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3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21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1年1月25日在公司15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参会表决出席两名,委托出席一名。独立董事杨鸿雁女士因个人原因无法出席,在充分知晓议题的前提下,书面委托独立董事姚颐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董事长张旺先生主持会议,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投资建设洞口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为进一步扩大公司生态环保产业规模,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环保”)拟投资建设洞口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总投资金额为37,333.16万元,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含建设期2年),由泰达环保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负责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项目生活垃圾处理总规模1,000吨/日,其中一期(本期)规模600吨/日,年处理垃圾21.9万吨。
董事会认为,该项目由泰达环保及项目公司投资,如顺利投产将会增加公司生态环保产业盈利规模,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一定积极影响。同意该议案,并在该事项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相关事宜。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投资建设洞口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开挂牌转让二级子公司天津泰环100%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为进一步做优主业,调整环保产业布局,公司拟与泰达环保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所持天津泰环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泰环”)的10%和90%的股权。
挂牌价格以经备案的评估值21,673.00万元为基础价格,最终的交易价格以公开挂牌竞价结果(如有)确定。鉴于本次股权采用公开挂牌的方式进行转让,交易对方尚未确定。如本次股权转让顺利实施,天津泰环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董事会认为本次转让天津泰环股权是公司经营发展、调整优化布局的需要,同意该议案,并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相关事宜。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天津泰环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5)
(三)关于续租公司办公场地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实际办公情况,公司拟与天津泰达发展有限公司签署《写字楼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续租现办公场地,租金2.75元/㎡/天,物业费0.9元/㎡/天,租赁期限延长至2024年1月14日。本次续租办公面积仍为3,699.71m2,租金合计1,114.07万元,物业费合计364.61万元,费用总计1,478.68万元。
同意该议案,并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相关事宜。
(四)关于提议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2月10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6)。
三、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5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二级子公司
天津泰环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二级子公司天津泰环100%股权的议案》,现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一)为进一步做优主业,调整环保产业布局,公司拟与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环保”)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所持的天津泰环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泰环”)的10%和90%的股权。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瑞世联”)对天津泰环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截止评估基准日2020年6月30日,天津泰环的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21,673.00万元。本次交易价格以经备案后的评估价作为挂牌交易基准价格,最终的交易价格以公开挂牌竞价结果(如有)确定。如本次股权转让顺利实施,天津泰环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因本次股权采用公开挂牌的方式进行转让,交易对方尚无法确定。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临时)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上述交易事项,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该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将以公开挂牌方式出售,交易对方无法确定,暂无法判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转让采取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方式,交易方尚未确定,公司将根据进展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基本信息
1. 公司名称:天津泰环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04年4月5日
3. 注册地点:天津市东丽区杨北公路296号
4. 法定代表人:廖月娴
5. 注册资本:20,000万元整
6. 主营业务: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不含危险废物)及其电力、蒸汽灰烬的生产;环保工程项目的建设及运营管理;环保项目的咨询、设计服务;环保设施与技术设备的开发、租赁、批发兼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 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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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泰环注册资本20,000万元,其中泰达环保出资18,000万元,占比90%;公司出资2,000万元,占比10%。
8. 公司及泰达环保均放弃对天津泰环股权行使股东优先购买权。
9. 天津泰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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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9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三)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目前,泰达环保将其持有的90%天津泰环股权质押给天津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环投”),经协商,天津环投出具了《同意函》,同意泰达环保将其持有的90%天津泰环的股权进行公开挂牌转让。
公司所持天津泰环10%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所涉股权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交易标的的审计和评估情况
1. 审计情况
天津广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天津泰环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天津泰环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2020年1-6月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书》(津广信审字(2020)Ⅳ044号)。截至资产核查基准日2020年6月30日,天津泰环资产总计98,859.21万元、负债合计77,163.03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21,696.18万元。
2. 评估情况
泰达环保委托中瑞世联对天津泰环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天津泰环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瑞评报字[2020]第000998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
本次评估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资产评估,因该项目需取得政府特许经营权的情况下才能运营,相关特许经营权所带来的整体收益无法一一在单项资产中体现,结合资产评估对象、评估目的,适用的价值类型,经过比较分析,评估机构认为收益法的评估结果能更全面、合理的反映评估资产组的整体市场价值,因此选定收益法进行评估的结果作为最终的评估结果。截止评估基准日2020年6月30日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21,696.18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21,673.00万元,减值额为23.18万元,减值率为0.11%。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如下: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收益法)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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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债权债务情况
1. 债权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天津泰环主要债权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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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债务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天津泰环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负债合计78,501.01万元,主要债务明细如下:
(1)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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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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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预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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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仍由标的企业享有和承担。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挂牌价格及保证金
公司持有的天津泰环股权挂牌价格为2,167.30万元;泰达环保持有的天津泰环股权挂牌价格为19,505.7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的保证金为挂牌价格的10%。
(二)交易信息披露公告期
预披露公告期为20个工作日;正式披露公告期为20个工作日,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三)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进行股权转让;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网络竞价(权重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四)债权债务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当日,由受让方承继泰达股份、泰达环保及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控股”)对天津泰环提供的全部担保。受让方完成担保合同签订等所有涉及担保承继的手续。如因相关债权人(即担保权人)不同意受让方或其相关方承继的,则由受让方负责向天津泰环出借相应额度的资金,偿还该笔担保对应的债务,在工商登记完成当日解除泰达股份、泰达环保及泰达控股对天津泰环的相应担保责任。
