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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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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7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1年1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为了尽快推进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方案授予登记等事项,经全体董事同意后,公司以口头方式临时通知各董事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后在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西路100号盈趣科技创新产业园4号楼501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全体董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松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1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共计3.43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由449人变更为438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68.0470万股变更为364.6170万股。

  除此之外,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及其所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价格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公告》。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业已成就,同意以2021年1月22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38名激励对象授予364.617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并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了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1,233.20万元(含投资收益、利息收入,具体金额按转出当日账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2月8日(星期一)下午15:00在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西路100号盈趣科技创新产业园4号楼501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截至2021年2月1日(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1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8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1年1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为了尽快推进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方案授予登记等事项,经全体监事同意后,公司以口头方式临时通知各监事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后在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西路100号盈趣科技创新产业园4号楼501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全体监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文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1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共计3.43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由449人变更为438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68.0470万股变更为364.6170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及其所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价格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致。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公告》。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已经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获授限制性股票的438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业已成就,同意以2021年1月22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38名激励对象授予364.617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速资金周转,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01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9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

  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1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

  2、2021年1月6日至2021年1月1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内部公示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1月16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1月21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1年1月22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业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调整情况

  1、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1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因此本次公司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449人变更为438人。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人员。

  2、授予数量的调整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1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3.43万股;调整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68.0470万股变更为364.6170万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1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共计3.43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由449人变更为438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68.0470万股变更为364.6170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其所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价格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致。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的调整及其他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均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调整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均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获授条件已经满足。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并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事宜。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做出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和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1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0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首次授予日:2021年1月22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364.6170万股

  ●授予价格: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3.00元/股,定向发行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0.97元/股。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业已成就,根据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1年1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1月22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38名激励对象授予364.6170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1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

  2、2021年1月6日至2021年1月1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内部公示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1月16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1月21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1年1月22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业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认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业已成就。

  (三)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1年1月22日。

  2、授予数量:364.6170万股。

  3、授予人数:438名。

  4、授予价格: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3.00元/股,定向发行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0.97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及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6、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首次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1个月。

  (2)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3个月、25个月、37个月;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根据授予年份确定。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

  若预留部分在2021年授出,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若预留部分在2022年授出,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份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注销。

  (3)解除限售期内,除需满足上述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外,仍需满足以下考核条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上述“营业收入”口径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值为准。

  若预留部分在2021年授出,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在2022年授出,则预留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上述“营业收入”口径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值为准。

  若公司业绩考核未达到上述条件,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同时与其个人上一年度的绩效考核挂钩,具体解除限售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具体如下:

  ■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合格的情形时,当期可解除限售数量回购注销;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合格,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数量×个人解除限售比例(Y)。

  激励对象按照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数量解除限售,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7、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及授予情况: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情况,系因在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8、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四)关于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权益数量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1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共计3.43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由449人变更为438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68.0470万股变更为364.6170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其所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价格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致。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满足。

  2、本次拟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或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4、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1月22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5、公司实施《激励计划(草案)》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同意以2021年1月22日为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38名激励对象授予364.6170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激励计划确定的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及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实。监事会经认真审核后认为: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已经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获授限制性股票的438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业已成就,同意以2021年1月22日为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38名激励对象授予364.6170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

  五、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认购及个人所得税缴纳的资金安排

  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认购及个人所得税缴纳的资金全部为激励对象自筹。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激励计划获取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公司将根据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激励对象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

  六、本次筹集的资金的用途

  公司此次因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Black-Scholes模型(B-S模型)作为定价基础模型,扣除激励对象在未来解除限售期取得理性预期收益所需要支付的锁定成本后作为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公司运用该模型以2021年1月22日为计算的基准日,对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了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68.61元(2021年1月22日授予日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3个月、25个月、37个月(授予登记日至每期首个解除限售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25.88%、24.40%、23.96%(分别采用中小板综指数最近13个月、25个月和37个月的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50%、2.10%、2.75%(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1年期、2年期、3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5)股息率:0.7595%(分别采用所属证监会行业最近一年的平均股息率)

  公司将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确认,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董事会已确定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1月22日,则2021-2024年股份支付费用摊销情况如下:

  ■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2、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情况,系因在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八、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的调整及其他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均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调整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均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获授条件已经满足。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并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事宜。

  九、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及调整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不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

  十、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5、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6、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和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7、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1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1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盈趣科技”)于2021年1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并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了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1,233.20万元(含投资收益、利息收入,具体金额按转出当日账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3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000,000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22.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87,5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98,055,702.44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01月10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8]第350ZA000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共有3个,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总金额为159,805.5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三、募投项目资金使用与节余情况

  (一)募投项目先期投入与置换情况

  2018年1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4,783.7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1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

  (二)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2019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由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盈趣科技创新产业园”主体工程施工建设等存在一定的滞后,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因此公司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8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31)。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1年1月14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四)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1年1月14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截至2021年1月14日,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99,399,041.02元(其中理财收益89,362,033.48元,利息收入10,037,007.54元),扣除手续费3,415.79元。

  截至2021年1月14日,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尚未赎回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四、本次结项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一)本次结项项目的基本情况

  1、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

  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计划投资120,332.0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 120,332.00万元。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盈趣科技创业产业园主体建设工程及智能制造生产线升级改造工程等。截至目前,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已经基本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现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故拟对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截至2021年1月14日,本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12,369.60万元,节余募集资金15,936.01万元。

  2、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计划投资30,064.0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30,064.00万元。本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现有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产能的扩建、研发能力的提升、营销推广体系的建设及技术支持团队的建设等。截至目前,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已经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故拟对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截至2021年1月14日,本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6,205.58万元,节余募集资金15,297.18万元。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从项目的实际需求出发,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严格规范采购、建设制度,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地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促进经营业务发展,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障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3、除上述原因外,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由于所处行业的技术标准不断发展演进,公司原计划购置的相关设备与软件已无需购买,且部分设备采用自主研制方式满足需求,原计划购置的相关设备与软件需求减少,从而使得该募投项目建设期内相关投入较之原预算有所减少,募集资金节余较多。

  五、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募集资金账户的节余资金31,233.20万元(含投资收益、利息收入,具体金额按转出当日账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完成后,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项目尾款等将全部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健发展。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速资金周转,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认为:盈趣科技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盈趣科技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招商证券同意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01 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2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2月8日(星期一)下午15:00在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西路100号盈趣科技创新产业园4号楼501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2月8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2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2月8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2月8日上午9:15至2021年2月8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者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2月1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1年2月1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西路100号盈趣科技创新产业园4号楼50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上述议案已于2021年1月21日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提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2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邮寄方式登记,参见附件3

  4、登记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西路100号盈趣科技创新产业园4号楼4楼董事会办公室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金苗

  (2)电话号码:0592-7702685

  (3)传真号码:0592-5701337

  (4)电子邮箱:stock@intretech.com

  (5)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西路100号盈趣科技创新产业园

  6、本次会议会期暂定为半天,出席会议的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7、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01 月 23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25

  2、投票简称:盈趣投票

  3、投票时间:2021年2月8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4、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盈趣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进行申报;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赞成,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2月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特此确认!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赞成提案,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否则受托人有权对该事项进行投票。

  2、股份性质包括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无限售流通股。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附件 3: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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