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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海航投资        公告编号:2021-003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月25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22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海南恒兴聚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参会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海南恒兴聚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由非关联董事进行审议,关联董事朱卫军、姜杰、蒙永涛、陈英杰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收购海南恒兴聚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参会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05)。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境内合伙企业合伙份额转让协议书》。

  特此公告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海航投资           公告编号:2021-004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购海南恒兴聚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份额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标的海南恒兴聚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恒兴聚源”)相关资产不存在抵押、冻结及为他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的情形。

  2、交易价格由于疫情影响,境内评估师无法到现场对标的底层资产进行评估,因此本次交易未引用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本次交易标的海南恒兴聚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恒兴聚源”)基金份额的交易价格定价依据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大华”)出具的恒兴聚源2020年9月30日的审计报告,我公司承诺该报告将于2021年1月29日前披露。由于投资公允价值提升,本次交易的价格高于2019年曾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收购同一标的交易价格,与2020年8月21日、2020年12月30日交易的价格一致。

  3、铁狮门一期工程方面,项目处于建设阶段及预租赁招租阶段,尚未开始实质性经营,项目的经营现金流为人民币0元。若美国疫情出现严重反复,可能会对项目完工进度造成影响。标的资产未来是否如预期顺利运营,以及是否能将如预期获得丰厚的盈利报酬,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4、项目退出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未来资金回流时间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5、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是否能够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6、公司目前投资标的不属于《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中涉及的相关REITs业务公司目前所投资的标的主要涉及商业物业及境外REITs,目前的投资标的不属于《通知》中提及的基础设施领域及公募基金业务。

  基于加速打造REITs投资平台等多方面因素考虑,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投资”或“公司”)计划增持海南恒兴聚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恒兴聚源”)基金份额。2021年1月25日,经海航投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海航投资已与海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投控股”)签署了《境内合伙企业合伙份额转让协议书》,以人民币20,000万元对价收购关联方海投控股所持恒兴聚源10.83%基金份额。收购完成后,公司将合计持有恒兴聚源82.11%基金份额。

  一、关联交易概述

  海航投资、海航投资全资子公司亿城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城投资基金”)与同一实际控制人旗下关联方海投控股于2015年6月在海南设立海南恒兴聚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铁狮门指定一家基金管理公司(以下简称“铁狮门GP”)根据特拉华州法律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铁狮门合伙企业”),恒兴聚源作为LP认购99.8%有限合伙权益。该铁狮门合伙企业投向为一支房地产开发信托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公司”),该基金由铁狮门根据美国特拉华州法律设立。基金公司投向位于纽约曼哈顿西34 街与十大道交接处的土地开发项目(以下简称“曼哈顿34街REITs项目”或“铁狮门一期项目”),该项目已于2014年4月取得土地权,计划2022年第三季度完工;该项目规划开发为写字楼,预计可出租面积约283万平方英尺。相关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4日发布的《2015-066: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2020年8月5日,海航投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海南恒兴聚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号2020-029),公司以108,946.41万元收购公司股东海投控股所持境内合伙企业恒兴聚源59%基金份额。上述议案已于2020年8月21日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收购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恒兴聚源66.14%基金份额,并合并恒兴聚源报表。

  2020年12月30日,海航投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海南恒兴聚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公司以9491.26万元收购公司股东海投控股所持境内合伙企业恒兴聚源5.14%基金份额。收购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恒兴聚源71.28%基金份额。

  恒兴聚源的合伙结构已根据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变更如下:

  ■

  近期,基于加速打造REITs投资平台等多方综合因素,海航投资计划增持曼哈顿34街REITs项目基金份额,拟以20,000万元继续收购公司股东海投控股所持境内合伙企业恒兴聚源10.83%基金份额。

  上述交易完成后,恒兴聚源的合伙结构将变更如下:

  ■

  此次交易完成后,曼哈顿34街REITs项目股权结构图如下所示:

  ■

  该笔交易完成后,后续投资由恒兴聚源承担,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预计后续投资额约为1400万美元,资金来源为恒兴聚源的自有资金。综合考虑到铁狮门一期整体项目的投资完整性,申请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不高于铁狮门一期项目总投资额5%的范围内,考虑继续投资的酌情决策权。该额度范围不包含在本次收购海投控股所持恒兴聚源份额2亿元交易金额范围内。

  由于海航投资与海投控股属同一实际控制人海南省慈航公益基金会间接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相关议案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21年1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海南恒兴聚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朱卫军、姜杰、蒙永涛、陈英杰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海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5年5月12日

