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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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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8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1、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该子公司于近日取得了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2、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的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惠州大亚湾西区石化大道中科技路1号创新大厦8楼

  4、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王洪波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4MA55WARR5U

  7、成立日期:2021年1月20日

  8、经营范围: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三、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为设立全资子公司,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四、投资设立子公司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存在的风险

  1、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在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全资子公司是为了保障公司年产12万吨环氧乙烷衍生物及5万吨聚羧酸减水剂及复配项目的顺利开展。

  本次投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存在的风险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未来存在一定的经营管理风险,子公司将通过采取积极的经营策略,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和有效的管理体系,以预防和控制上述可能存在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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