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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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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21-010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月26日下午13:3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东街道百丈北路28号,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守明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7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45,290,375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72.0275%。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1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46,595,9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0633%。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5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98,694,450股, 占公司总股份数的15.9642%。

  3)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共6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09,967,85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17.7877%。

  2.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守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审议事项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并通过了以下决议(议案1至17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1.《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42,160,3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63%;

  反对17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7%;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09,791,75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99%;

  反对17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01%;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以逐项表决的形式进行,表决结果如下:

  2.01《交易对方》

  表决结果:

  同意141,819,6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69%;

  反对1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9%;

  弃权32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0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09,451,05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00%;

  反对18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0%;

  弃权327,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80%。

  2.02《标的资产》

  表决结果:

  同意141,819,6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69%;

  反对1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9%;

  弃权32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0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09,451,05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00%;

  反对18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0%;

  弃权327,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80%。

  2.03《交易方式》

  同意141,819,6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69%;

  反对1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9%;

  弃权32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0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09,451,05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00%;

  反对18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0%;

  弃权327,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80%。

  2.04《交易价格》

  表决结果:

  同意141,819,6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69%;

  反对1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9%;

  弃权32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0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09,451,05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00%;

  反对18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0%;

  弃权327,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80%。

  2.05《款项支付》

  表决结果:

  同意141,819,6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69%;

  反对1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9%;

  弃权32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0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09,451,05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00%;

  反对18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0%;

  弃权327,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80%。

  2.06《标的公司股权交割》

  表决结果:

  同意141,819,6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69%;

  反对1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9%;

  弃权32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0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09,451,05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00%;

  反对18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0%;

  弃权327,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80%。

  2.07《人员安置》

  表决结果:

  同意141,819,6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69%;

  反对1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9%;

  弃权32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0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09,451,05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00%;

  反对18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0%;

  弃权327,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80%。

  2.08《公司为栋梁铝业的借款提供担保的处理》

  表决结果:

  同意141,819,6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69%;

  反对1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9%;

  弃权32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0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09,451,05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00%;

  反对18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0%;

  弃权327,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80%。

  2.09《过渡期损益》

  表决结果:

  同意141,819,6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69%;

  反对1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9%;

  弃权32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0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09,451,05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00%;

  反对18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0%;

  弃权327,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80%。

  2.10《违约责任》

  表决结果:

  同意141,819,6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69%;

  反对17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2%;

  弃权34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2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09,451,05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00%;

  反对17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6%;

  弃权34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44%。

  2.11《协议生效》

  表决结果:

  同意141,819,6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69%;

  反对17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2%;

  弃权34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2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09,451,05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00%;

  反对17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6%;

  弃权34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44%。

  3.《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42,147,3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71%;

  反对17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2%;

  弃权1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09,778,75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80%;

  反对17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6%;

  弃权1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4%。

  4.《关于〈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42,147,3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71%;

  反对17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2%;

  弃权1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09,778,75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80%;

  反对17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6%;

  弃权1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4%。

  5.《关于与交易对方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重大资产出售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42,147,3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71%;

  反对17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2%;

  弃权1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09,778,75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80%;

  反对17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6%;

  弃权1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4%。

  6.《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42,147,3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71%;

  反对17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2%;

  弃权1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09,778,75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80%;

  反对17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6%;

  弃权1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4%。

  7.《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42,147,3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71%;

  反对17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2%;

  弃权1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09,778,75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80%;

  反对17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6%;

  弃权1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4%。

  8.《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42,160,3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63%;

  反对15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1%;

  弃权1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09,791,75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99%;

  反对15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8%;

  弃权1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4%。

  9.《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42,147,3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71%;

  反对17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2%;

  弃权1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09,778,75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80%;

  反对17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6%;

  弃权1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4%。

  10.《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相关标准之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42,147,3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71%;

  反对1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9%;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09,778,75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80%;

  反对18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42,147,3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71%;

  反对1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9%;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09,778,75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80%;

  反对18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2.《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所涉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42,147,3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71%;

  反对1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9%;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09,778,75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80%;

  反对18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3.《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42,147,3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71%;

  反对1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9%;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09,778,75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80%;

  反对18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4.《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42,147,3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71%;

  反对1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9%;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09,778,75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80%;

  反对18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5.《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新增关联担保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42,147,3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71%;

  反对1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9%;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09,778,75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80%;

  反对18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6.《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42,147,3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71%;

  反对1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9%;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09,778,75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80%;

  反对18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42,147,3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71%;

  反对1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9%;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09,778,75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80%;

  反对18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8.《关于重新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45,101,2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5%;

  反对1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5%;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9.《关于重新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45,101,2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5%;

  反对1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5%;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0.《关于重新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45,101,2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5%;

  反对17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4%;

  弃权1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21.《关于停止子公司上海兴栋铝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45,101,2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5%;

  反对17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4%;

  弃权1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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