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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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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仙城工业园乐和路8号)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4层)

  声 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公司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夏诚亮先生、朱迎晖女士、朱华夏先生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如本人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数的25%;自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2、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润诚、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珠海德胜、公司股东澳门润成、公司股东扬州嘉杰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通过公司股东扬州嘉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伟中、吉爱根、朱华夏、陈双奎以及朱迎昕、喻聪莹和韩健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如本人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持有公司股份数的25%;自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人员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终止履行上述承诺。

  二、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2019年4月17日通过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三、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比例规定

  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发行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利润的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三)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

  1、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及比例:在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实行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本章程中的“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3,000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2、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在公司经营状况、成长性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每股收益、股票价格、每股净资产等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比例的前提下,同时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当充分考虑发放股票股利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四)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五)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可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过半数独立董事且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并经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相关事项的,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应当通过网络投票等方式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四、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及填补回报措施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公司拟向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超过4,000.00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25%,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规模将增加。由于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具有一定的建设周期,且产生效益尚需一定的运行时间,无法在发行当年即产生预期效益。综合考虑上述因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将会增加,预计本公司业务规模和净利润未能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将低于上年度水平,致使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即期回报被摊薄。

  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通过如下措施填补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

  (一)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运营进度

  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得到积极开展,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运营进度,尽快实现募投项目预期收益,填补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

  (二)加强日常运行效率

  公司将从资金使用效率、人员配置效率、生产安排效率等多方面促进公司日常运行效率,合理使用资金,降低运营成本,节省各项开支,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三)保证募集资金有效运用

  公司已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投资项目,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四)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同时,为进一步细化有关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分配政策条款,增强现金分红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公司已于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建立了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综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从多方面采取多种措施,提高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填补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积极保证投资者利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目前公司与全球知名的大型跨国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及知名汽车整车企业,包括博世(BOSCH)、采埃孚(ZF)、蒂森克虏伯(TK)、威伯科(WABCO)、博格华纳(BORGWARNER)、上汽大众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各期,公司向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5.61%、85.32%、85.04%及87.01%,各期向博世华域、博世南京、博世武汉、博世烟台以及美国博世等博世集团内的企业合计销售比例为47.00%、48.81%、47.77%及42.68%,客户集中度较高。

  汽车零部件种类较多、规格各异,且技术标准和工艺水平要求较高。为保证产品质量、供货的及时性并降低采购成本,一级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及整车企业建立了严格的供应商准入标准及稳定的零部件采购体系,并通常与上游零部件配套企业建立较为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尽量避免供应商频繁更换导致的转换成本,因此,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以及相应订单需求较为持续和稳定。但若公司主要客户经营状况发生不利变动或者公司市场开发策略不符合市场变化或不符合客户需求,甚至出现客户流失,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资产质量造成不利影响。

  (二)下游汽车行业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转向系统、传动系统、制动系统等。受益于汽车行业的发展,公司经营规模亦不断扩大,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68,225.12万元、88,014.37万元、99,087.22万元及38,574.88万元,保持增长态势。

  近年来我国汽车产业发展迅速,已成为全球汽车工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09年至2014年我国汽车产量从1,379.1万辆增长至2,372.29万辆,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1.46%,总体保持稳步增长态势。但此后受国内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影响,2014年至2019年间,我国汽车产量由2,372.29万辆增长至至2,572.10万辆,其中2018年至2019年,受经济增速放缓等因素所致,我国汽车产量有所下滑,但仍是全球最大的汽车产销国。

  2020年1月,新冠疫情在国内爆发,受此影响各行各业复工复产延迟,国内一季度GDP同比下降6.8%。新冠疫情使得汽车行业市场需求大幅下滑,同时整车厂商及汽车零部件制造商延期复工、供应不足、产能受阻、物流受限。发行人作为汽车零部件制造商,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上半年营业收入38,574.88万元,同比下降15.87%,净利润6,377.31万元,同比下降14.12%,扣非后净利润5,343.81万元,同比下降15.60%;根据申报会计师出具的审阅报告(中汇会阅[2020]6403号),2020年1-9月营业收入66,005.65万元,同比下降5.92%,净利润9,647.09万元,同比下降10.41%,扣非后净利润8,273.05万元,同比下降12.11%。2020年3月以来,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汽车行业上下游产能逐步恢复,产业链供应逐步恢复正常,但国外疫情开始蔓延,目前形势依然严峻,境外企业生产经营受到冲击。若国内疫情出现反复,海外疫情无法得到有效防控,则可能对公司经营和盈利水平带来不利影响,导致发行人业绩下滑。

