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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5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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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9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股东深圳市宝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深圳市宝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信投资”)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6,825,93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公司分别于2020年9月25日、2020年10月14日、2020年10月28日、2021年1月13日、2021年1月14日和2021年1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9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0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和《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2021年1月24日,公司收到宝信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宝信投资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减持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减持细则》”)等相关法规的要求,现将宝信投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来源: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获得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以上减持价格区间为3.20元/股-4.50元/股。宝信投资自2021年1月23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今未减持公司股份。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减持规定》《减持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宝信投资此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宝信投资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其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宝信投资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的股东宝信投资非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后,宝信投资持有公司股份67,064,776股,持股比例为4.9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基于宝信投资作为特定股东的身份,宝信投资后续仍需遵守《减持细则》等规则中关于特定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自持股比例低于5%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宝信投资仍需遵守《减持细则》等规则中关于大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

  1、宝信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持股变化明细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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