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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获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1-007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获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取得了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情况

  1、许可证编号:粤327332

  2、企业名称: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3、法定代表人:孙卫平

  4、企业负责人:何一鸣

  5、经营方式:批零兼营

  6、经营场所:深圳市福田保税区市花路10号东方嘉盛大厦6楼

  库房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临海大道88号西部物流中心B号仓库的6单元

  7、经营范围:2002年分类目录(三类):6804,6815,6821,6822,6823,6824,6825,6826,6828,6830,6832,6833,6840(体外诊断试剂除外),6845,6846,6854,6858,6863,6864,6865,6866,6870,6877,以上类别包含的角膜接触镜、助听器产品除外;

  2017年分类目录(三类):01,02,03,04,05,06,07,08,09,10,12,13,14,16,17,18,20,21,22,以上类别中包含的角膜接触镜、助听器产品除外;以上范围可提供贮存、配送服务。

  8、有效期限:至2022年12月13日

  二、取得许可证对公司的影响

  依据公司在2020年12月颁布的2021-2024年医疗健康产业发展战略规划纲要,公司积极开拓医疗健康产业,力争成为医疗健康产业供应链龙头,为落实医疗健康板块的发展,公司加大力度建设医疗健康产业战略发展平台,包括加快医疗全球中心仓的建设,以及建立医疗器械第三方物流协同平台。公司已拥有二、三类批零兼营及其他相关的医疗器械运营服务资质,此次再次获得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依托公司在保税监管区供应链管理的优势,可为其他生产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保税与非保税第三方物流贮存、配送服务,进一步提升公司“前海医疗器械全球中心仓”的服务能力。

  公司一直以“科技创新、智慧服务”的理念,聚焦于“数字+生态”,深度将一体化供应链服务应用于ICT产业、食品产业、医疗器械产业、跨境电商产业与供应链金融,构建五大供应链生态圈。随着公司未来战略进一步向医疗行业的聚焦,将在原有的信息化体系建设上,进一步有针对的深入生物医疗、医疗器械等产业投入和扩展。公司此次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后即可依法开展相关业务活动,公司将积极开拓医疗健康产业客户,力争成为医疗健康产业供应链龙头,形成“跨境电商”+“医疗健康”双轮驱动,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三、风险提示

  在后续的实际经营过程中,受外部环境和市场变化等因素影响,未来相关业务的开展也可能存在一定风险及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予以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1-008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2021年1月25日(星期一)14:30

  2、 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保税区市花路10号东方嘉盛大厦6楼

  3、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 召集人: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总经理孙卫平女士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 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01,421,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38,101,429股的73.4401%。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226,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41%。

  (二) 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01,322,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3682%。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127,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2%。

  (三) 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99,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9%。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99,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9%。

  (四) 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1,32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21%;反对6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5%;弃权3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6.1783%;反对6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6.6108%;弃权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7.2109%。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熊川、王振

  (三)结论性意见: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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