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1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6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月25日上午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在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1715号浦发广场E座4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21年1月18日以电话或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司文培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为推动公司聚焦主业,提高资产运行效率,盘活资产,改善现金流,董事会同意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张家港市江南锻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锻造”)100%股权。首次挂牌价格为以2020年8月31日为基准日江南锻造100%股权相对应的净资产评估值6,942.76万元。以上评估结果尚需履行国资备案程序,最终以经国资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准,最终的交易底价将根据国资备案的评估结果进行调整。为了便于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总经理俞铮庆先生具体实施本次股权转让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7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1月25日上午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在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1715号浦发广场E座4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21年1月18日以电话或邮件的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艳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张家港市江南锻造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提高资产运行效率、盘活资产、改善现金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8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拟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张家港市江南锻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锻造”)100%股权,本次交易首次挂牌价格为以2020年8月31日为基准日江南锻造100%股权相对应的净资产评估值6,942.76万元。以上评估结果尚需履行国资备案程序,最终以经国资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准,最终的交易底价将根据国资备案的评估结果进行调整。

  2、本次交易以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存在交易成功与否的风险,且最终交易对方、交易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尚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是否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后续如构成关联交易或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并及时披露。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沃科技”、“公司”)持有江南锻造100%的股权,为推动公司聚焦主业,提高资产运行效率,盘活资产,改善现金流,公司拟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江南锻造100%股权。首次挂牌价格为以2020年8月31日为基准日江南锻造100%股权相对应的净资产评估值6,942.76万元。以上评估结果尚需履行国资备案程序,最终以经国资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准,最终的交易底价将根据国资备案的评估结果进行调整。为了便于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总经理俞铮庆先生具体办理本次股权转让事项。

  (二)履行决策程序的情况

  2021年1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以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存在交易成功与否的风险,且最终交易对方、交易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尚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是否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后续如构成关联交易或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并及时披露。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因本次转让江南锻造100%股权采取公开挂牌转让方式,交易对方尚不确定,公司将根据该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张家港市江南锻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2703684541J

  法定代表人:张剑

  注册资本:2,98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3年12月22日

  住所:杨舍镇东莱

  经营范围:锻件、铸件、金属结构件、铜拉丝制造、加工;金属材料购销;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三)经查询,江南锻造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权属情况说明

  1、诉讼情况

  江南锻造(以下简称“原告”)于2019年12月在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向德阳市鑫龙汇远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提出承揽合同纠纷诉讼,诉讼标的为2016年-2017年锻件合同。一审判决被告支付原告58.962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南锻造已收到货款18.27万元,剩余40.692万元尚未收到。

  2、借款及抵押、质押情况

  本次转让前,作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南锻造历年经营性资金主要由本公司提供授信担保及现金借款支持,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已解除对江南锻造的授信担保,江南锻造向本公司借款余额尚有109,767,039.21元。为此,本公司与江南锻造重新签订了《借款协议》,江南锻造应在协议签署后根据现金流情况,开始逐步清偿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如有),并在取得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股权交易凭证之日一年内清偿完毕全部本金及利息。就上述借款江南锻造以足额的不动产、设备资产及应收账款等资产进行抵质押,并在协议签署后30个工作日内签署担保协议并办理完毕担保登记手续(如需)。在协议签署后10日内,江南锻造与天沃科技设立共管的专用账户,用于归集江南锻造的全部应收账款,每收到一笔应收账款后,除江南锻造正常经营所必须的资金外,均用于偿还天沃科技的借款本金及利息,并在三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天沃科技指定账户清偿借款本金及利息,直至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清偿完毕。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其他为江南锻造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理财,以及其他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拟转让的江南锻造100%股权不存在其他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其他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五)审计和评估情况

  1、审计情况

  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江南锻造包括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8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8月份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众会字(2020)第 7504号《审计报告》。

  经审计,截至2020年8月31日,江南锻造经审计的净资产61,969,325.82元,其中资本公积784.00元,未分配利润24,703,996.35元。

  2、评估情况

  根据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东洲评报字【2020】第1538号评估报告,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0年8月31日作为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对江南锻造进行评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人民币69,427,566.08元。

  以上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尚需经过国资备案程序,最终的评估结果以国资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准。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因本次转让江南锻造100%的股权采取公开挂牌转让方式,交易对方、交易价格、支付方式、交付时间等内容尚不确定,公司将根据该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涉及股权转让的其他安排

  (一)员工安置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转让后江南锻造原有员工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二)自有土地及租赁土地

  1、企业自有

  单位:平方米

  ■

  序号1、2为工业用地,上盖序号3-11各类车间以及道路、堆场等。

  2、租赁

  单位:平方米

  ■

  六、本次股权转让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推动公司聚焦主业,提高资产运行效率,盘活资产,改善现金流,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江南锻造100%股权。

  江南锻造主营中小金属锻造制造及金属加工业务,业务类型不属于天沃科技三大主营业务,且收入规模较小,本次股权转让对公司的主营业务不构成影响,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公司的活力,优化公司资产结构,聚焦公司核心业务,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根据评估基准日的账面净资产,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获得的当期收益约745.83万元(未经审计)、累计净收益约3,962.76万元(未经审计),实际收益以交割日的账面净资产计算为准。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后,江南锻造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江南锻造股权转让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七、监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江南锻造10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提高资产运行效率、盘活资产、改善现金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

  八、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江南锻造100%股权,有利于提高资产运行效率、盘活资产、缓解现金流压力。本次股权转让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公开挂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本事项实施。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会字(2020)第 7504 号《审计报告》;

  5、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东洲评报字【2020】第1538号《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9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沃科技”或“公司”)子公司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机电力”)于近日收到高邮市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中机电力诉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林环保”)、四川集达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集达”)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0)苏1084民初4987号】。现将诉讼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1、原告: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老港镇南港公路1765号153室

  法定代表人:韩臻,公司总经理

  2、被告: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高新路425号

  法定代表人:黎东

  被告:四川集达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住所地: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西一段6号8楼801号

  法定代表人:邓步礼

  (二)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8年2月24日,中机电力(以下简称“原告”)与科林环保及四川集达(以下简称“被告”)签署了《高邮城南经济新区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PC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承包合同》”),合同暂定总价9亿元。2018年6月起,因被告原因导致项目停工,且被告明确表示项目无法继续实施,故原被告于2019年11月19日签署《高邮城南经济新区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PC承包合同解除协议》(以下简称“《解除协议》”),约定《承包合同》解除,并确认被告应就原告已完成工程分两笔支付1930万元,2019年12月20日前支付1140万元,2020年6月25日前支付790万元。截至目前,被告尚欠1328万元未付,均已超过付款期限,原告依法提起诉讼。

  (三)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支付工程款1328万元;

  2、判令被告支付逾期利息144.3492万元(暂算至2020年10月13日),并按年利率15%的标准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以上各诉讼请求共暂计1472.3492万元);

  3、判令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由被告承担。

  二、诉讼判决情况

  上述案件一审已提交高邮市人民法院,法院已于近日受理该案,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因上述仲裁的发生,公司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根据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1.1.1条的标准,现将其他尚未披露的主要诉讼、仲裁事项列示如下(仅列示单笔金额1000万以上情况):

  ■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本次诉讼案件正在审理中,案件的最终结果尚未确定,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本次累计的部分诉讼案件尚未结案或开庭审理,部分案件尚未执行完毕,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对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受理案件通知书》。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6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