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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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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21-12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新增、变更及否决议案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月22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22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肇庆风华路18号风华电子工业城1号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伟先生。

  7. 本次大会内容及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8.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共146人,代表股份数为345,621,1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8.6068%。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144人,代表股份数为162,126,0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8.109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数为184,411,9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0.5993%。

  3.通过网络投票参加会议的股东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41人,代表股份数为161,209,2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8.007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议。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11项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审议,全部议案获表决通过。其中:公司第一大股东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对议案1至议案8、议案10予以回避表决。

  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62,126,099股。同意161,831,0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80%;反对29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1,831,0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80%;反对29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62,126,099股。同意161,792,0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40%;反对29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20%;弃权3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1,792,0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40%;反对29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20%;弃权3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1%。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62,126,099股。 同意161,831,0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80%;反对29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1,831,0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80%;反对29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62,126,099股。同意161,831,0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80%;反对29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1,831,0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80%;反对29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62,126,099股。同意161,780,6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70%;反对34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1,780,6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70%;反对34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5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62,126,099股。同意161,792,0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40%;反对29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20%;弃权3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1,792,0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40%;反对29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20%;弃权3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1%。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6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62,126,099股。同意161,792,0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40%;反对33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1,792,0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40%;反对33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7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总表决情况: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62,126,099股。同意161,871,0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27%;反对25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1,871,0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27%;反对25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8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62,126,099股。 同意161,837,2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19%;反对28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52%;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1,837,2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19%;反对28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52%;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9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62,126,099股。同意161,834,0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99%;反对28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71%;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1,834,0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99%;反对28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71%;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10 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62,126,099股。同意161,826,2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51%;反对29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20%;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1,826,2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51%;反对29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20%;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62,126,099股。同意161,831,0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80%;反对29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1,831,0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80%;反对29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62,126,099股。同意161,831,0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80%;反对29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1,831,0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80%;反对29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62,126,099股。同意161,826,2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51%;反对29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20%;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1,826,2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51%;反对29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20%;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62,126,099股。同意161,826,2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51%;反对29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20%;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1,826,2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51%;反对29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20%;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62,126,099股。同意161,826,2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51%;反对29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20%;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1,826,2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51%;反对29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20%;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62,126,099股。同意161,831,0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80%;反对29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1,831,0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80%;反对29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345,621,184股。同意345,377,1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94%;反对24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1,882,0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95%;反对24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62,126,099股。同意161,826,2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51%;反对29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20%;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1,826,2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51%;反对29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20%;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345,621,184股。同意345,371,3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77%;反对105,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6%;弃权14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1,876,2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59%;反对10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1%;弃权14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8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张吕、谢振声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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