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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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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04 证券简称:上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06
债券代码:155709 债券简称:19上汽01
债券代码:155847 债券简称:19上汽02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主要情况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汽集团”或“公司”)分别于2015年11月5日、2015年12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及附件(《上汽集团六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的公告》临2015-043号、《上汽集团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15-054号)。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77号)的核准,公司于2017年1月向8家投资者合计非公开发行657,894,736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80元/股。其中,上汽集团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认购股票数量为48,449,561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已于2017年1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相关事宜。

  根据《上汽集团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的规定,本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登记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其中前36个月为锁定期,后12个月为解锁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上市流通信息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上汽集团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临2020-002号)。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以及《上汽集团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以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本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12个月,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上汽集团关于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临2020-049号)。

  二、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情况及后续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48,449,561股股票已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的方式全部出售完毕。根据公司《上汽集团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的相关规定,公司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并终止,后续将进行相关资产清算和分配工作。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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