按照2%和98%的出资比例成立项目公司。公司在项目公司的权益比例预计不高于95%,中南土木在项目公司中的权益比例计划为2.9%。

  2、项目合作期限2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8年。运营期内政府根据绩效考核情况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政府每年支付的补助包括:社会资本方承担的年均建设成本(折算成各年度现值)、扣除每年社会资本方收取的使用者付费金额后的年度运营成本和合理利润。项目合作期限届满后,社会资本方应向政府指定单位无偿移交所有项目设施及相关权利。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与关联方共同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是为了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关合作有利于公司抓住市场机会,提高投资回报率。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目前本年度公司与中南控股及其相关方累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之外的关联交易金额为0万元。

  八、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通过对有关关联交易的认真了解,我们认为有关共同投资将提高公司参与该项目的机会,提高公司投资回报率。共同投资同股同权,公平合理,不侵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公司在审议有关事项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过程合法合规。

  九、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21-018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2021年1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月28日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1068号联强国际广场A座公司办公地点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亲自出席及授权出席董事11人。华志伟独立董事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授权黄峰独立董事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全体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陈锦石董事长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刊登于2021年1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事宜的公告》。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以上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详见2021年1月29日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通过了关于参与贺州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组合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华志伟独立董事顾虑政府财务收入和财政支出的对等性,对该议案投弃权票。

  三、通过了关于参与滁州市明光机械工业学校等设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通过了关于参与南宁相思湖医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共同参与定州污水处理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锦石、陈昱含、辛琦、柏利忠、唐晓东、胡红卫回避表决。

  详见刊登于2021年1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控股股东共同参与定州污水处理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关联交易公告》。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以上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详见2021年1月29日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21-021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2021年1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月28日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1068号联强国际广场A座公司办公地点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亲自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钱军主席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事宜的议案

  监事会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获准行权的激励对象进行核实后认为:

  本次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规、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刊登于2021年1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事宜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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