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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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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 2021-005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铝锭采购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类型、金额:年度铝锭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本合同”),合同约定公司2021年度向对方采购铝锭12万吨(价格为公司所点SHEF(上海期货交易所)交货当月合约价格+升贴水),按当前SHEF交货当月合约价格测算,预估采购金额约18亿元(含税),本测算不构成价格或业绩承诺。

  2.生效条件及履行期限:经买、卖双方盖章签字且买方于合同签约日传真至卖方后生效,履行期限自2021年1月16日至2022年1月15日。

  3.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合同的签订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有利于保障公司铝锭原材料的稳定供应,不会对公司业绩造成直接影响。

  4.合同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

  (1)本合同最终实际的采购价格、采购金额可能随市场价格产生波动,对公司营业成本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合同履行中,存在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计因素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面履行。

  敬请投资者注意上述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随着募投项目将在2021年陆续投产,铝型材生产能力逐步扩大,为充分保障原材料的供应,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埃珂森(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珂森”)就公司2021年度铝锭采购签订合同。

  合同约定公司2021年度向埃珂森采购铝锭12万吨,履行期限自2021年1月16日至2022年1月15日,按当前SHEF交货当月合约价格测算,预估采购金额约18亿元(含税)。

  本次采购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特别重大采购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埃珂森(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2年6月14日

  注册资本:1500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江旻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洋山保税港区汇港路501号2号楼二层1-2-02室

  经营范围:受母公司及其授权管理的中国境内企业的委托,为其提供下列经营、管理和服务活动:投资经营决策、资金运作和财务管理、研究开发和技术支持、商品采购、销售及市场营销服务、供应链管理等物流运作、本公司与授权管理的中国境内企业之间的共享服务及境外公司的服务外包、员工培训与管理。金属材料、矿产品、化肥、食用农产品(稻谷、小麦、玉米除外)、棉花、食品工业残渣(限鱼粉、麦麸、米糠、甜菜渣、甘蔗渣、油渣饼等法律法规允许经营的食品工业残渣)、植物油及其分离品、饲料、饲料添加剂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相关配套业务;食品流通;保税港区内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区内商业性简单加工;区内仓储业务(除危险品);贸易咨询服务;国内货运代理。

  2.类似交易情况

  埃珂森为公司2020年铝锭供应商,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自埃珂森采购金额约为2.79亿元。

  3.履约能力分析

  埃珂森集团(IXM)是全球主要的金属贸易商之一,埃珂森是埃珂森集团在中国的全资子公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交易各方:

  买方: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卖方:埃珂森(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数量、期限

  12万吨铝锭(+/-2%),品牌不限。交货期自2021年1月16日至2022年1月15日,每月1万吨,总计12万吨。

  3.定价依据

  最终价格为买方所点SHFE交货当月合约+升贴水(含增值税)。

  4.结算方式

  (1)临时结算

  买方在货物送达交货地点后三天内(含送到当天),按照合同价格和交付重量,将临时付款以银行转账的方式付至卖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2)最终结算

  当交货完成后,临时结算与最终结算的差异应在2个工作日内结清并电汇(T/T)付给买方或卖方。

  5.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争议,双方应首先争取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争议。若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将此争议提交卖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6.合同生效条件

  经买、卖双方盖章签字且买方于合同签约日传真至卖方后生效。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为公司2021年度铝锭采购合同,合同采购量12万吨,具体采购价格参照SHEF交货当月合约价格。按照当前SHEF合约价格估算,预计合同金额约18亿元(含税)。本次年度铝锭采购合同的签订,有助于充分保障公司原材料的供应,符合公司的经营计划,也符合行业特点,不会对公司的业绩造成直接影响。

  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合同的履行而与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1.本合同最终实际的采购价格、采购金额可能随市场价格产生波动,对公司营业成本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合同履行中,存在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计因素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面履行。

  敬请投资者注意上述风险。

  六、备查文件

  1.铝锭采购合同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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