  注册资本:889,7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丁永忠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7号新海航大厦22楼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及管理;投资顾问、经济信息咨询、财务信息咨询、投资咨询;股权投资;受托资产管理;进出口贸易

  股权结构: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87.87%,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持股9.88%,天津中亿渤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25%。公司与海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属同一实际控制人海南省慈航公益基金会控制的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海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总资产10,676,327.82万元,总负债4,043,123.74万元,总收入135,377.05万元,净利润-182,231.36万元(未经审计)。

  截至2020年09月30日,海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总资产9786395.31万元,总负债2613915.11万元,总收入10416.35万元,净利润-3588.46万元。

  截至目前海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非失信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㈠ 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基本介绍

  公司名称:海南恒兴聚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15年6月30日;

  注册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7号新海航大厦22层;

  经营范围: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及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

  股权结构:

  有限合伙人(LP):海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28.72%;有限合伙人(LP):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1.21%;普通合伙人(GP):亿城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0.07%。

  2、历史沿革

  海航投资、海航投资全资子公司亿城投资基金管理与同一实际控制人旗下关联方海投控股于2015年6月在海南设立海南恒兴聚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恒兴聚源通过REITs架构,对外投资,获得曼哈顿34街项目REITs份额。恒兴聚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

  2020年8月5日,公司以108,946.41万元收购公司股东海投控股所持境内合伙企业恒兴聚源59%基金份额,收购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恒兴聚源66.14%基金份额,并合并恒兴聚源报表。上述交易完成后,恒兴聚源股权结构如下:

  ■

  2020年12月30日,公司以9491.26万元收购公司股东海投控股所持境内合伙企业恒兴聚源5.14%基金份额。收购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恒兴聚源71.28%基金份额。上述交易完成后,恒兴聚源股权结构如下:

  ■

  本次交易完成后,恒兴聚源的股权结构将变更如下:

  ■

  3、标的权属状况

  本次交易标的恒兴聚源权属清晰,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质押的情况,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上市公司不存在为本次交易标的公司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该标的公司理财,以及标的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恒兴聚源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截止公告日,恒兴聚源与交易对手海投控股及其关联方不存在经营性往来情况,往来余额0万元。

  上市公司已合并恒兴聚源报表。本次交易不涉及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4、标的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根据大华出具的[2020]0012639号审计报告,恒兴聚源经审计的总资产185,268.98万元、负债总额0.00万元、应收款项总额9,992.3万元,或有事项涉及总额(包括诉讼与仲裁事项)0万元、净资产185,268.98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营业利润18,831.81万元、净利润18,831.81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1万元。

  截至2020年09月30日,恒兴聚源的总资产204,519.95万元、负债总额526万元、应收款项总额9,992.3万元,或有事项涉及总额(包括诉讼与仲裁事项)0万元、净资产203,993.95万元、营业收入0.00万元、营业利润18,724.97万元、净利润18,724.97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0.82万元。

  公司承诺恒兴聚源2020年9月30日的审计报告将于2021年1月29日前披露。

  5、曼哈顿34街REITs项目进展情况

  曼哈顿34街REITs项目为位于纽约曼哈顿西34街与十大道交接处的土地开发项目,该项目已于2014年4月取得土地权,计划于2022年第三季度完工;该项目规划开发为写字楼,预计可出租面积约283万平方英尺。

  项目建设方面:施工进度继续稳步推进,钢结构现已达第55层,混凝土板浇筑已达第48层,玻璃幕墙安装持续进行,目前达到31层。同时,铁狮门方表示目前设计和施工团队与项目的施工方密切合作正在实施一项计划,希望利用现有的预算应急能力,能够消除纽约州在春季实施的3个月施工停工造成的进度延误,以进一步收紧开发时间表,并将回收成本降至最低。

  租赁方面:铁狮门仍在持续地寻找并沟通潜在租户,包括国际金融公司、国际银行、律师事务所、建筑公司、投资公司等。铁狮门表示他们仍保持乐观看法,随着业务恢复,纽约市地区的公司计划逐步让更多的雇员返回办公室,未来的空间规划需求正在恢复势头。

  ㈡交易必要性、合理性分析

  1、优化资产结构,平滑汇率风险

  曼哈顿34街REITs项目属于境外美元资产,未来将以美元回流,将在一定程度上优化公司资产币种结构,平滑公司整体资产面临的汇率风险。

  2、本次投资是对已有投资的增投

  曼哈顿34街REITs项目为公司2015年就看好并进行投资的项目,公司对该项目情况相对较为熟悉,未来投资收益风险相对可控。曼哈顿34街REITs项目已于6月8日复工。

