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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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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夏创新未来18个月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提示及临时停牌公告

  近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华夏创新未来18个月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华夏创新;基金代码:501207,以下简称“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请投资者密切关注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高溢价率的基金份额,可能遭受重大损失。截止2021年01月22日,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将于2021年1月22日10:15起至当日11:30停牌。

  特此提醒投资者密切关注基金份额净值,注意投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投资者自2021年1月21日起可以通过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跨系统转托管业务,跨系统转托管的具体业务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投资者T日申请办理转托管业务,将于T+1日确认,可于T+2日在二级市场卖出。

  2、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前18个月为封闭运作期,封闭运作期内本基金不开放申购、赎回业务,但封闭运作期内基金上市交易后,场内份额可以上市交易。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可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请投资人投资本基金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3、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如果溢价买入,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4、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资运作。

  5、截至目前,本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相关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夏核心资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发售期的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华夏核心资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夏核心资产混合,A类基金份额代码:010333、C类基金份额代码:010334,以下简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有关规定,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将本基金发售期调整为2021年1月22日至2021年1月26日(含)。销售机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其规定为准。

  本基金首次募集总规模上限为人民币 90 亿元(即确认的有效认购金额,不含募集期利息),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对上述规模限制进行控制。具体规模控制方案详见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本基金发售机构名单详见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本公司后续发布的相关公告或本公司网站。

  敬请投资者留意本基金发售时间调整情况并合理进行投资安排。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如有疑问,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或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了解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具体风险揭示请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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