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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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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证券代码:000632      公告编号:2021-04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月25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2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西大道118号IFC福州国际金融中心41层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主持人:卢少辉董事长;

  6、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40,272,60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0.1325%。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股东0人;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40,272,60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0.132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526,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113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林晖、陈璐新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以下事项进行了表决并形成相关决议:

  议案1.00 《关于为参股子公司青岛森城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746,4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49%;反对52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7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52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林晖、陈璐新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21-05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担保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1、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福建三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三木建发”)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江支行申请7,65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

  2、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福州轻工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轻工”)分别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4,000万元、6,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分别为3年和1年;

  3、公司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4,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全资子公司福建沁园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

  4、公司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2,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控股子公司福州轻工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

  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金融机构、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

  (二)担保审批情况

  2020年6月3日和2020年6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2020年公司总计划担保额度为49.111亿元,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39.515亿元,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9.596亿元,担保额度在同类担保对象间可以调剂使用,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各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具体详见公告2020-51。

  本次担保在上述担保计划内实施。根据公司2020年度担保计划,公司为子公司福建三木建发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140,150万元,实际已使用103,840万元,本次担保实施使用额度7,650万元后,其剩余可使用的担保额度为28,660万元;公司为福州轻工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125,000万元,实际已使用68,500元,本次担保实施使用额度10,000万元后,其剩余可使用的担保额度为46,500万元;公司本次计划担保额度为69,000万元(含之前已调入的14,500万元额度),实际已使用57,400万元,本次担保实施使用额度6,000万元后,其剩余可使用的担保额度为5,60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福建三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1999年8月17日;

  2、注册资本:人民币15,200万元;

  3、注册地点: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08号福建留学人员创业园研究试验综合楼401(自贸试验区内);

  4、法定代表人:王青锋;

  5、经营范围:房地产中介、商品房代销、房地产市场信息和业务咨询;甲醇、醋酸乙烯酯、苯乙烯、邻二甲苯、对二甲苯、间二甲苯(无储存场所经营(票据批发));建筑材料、家用电器、金属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煤炭的批发经营、燃料油(不含成品油及危险化学品)、化肥、日用百货、纺织品、服装的批发、零售、代购代销;鱼粉及饲料、植物油、粮油制品的批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国家禁止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其他金属及金属矿批发;其他非金属矿及制品批发;电气设备批发;其他未列明批发业;

  6、股东情况:公司合并持有其100%股权;

  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971,137,653.92元,负债总额1,676,374,666.43元,净资产294,762,987.49元;2019年1-12月营业收入2,518,477,681.94元,净利润26,303,509.39元。

  截至2020年9月30日,资产总额2,213,090,325.34元,负债总额1,880,113,988.21元,净资产332,976,337.13元;2020年1-9月营业收入1,999,663,385.51元,净利润38,213,349.64元。

  (二)福州轻工进出口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1990年10月06日;

  2、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3、注册地点: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08号福建留学人员创业园研究试验综合楼528(自贸试验区内);

  4、法定代表人:蔡钦铭;

  5、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开展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黄金珠宝、电子产品、橡胶制品的批发、代购代销;自有房屋租赁;砂石的销售;首饰、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及收藏品批发;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互联网零售;网上商务咨询;其他未列明商务服务业;供应链管理服务;医疗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55%股权,陈健持有其30%股权,廖星华持有其8.3%股权等;

  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982,170,214.02元,负债总额850,900,677.86元,净资产131,269,536.16元;2019年1-12月营业收入1,959,335,301.12元,净利润4,543,963.88元。

  截至2020年9月30日,资产总额1,473,154,979.68元,负债总额1,348,327,269.11元,净资产124,827,710.57元;2020年1-9月营业收入1,776,191,446.18元,净利润-6,439,525.67元。

  公司为福州轻工的贷款提供担保,福州轻工进出口有限公司主要股东(陈健、廖星华)提供同额度连带担保责任,福州轻工进出口有限公司为该担保事项提供了足额的反担保措施。

  (三)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1992年10月24日;

  2、注册资本:人民币46,551.957万元;

  3、注册地点:福州市开发区君竹路162号;

  4、法定代表人:卢少辉;

  5、经营范围: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土地开发,房地产综合开发(凭资质等级证书),房地产中介。建筑材料、电器机械、金属材料、化工原料、石油制品(不含汽油、煤油、柴油);纺织品、服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国家禁止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外销贸易和转口贸易;

  6、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8,539,935,697.48元,负债总额6,827,120,716.51元,净资产1,712,814,980.97元;2019年1-12月营业收入6,376,854,690.92元,净利润81,282,862.58元。

  截至2020年9月30日,资产总额9,848,247,454.50元,负债总额8,059,995,012.56元,净资产1,788,252,441.94元;2020年1-9月营业收入4,566,589,368.88,净利润43,134,752.65元。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全资子福建三木建发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江支行申请7,65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

  (二)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福州轻工分别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4,000万元、6,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分别为3年和1年;

  (三)公司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4,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全资子公司福建沁园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

  (四)公司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2,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控股子公司福州轻工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

  上述协议的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公司2020年度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时,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对于向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和其他股东将按权益比例提供担保或者采取反担保等措施控制风险,如其他股东无法按权益比例提供担保或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则将由非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被担保人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2020年担保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本次担保在公司2020年度担保计划授权范围内。其中被担保方福建三木建发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轻工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系公司合并会计报告单位,主体财务结构健康,偿债能力良好,本次公司为上述两家子公司提供担保,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是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2021年1月25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46,295万元;母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73,753万元;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09,197万元;公司上述三项担保合计金额为329,24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44.69%。上述对外担保事项中,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三)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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