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于2021年1月22日发行完毕,其中第一期发行金额10亿元,期限50天,年化利率2.80%;第二期发行金额10亿元,期限43天,年化利率为2.78%。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24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
2019年11月14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9﹞SCP421号),交易商协会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债务融资工具注册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2021年1月22日,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完毕,本次募集资金已划入公司指定账户。
具体发行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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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