天津泰环应付泰达股份和泰达环保及所属企业的债务,将由受让方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当日全部代为清偿。
(五)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款。《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剩余交易资金不通过产权交易机构进行结算,由受让方支付至转让方账户。
五、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为妥善解决本次股权转让的职工安置问题,天津泰环制定了《职工安置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截至工商变更日,劳动合同制职工原则上由股转后天津泰环全部接收留用,不影响现行劳动合同的履行,工龄企龄连续计算,劳动合同中相关条款不做任何变更。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转让天津泰环股权是公司经营发展,调整优化布局的需要,因成交价格尚不确定,对公司当期损益影响无法确定,具体将根据实际成交情况测算。若本次股权转让顺利完成,天津泰环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七、中介机构意见
(一)泰达环保挂牌转让其持有的天津泰环90%股权事项
北京中伦文德(天津)律师事务所受公司委托对泰达环保公开挂牌转让天津泰环90%股权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如下: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权转让的转让方及标的企业均具有合法主体资格。标的企业已经完成审计、评估。本次股权转让已经取得质权人的同意;股权转让方及标的企业已履行相应审批程序,股权转让已获得泰达控股委派至泰达股份的董事同意,股权转让进场挂牌交易,符合国家及天津市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公司挂牌转让其持有的天津泰环10%股权事项
北京中伦文德(天津)律师事务所受公司委托对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天津泰环10%股权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如下:本次股权转让的转让方及标的企业均具有合法主体资格。标的企业已经完成审计、评估程序。股权转让方及标的企业已履行相应审批程序,股权转让已获得泰达控股委派至泰达股份的董事同意,股权转让进场挂牌交易,符合国家及天津市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八、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临时)会议》
(二)《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天津泰环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三)《天津泰环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2020年1-6月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书》
(四)《北京中伦文德(天津)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天津泰环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10%股权之法律意见书》
(五)《北京中伦文德(天津)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天津泰环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90%股权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4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投资建设
洞口县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月25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投资建设洞口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的议案》。现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扩大公司生态环保产业规模,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环保”)拟投资建设洞口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以下简称“洞口项目”或“项目”)。洞口项目总投资金额为37,333.16万元,位于洞口县花古街道江南村、高沙镇飞山村,占地面积约64.6亩。项目生活垃圾处理总规模为1,000吨/日,其中一期(本期)600吨/日(配置2条处理能力为300吨/日的机械炉排炉垃圾焚烧线和一套12MW高转速汽轮发电机组),年处理垃圾21.9万吨,预留二期生活垃圾日处理规模400吨工程扩建场地。
洞口项目采用BOT模式,特许经营期为30年(含建设期2年)。项目由泰达环保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负责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注册资本金为11,200.00万元。
(二)董事会审议投资议案的表决情况
该事项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临时)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公司基本情况(暂定)
1. 名称:洞口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2. 住所: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
3. 注册资本:11,200.00万元
4.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5. 经营范围: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销售所产生的电力、汽、热及灰渣、灰渣制品。对环保类项目进行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环保类项目的咨询服务,环保技术设备的开发、销售、租赁。
(二)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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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三、投资测算
根据《洞口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股权投资报告》,洞口项目总投资为37,333.16万元,其中洞口泰达环保有限公司资本金为11,200.00万元,其余资金由项目公司自行筹措。
按项目中标价格生活垃圾处理费56元/吨测算,项目主要经济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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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该项目具备良好的经济效益且风险可控。
四、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洞口泰达环保有限公司、泰达环保拟与洞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洞口住建局”)签署《洞口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PPP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签署各方
甲方:洞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乙方:洞口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社会资本方: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二)《合同》主要内容
1. 洞口项目按PPP模式运作实施,由项目公司投资建设并负责运营,通过对生活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处理,维护市容环境卫生、促进资源循环利用,保证垃圾焚烧处理安全,提供满意高效的服务,政府主管部门根据适用法律和合同对项目公司进行监管、核定并支付垃圾处理服务费。
2. 本项目总规模为1,000吨/日,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规模600吨/日,二期规模400吨/日。本项目的厂址拟选在洞口县花古街道江南村、高沙镇飞山村,用地规模暂定为约64.6亩。
3. 本项目合同期为自甲方向项目公司交付项目建设用地之日起30年(含建设期2年)。
4.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37,333.16万元。
5. 本项目前期工作费用、征地拆迁费用和土地报批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计入项目总投资。乙方在签署合同后的30工作日内,需一次性将上述费用拨付至甲方指定单位账户(或按甲方书面要求与第三方直接结算)。
6. 垃圾处理服务费单价为56元/吨。
最终以正式签署的《洞口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PPP合同》为准。
五、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
本次投资旨在扩大公司生态环保产业规模,拓展生态环保产业全国布局。如项目能顺利投产,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生态环保产业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提升行业竞争力,提高整体盈利能力。
(二)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由泰达环保及项目公司投资,对公司本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如顺利投产将对增加公司生态环保产业盈利规模,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一定积极影响。
六、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洞口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股权投资报告》
(三)《洞口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PPP合同》(拟签)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6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股权登记日:2021年2月5日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21年2月10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21年2月10日召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2月10日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2月10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2月10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包括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2月5日
(七)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2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报告厅(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二大街62号MSD-B1座15层1503)。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事项:
1. 《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投资建设洞口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的议案》
(二)议案内容披露情况
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汇编》。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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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 登记方式
1. 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2. 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3. 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4. 股东可以采用电话、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年2月8日和2021年2月9日(9:0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杨雪晶女士、王菲女士;联系电话:022-65175652;联系传真:022-65175653;电子邮箱:dm@tedastock.com。
(五)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为“360652”,投票简称为“泰达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1年2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10日9:15~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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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