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3,540,961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7747%。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2月1日(星期一)。
一、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2017年8月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433号”文《关于核准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9,241,706股新股。根据询价结果,确定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集团”),发行价格29.54元/股,发行股份数为13,540,961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于2018年1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股份登记手续,于2018年1月3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58,729,343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为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总额为358,729,343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3,540,961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45,188,382股。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2月1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3,540,961股,占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3.9228%,占公司股份总数3.7747%。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
三、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的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航空工业集团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本次发行股份上市首日起的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发现承诺人存在违反上述相关承诺的行为。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等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航空工业集团不存在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公司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六、控股股东对其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处置意图的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航空工业集团作为本次解除限售股东,其暂无计划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过深交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本次解除限售的流通股,并承诺:如计划未来减持所持成飞集成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7号-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
4、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特此公告。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