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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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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成长龙头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招商银行等多家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等多家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1年2月1日起,新增招商银行等多家公司销售景顺长城成长龙头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A类:011058;C类:011059)。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新增销售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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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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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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