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月25日14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月2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1年1月25日9:15~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1年1月2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召开地点:广西柳州市柳太路1号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106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俞传芬先生(曾光安董事长因参加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特授权委托俞传芬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8人,代表股份554,687,30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5824%。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514,635,50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8688%。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5人,代表股份40,051,79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137%。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6人,代表股份41,582,25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817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530,46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03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5人,代表股份40,051,79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137%。
5、其他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现场或以通讯方式、部分监事及董事会秘书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次会议现场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经营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54,504,3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0%;反对182,9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399,2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99%;反对182,9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财务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32,635,0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0244%;反对22,052,2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97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529,9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9671%;反对22,052,2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03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52,408,7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92%;反对2,278,5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1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9,303,6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5203%;反对2,278,5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7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营销业务担保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30,539,4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6466%;反对22,289,4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0184%;弃权1,858,4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35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434,3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9275%;反对22,289,4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6032%;弃权1,858,4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69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5.01 关于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向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159,953万元;向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6,183万元)
该议案关联股东广西柳工集团机械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曾光安先生(兼任广西柳工集团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俞传芬先生(兼任广西柳工集团机械有限公司副总裁)共计持有511,728,963股,对该项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2,775,3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740%;反对182,9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2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399,2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99%;反对182,9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5.02 关于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向广西康明斯工业动力有限公司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126,250万元;向广西康明斯工业动力有限公司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532万元)
该议案关联股东黄海波先生(兼任该公司董事长)持股313,000股,对该项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54,181,3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2%;反对182,9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0%;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389,2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359%;反对182,9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01%;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0%。
议案5.03 关于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向柳州采埃孚机械有限公司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24,523万元;向柳州采埃孚机械有限公司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2,440万元)
该议案关联股东曾光安先生(兼任该公司董事长)、文武先生(兼任该公司董事)合计持股258,000股,对该项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54,236,3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2%;反对182,9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0%;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389,2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359%;反对182,9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01%;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0%。
议案5.04 关于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向柳工美卓建筑设备(常州)有限公司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12,888万元;向柳工美卓建筑设备(常州)有限公司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211万元)。
该议案关联股东黄敏先生(兼任该公司董事)持股303,000股,对该项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54,191,3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2%;反对182,9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0%;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389,2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359%;反对182,9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01%;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0%。
议案5.05 关于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向广西威翔机械有限公司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76,755万元,向广西威翔机械有限公司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11,796万元)
该议案关联股东文武先生(兼任该公司董事长)持股180,000股,对该项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54,314,3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2%;反对182,9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0%;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389,2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359%;反对182,9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01%;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关联股东广西柳工集团机械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曾光安先生(兼任广西柳工集团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俞传芬先生(兼任广西柳工集团机械有限公司副总裁)共计持有511,728,963股,对该项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2,775,3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740%;反对182,9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2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399,2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99%;反对182,9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王正洋先生、孙德安先生出具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