  (三)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铝合金锭,铝合金锭价格将直接影响公司产品的生产成本。受到国内外经济形势、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控以及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影响,铝合金锭价格变动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基于铝合金锭价格的波动性,公司与主要客户会就铝价波动与产品销售价格联动作出约定,定期调整产品售价。虽然公司通过上述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但仍然不能排除未来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波动,进而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出现较大变动的可能性。

  (四)短期债务偿还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流动比率分别为1.25、0.78、0.85和0.88,速动比率分别为0.95、0.52、0.64和0.60,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有所下降;报告期各期末短期借款金额分别为8,000.00万元、43,108.00万元、46,051.54万元及42,470.04万元,2018年与2019年出现较大幅上升。目前公司间接融资渠道通畅,银行资信状况良好,同时良好的经营性活动现金流为公司的偿债能力提供有力保障,但是不排除未来公司经营出现波动,使得公司面临一定的短期偿债风险。

  (五)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夏诚亮、朱迎晖夫妇及其子朱华夏,其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公司90.37%的股份。其中,夏诚亮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0.01%的股份,通过公司股东澳门润成和扬州嘉杰,分别间接持有公司10.73%的股份和3.57%的股份;朱迎晖女士,通过公司股东珠海润诚和澳门润成,间接持有公司54.85%的股份和10.73%的股份;朱华夏先生,通过公司股东扬州嘉杰,间接持有公司0.50%的股份。

  虽然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制度以约束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行为,如制定并执行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但如果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行使表决权、管理职能或任何其他方式对公司经营决策、人事等进行不当干预,可能对公司及其它股东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六、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及2020年预计经营情况:

  公司财务报告截止日为 2020年 6月 30 日,根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信息及经营状况披露指引》(2020年修订),申报会计师对公司2020 年 9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1-9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2020 年1-9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附注进行了审阅,出具了《审阅报告》(中汇会阅[2020]6403号),审阅意见如下: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嵘泰工业公司2020年1-9月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嵘泰工业公司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

  公司2020年1-9月合并财务报表(经审阅,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根据审阅报告信息,2020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6,005.65万元,同比下降5.9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273.05万元,同比下降12.11%。随着国内疫情影响逐步减少,公司2020年1-9月收入和扣非后净利润的同期下降幅度,较公司2020年1-6月收入和扣非后净利润的同期下降幅度,有所下降。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2020年6月30日后,公司经营模式、主要生产用原材料、产品结构、核心人员、税收政策等未发生重大变动,公司生产经营稳定,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随着国内新冠疫情影响逐步减少,公司预计2020年营业收入为96,114.60万元至98,096.35万元,同比下降3%至1%;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598.90万元至12,882.02万元,同比下降11%至9%。最终数据将以公司年度报告为准。上述发行人2020年的业绩情况为发行人初步测算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且不构成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公司设立方式

  公司系根据嵘泰有限截至2018年5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取得扬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007205614473)。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中汇会审[2018]4100号),截至2018年7月29日,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截至2018年5月31日止经审计的净资产出资共计28,512.02万元,其中11,088万元折合为股本,其余净资产17,424.02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因此公司设立时总股本为11,088万股。

  (二)公司发起人

  公司设立时总股本为11,088万股,发起人为珠海润诚、澳门润成及夏诚亮。公司发起设立时,各发起人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如下:

  单位:万股

  ■

  三、发行人的股本情况

  (一)本次拟发行的股份及发行前后公司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12,000.00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4,00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6,000.00万股。假设本次发行新股4,000.00万股计算,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二)前十名自然人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共有1名自然人股东,其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及在公司的任职情况如下:

  ■

  (三)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各自持股比例

  截至本摘要签署日,公司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各自持股比例如下:

  ■

  (四)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夏诚亮先生、朱迎晖女士、朱华夏先生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如本人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数的25%,自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2、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润诚、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珠海德胜、公司股东澳门润成、公司股东扬州嘉杰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通过公司股东扬州嘉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伟中、朱华夏、陈双奎、吉爱根等以及朱迎昕、喻聪莹和韩健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如本人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持有公司股份数的25%;自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人员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终止履行上述承诺。