  四、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海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㈠ 交易标的

  甲方拟以现金收购乙方持有的境内合伙企业恒兴聚源10.83%份额。

  ㈡交易对价及交易方式

  1、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持有恒兴聚源10.83%合伙份额(以下简称“转让标的”)对应的价值为人民币20,000万元,本次交易的转让对价为人民币20,000万元。乙方同意将上述转让标的以人民币20,000万元的对价转让予甲方,甲方同意按照人民币20,000万元的对价受让上述转让标的。

  2、甲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转让对价(即现金对价)支付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3、乙方应于收到全部转让对价后30个工作日内配合甲方签署相关的有限合伙协议,并办理恒兴聚源合伙份额转让的工商变更手续。

  上述合伙份额转让后,恒兴聚源的合伙结构变更如下:

  ■

  ㈢ 债务承担原则

  1、本次交易的基准日为2020年9月30日。

  2、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本次交易完成后,曼哈顿34街REITs项目对应的贷款和后续出资义务(如有涉及到恒兴聚源需履行付款义务的),甲方及乙方按照各自持有的合伙份额比例进行承接或出资。

  3、自基准日起至交割日止为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如涉及任何债权债务纠纷及出资义务,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在过渡期内,如恒兴聚源出现损益,基准日之前由海航投资、海投控股按照恒兴聚源合伙份额转让前其持有合伙份额的比例与其他合伙人按比例承担;基准日之后由海航投资、海投控股按照恒兴聚源合伙份额转让后其持有合伙份额的比例与其他合伙人按比例承担。

  ㈣ 交割方式及时间

  1、自乙方收到全部转让对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互相配合完成恒兴聚源合伙份额转让的工商变更手续。

  2、上述工商变更手续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对恒兴聚源办理相关资料移交手续,最终移交情况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移交清单为准。

  3、上述工商变更手续、资料移交完成视为本次交易完成交割(即“交割日”)。

  ㈤  税费承担

  本次交易所涉税费由甲乙双方依法各自承担。

  ㈥ 各方的陈述与保证

  1、截至本次交易的基准日,甲方就本次交易作出如下陈述与保证:

  (1)甲方为合法存续的法人。

  (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甲方具有签订本协议所需的权利、授权和批准。

  (3)甲方不存在可能阻碍本协议顺利履行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4)甲方已向对方披露了其拥有的本次交易有关的法律文件。

  (5)甲方所作出的陈述和保证事项均真实、准确。

  2、截至本次交易的基准日,乙方就本次交易作出如下陈述与保证:

  (1)乙方为合法存续的法人。

  (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乙方具有签订本协议所需的权利、授权和批准。

  (3)乙方不存在可能阻碍本协议顺利履行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4)乙方已向对方披露了其拥有的本次交易有关的法律文件。

  (5)乙方所作出的陈述和保证事项均真实、准确。

  3、甲乙双方一致承诺,如曼哈顿34街REITs项目在投资过程中存在任何历史遗留问题,原投资方均有义务协助配合对方妥善解决。

  ㈦ 协议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生效后,除本协议另有约定,未经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

  3、因不能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责任致使本次交易不能完成的,包括但不限于(1)不可抗力原因;(2)本协议约定的任一生效条件无法满足;(3)监管机构书面通知任何一方禁止本次交易(或监管机构未向任何一方发出书面通知但双方当事人共同到监管机构面谈且监管机构已明确通知禁止本次交易),任何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妥善处理本协议解除的后续相关事宜。

  4、发生以下情形之一,任何一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保留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1)因任何一方的过错原因导致恒兴聚源的工商变更手续未能按时完成且逾期时间超过30个工作日的。

  (2)因任何一方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原因导致本次交易失败的。

  (3)任何一方未经协商一致单方违约的。

  ㈧ 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单方违约解除本协议的,或因任何一方的违约原因导致本协议被对方解除或被判决解除的,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

  2、因任何一方过错原因导致本协议约定的工商变更手续未能按时完成的,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以转让对价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一的标准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个工作日的,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3、如甲方未能按时支付转让对价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以应付未付的转让对价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一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个工作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4、因本次交易导致曼哈顿34街REITs项目的合作方或贷款银行向恒兴聚源或海航投资追索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金、税费损失)均由海投控股承担。

  ㈨ 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后成立,但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生效:

