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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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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18          证券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21-006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1月25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21年1月25日上午9:15至2021年1月25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1年1月18日

  3、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虹桥路536号嘉凯城集团上海办公中心5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李怀彬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会议的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合计共88人,代表1,174,615,316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65.1048%。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有2人,代表股份数1,042,933,017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57.806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6人,代表股份131,682,29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2987%。

  2、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出席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表决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议案表决结果: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1,173,626,8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158%;反对股数907,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773%;弃权股数8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06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6,584,69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86.9474%;反对股数907,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1.9830%;弃权股数8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696%。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金全、徐潇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18         证券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21-007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时守明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时守明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由于公司董事变动,同意对第七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进行以下调整:

  1、战略委员会调整为时守明先生、谈朝晖女士、林漫俊先生、李怀彬先生、陈三联先生5位董事组成,时守明先生为主任委员;

  2、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调整为郭朝晖先生、时守明先生、梁文昭先生3位董事组成,郭朝晖先生为主任委员;

  3、审计委员会调整为梁文昭先生、时守明先生、陈三联先生3位董事组成,梁文昭先生为主任委员。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时守明先生简历:

  时守明,男,1974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恒大地产集团副总裁兼内蒙古公司、海南公司、北京公司董事长,恒大地产集团总裁兼四川公司董事长,恒大地产集团总裁,恒大健康集团董事长,恒大新能源汽车集团董事长。现任恒大集团副总裁,公司董事。

  时守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时守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任一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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