  四、发行人的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及产品

  公司主要从事铝合金精密压铸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汽车转向系统、传动系统、制动系统等铝合金精密压铸件。

  (二)产品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采用直销模式。公司与博世(BOSCH)、采埃孚(ZF)、蒂森克虏伯(TK)、威伯科(WABCO)等国际厂商建立了稳定的客户关系。发行人获得客户订单的主要过程如下:

  1、新项目开发模式

  发行人通过行业内要求的认证审核以及客户各自的筛选标准后成为其合格供应商。

  公司作为客户合格供应商,能及时收到客户新项目的报价要求(RFQ),公司根据客户所提供的技术指标及产品要求进行内部评估,评估时会结合公司现有的技术实力、生产能力、成本预算等因素。评审通过之后启动项目报价及前期技术沟通工作,双方沟通确定合作意向后签署新产品项目合作合同。确立合作意向后发行人通过客户样品质量检测并取得生产批准(PPAP)。此后发行人取得客户验证批准(PSW)并开始进行后续批量生产阶段。

  公司新项目开发流程图如下:

  ■

  公司通常与客户签订长期项目定点协议以及年度(或季度)价格合同,对具体合作项目、定价方式、发货及付款流程等进行约定。

  2、项目量产阶段

  公司进入量产阶段后,公司保持产品质量的持续跟踪,建立顾客沟通和服务管理程序。同时,根据客户的反馈情况及时与质量、研发、生产各部门进行沟通,并将相应分析结论及时反馈至生产人员。

  (三)主要原材料及能源供应情况

  1、原材料

  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主要为铝锭、刀具、模具钢(含模架)。

  2、能源

  公司生产所需能源主要为电和天然气,报告期内,该能源供应持续、稳定。

  (四)行业竞争情况以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从全球范围而言,汽车零部件压铸行业是充分竞争的行业。发达国家的汽车零部件压铸企业总体数量较少,但是单个企业的规模较大、专业化程度较高,在资金、技术、客户资源等方面都具有较强优势。目前国内该行业的集中度较低,我国规模以上企业较少。国内汽车压铸件生产规模较大的企业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汽车领域企业的配套企业,从属于下游行业的集团公司;另一类是独立的汽车精密压铸件生产企业,专门从事汽车精密压铸件的生产,与下游客户建立了较为稳定的长期合作关系。

  随着我国汽车轻量化趋势的发展,铝合金、镁合金等轻合金精密压铸件良好的行业应用前景正在吸引新的竞争者加入,包括一些大型的外资压铸企业。随着行业的发展,未来的市场竞争将日渐激烈,预计我国汽车铝合金压铸件零部件生产厂商的集中度也将提升。未来本土汽车精密压铸件生产企业必须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引进先进设备,进一步提升专业化生产效率水平才能在行业中保持自身的市场地位。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汽车转向系统、传动系统、制动系统等铝合金精密压铸件。

  报告期,公司生产的核心产品转向系统铝合金精密压铸件在我国乘用车市场占有率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件/万辆

  ■

  注1:此处公司转向系统压铸件销售量已剔除外销部分,按一件转向系统对应一辆整车模拟计算。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

  公司主要固定资产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等,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成新率=净值/原值×100%。

  1、主要生产设备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的净值100万元以上的主要生产加工设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房屋建筑物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境内拥有房屋建筑17处,具体情况如下表:

  (1)自有房屋建筑物

  ■

  ■

  注:上述房产的取得方式为自建。

  (2)租赁房屋建筑物

  截至本摘要签署日,公司无租赁建筑物情况。

  (二)主要无形资产

  1、不动产权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境内拥有土地使用权共5宗,具体情况如下:

  ■

  除上述公司境内拥有的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外,公司境外子公司莱昂嵘泰,拥有位于墨西哥瓜纳华托州莱昂市Colinas工业园的不动产,土地面积为68,113.70平方米,同时还拥有墨西哥瓜纳华托州莱昂市第三区域花园主广场街道211号的一处房产的所有权。

  2、专利权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拥有专利81项,该等专利均为有效状态,公司已取得相关专利证书。公司专利权具体如下:

  ■

  ■

  ■

  

  (下转A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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