  1、经甲方履行内部审议程序通过本次交易及同意本协议的内容。

  2、恒兴聚源的普通合伙人亿城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已书面同意海投控股将其持有的10.83%合伙份额转让予海航投资。

  ㈩ 其他重要事项

  办理本次交易涉及的合伙份额工商变更登记所需的报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伙协议、入伙协议、合伙人会议决议等)等文件由甲乙双方配合签署,相关报备文件与本协议有不同约定的,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为准履行。

  五、关联交易部分情况说明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因本公司与海投控股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六、本次交易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为交易双方在基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9月30日的审计报告(公司承诺将于2021年1月29日前披露审计报告),并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收购恒兴聚源59%基金份额时的交易定价依据为参考依据,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定价,确认了恒兴聚源10.83%基金份额交易价格为人民币20,000万元。根据公司2020年9月30日财务报表,恒兴聚源100%股权的账面值(净资产)为203,993.95万元,对应10.83%股权的账面值为22092.54万元。

  七、本次关联交易基金份额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近期,海投控股基于自身发展规划及战略定位变更等因素,计划出售其持有的曼哈顿34街REITs项目基金份额。

  公司基于对本次交易标的项目基本现状、项目开发进度、价格优势及上市公司未来收益预期等情况了解及审慎评估,认为该项目具备可靠的收益预期,价格优势明显,公司决定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公司股东海投控股所持境内合伙企业恒兴聚源10.83%份额。

  1、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平滑汇率风险

  曼哈顿34街REITs项目属于境外美元资产,未来将以美元回流,将在一定程度上优化公司资产币种结构,平滑公司整体资产面临的汇率风险。

  2、回收期较短,预计不久的将来将有资金回流

  根据铁狮门2020年三季度报告,项目6月8日已经复工,施工进度继续稳步推进,且铁狮门方表示目前设计和施工团队与项目的施工方正在密切合作,希望可以进一步收紧开发时间表,消除纽约州在春季实施的3个月施工停工造成的进度延误,并将回收成本降至最低。该项目已投资逾5年,预计该项目在不久的将来将会有资金回流。上市公司现阶段增持恒兴聚源基金份额,相比2015年的初始投资,投资回报周期已大幅缩短。

  总体来说,在目前经济环境下,公司本次收购行为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盈利预期,更好优化资产结构及资源配置,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为公司下一步转型奠定基础。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对铁狮门一期的持股比例上升,未来项目退出时的收益随着持股比例上升会有积极影响,对会计核算方法无影响。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自2021年1月1日至披露日,公司与海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同一实际控制人旗下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0万元。

  九、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姜尚君、马刃、杜传利事先审查认可了本次对外投资及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本次基金份额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加速打造REITs投资平台,助力海南自贸港建设,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有利于上市公司对外投资资产配置优化,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交易结构中涉及关联交易的标的资产,是在参考经审计财务数据并经双方友好协商进行交易定价的标的资产,本次交易遵循了一般商业条款,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审计机构的选聘程序合法合规,审计机构及其经办审计师与交易各方不存在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具有充分的独立性,能够胜任与本次审计相关的工作。

  综上,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本次收购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交易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控股股东需回避表决,面临能否顺利通过股东大会的风险。若美国疫情出现严重反复,可能会对项目完工进度造成影响。

  十一、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关于公司收购海南恒兴聚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事前审核及独立意见;

  3.《境内合伙企业合伙份额转让协议书》;

  4.海南恒兴聚源2020年9月30日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海航投资         公告编号:2021-005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2月1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2月10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2月1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2月10日9:15-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1月29日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1月29日15:00收市,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甲26号海航大厦10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关于公司收购海南恒兴聚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1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回避表决,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对此议案委托进行投票。

  上述审议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1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月26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三、议案编码

  ■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年2月9日9:30—11:30,14:00—17: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甲26号海航大厦10层会议室。

  (四)登记办法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五)其他事项

  会议办理登记信函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甲26号海航大厦10层会议室。

  联系电话:010-53321083

  传真:010-59782006

  邮编:100125

  联系人:范磊、王梦薇

  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16

  2、投票简称:海航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本次会议无累积投票议案)。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2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1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公司)出席贵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在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甲26号海航大厦10层会议室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委托书仅限该次会议使用,具体授权情况为:

  一、代理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 是   □ 否

  如选择是,请继续填选以下两项,否则不需填选。

  二、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指示:

  ■

  三、如果未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 是   □ 否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需盖章):身份证号:

  股东账户卡号:持股数:

  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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